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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177)+番外

而顾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热,这墓室里的东西全都价值连城,他们随便拿走一件,再转手出去,就能瞬间成为千万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们一不小心触摸了,可为了发财让他们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在用烛火测试了一下室内氧气含量后,顾家人冲了进去。

再撬开那合葬棺椁,暴露出内里两具衣着华美的尸体后,所有盗墓贼都哈哈大笑两声:“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椁!”古黎述王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曾创造过惊人辉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个开创了盛世的千古明君。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后陵墓却被他们这群人随意光顾,就像浏览自家后花园一般,这成就感岂不非凡?

这时候顾美稚也探过头来,她“咦”了一声:“这合葬棺里两个怎么都是男人!”她平时虽不学无术,在耳濡目染之下,还是会辨别尸骸的年龄性别。

顾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脑袋一下,训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时要多读点书,以后好继承你爸的手艺你不愿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来就是黎述王国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君王,一辈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盗墓贼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么多,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识的小姑娘才会咋咋呼呼。

“好吧。”被长辈鄙夷的顾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对历史不感兴趣。

两具尸骸合葬在一起,见左边那具高大一点的君王男尸,用拥抱的姿势环着右边的男尸,仿佛连死后都恩爱得难舍难分,这让刚刚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顾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别提两具男尸上都挂着不少的黄金首饰陪葬品,可右边这具男尸身上的陪葬品却更精巧绝妙些,哪怕两千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也没有半点溶蚀的痕迹。

顾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识朝君王旁边那人伸去,拿走了对方身上的黄金手镯,往自己腕上套,没想到竟然还很合适,看来君王怀里这具男尸两千年前八成是一个手腕纤细的美人。

顾美稚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