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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城市穿七零(327)

所以他以为,妹妹会很怯懦。但是倒是没想到,林小妹虽然怯懦,缩在角落里,但是妞崽拉着她叽叽喳喳说着他都听不明白的“婴语”,妹妹竟然还能回应的很好。

吃饭的时候,坐在妞崽的身边,竟然也算……合群?

他都不用主动给妹妹夹菜,妹妹自己就能学着妞崽他们加快手上的动作,抢的很欢实了。

小林州才七岁出头的小孩儿,一秒欣慰。

“州州,吃!”妞崽眼看小林州不吃饭还瞎看,戳他一下,指了指桌上的肉菜:“吃肉肉。”

林州:“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了口中,唔,果然是最好吃的肉!

味道太棒啦!

古小弟吃的口齿不清,说:“唔,这真好,我都不想走了。”

就算是吃,都没有挡住他的嘴。

坐在地上里屋地上那桌儿的就是他爹,古老爹探头看儿子,骂道:“你个小兔崽子,吃点东西,连家都不要了。你说养儿防老,我要你干啥儿?”

古小弟挺胸:“我啥都能干,最能吃肉。”

噗嗤一声,大家都笑了出来。

这一天,真是格外的热闹。

村里有的跟着高兴的,有的无所谓的,当然,也有恨毒了的。

要说这个人,还真不是胡杏花。

胡杏花是谁啊,因为重生知道未来的发展,那是带着十足优越感的女人。徐莎跟江枫订婚这个行径,在古大梅看来就是十分的没有前途。

虽然徐莎比他们村里这些姑娘条件好太多,也受到了太多的优待,可是胡杏花信奉,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也许将来江枫也不是过的很差,但是也绝对称不上十分有钱。

如果有钱,早就传开了啊!

所以,徐莎挑选男人的眼光照她差了十万八千里。

徐莎第二次投胎可不如她,她能找到一个巨有钱的人,而徐莎,怕是几年后就会消沉下来。所以她有什么可嫉妒徐莎的呢?原本的嫉妒,一下子就化为乌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了。

往后几十年,才是长日子呢!

加上,她觉得徐莎不仅眼光不好,脑子也不好,竟然会觉得自己喜欢她,真是做了个大头梦,蛇精病!

就从这一点,胡杏花就更怜悯徐莎了,厌恶,又怜悯。

甚至都想了,以后要离徐莎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好巧哦,大概是几个月之前,徐莎也是这么想的呢。

她要离胡杏花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胡杏花还真是没想着去记恨徐莎。

这个人不是胡杏花,也不是整天跟徐莎互掐的黄妙嫦,就如同胡杏花的感觉一样,黄妙嫦其实也不能理解徐莎坚定要跟江枫订婚的行为。这在她来看,是十分眼光不好的行为。

一个人再怎么也不会记恨“不如”自己的人。

这个村子里真的记恨徐莎的,恰恰是白莲花。

白莲花不仅记恨徐莎,因为正是因为徐莎,他们家里赔了钱,婆婆更苛待她。她原本的日子就不好过,她认了。但是她男人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了,她就恨毒了徐莎。她怎么都行,她男人不能吃苦啊。

而同时她也记恨江枫,如果不是江枫,她的腿不会到现在还有点点的瘸。地震之后,江枫凭什么不免费给救治呢?他不免费,老陈家就不会花钱给她治,而她又没有养好,这才瘸了。

虽然也不算明显,但是稍微走的快一点,她自己都有感觉的。

没想到,这两个人竟然走到了一起,还订了婚,白莲花真是恨不能向水井里倒耗子药。可是她不敢,水井是村里共用的,再说,就算是真的对他们下手,也保不齐会被抓住。

白莲花不敢,是深深的不敢了。

她二哥,至今还关着,已经落实了杀人埋尸,虽然还没判刑,但是想也知道没什么活路了。大哥一家因为这件事儿在下前进屯儿过的十分的艰难。她在上前进屯儿也是一样,老陈家更是让她做牛做马。

要说真的让她杀人放火,她是真的不敢的。

可是她好恨啊!

真是恨毒了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怎么就能搞在一起呢?

怎么不去死呢?

他们那么缺德又不善良没良心的人竟然日子过得还不错。这简直让的白莲花心里如同火烧。

她搬柴火的功夫,气的狠狠的踹着草垛子。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

“老二媳妇儿,这柴火可没得罪你吧?你要是不想做饭,就直接说啊!何必用这个撒气?得儿,我去跟娘说。你这是记恨呢。”陈大嫂转头就走。

她是恨不能有个由头子分家。

她不占会赚钱的老三便宜,也不想被吸血鬼老二一家巴着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