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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城市穿七零(164)

这给胡杏花气的啊,一跺脚一转身――直接重重的脚步,走了!

黄妙嫦:“……”自己跟徐莎吵架的时候,觉得真是气的半死。但是看着徐莎用这一套对付别人,她又觉得,这特么的还挺爽快。果然啊,只要有共同的“敌人”,我们就能做朋友。

她扫了徐莎一眼,难道和气的说:“你喝水不?”

徐莎:“……???”

她说:“我有。”

黄妙嫦:“哦。”

她转身,继续该干啥干啥。

一干人等:“???”

他们迷惑于黄妙嫦的举动,倒是胡杏花出了门,心里七上八下起来。这个七上八下,自然不是针对徐莎或者黄妙嫦。在她看来,徐莎这人上辈子死了,这辈子也未必能活得长;至于说黄妙嫦,她就算是现在日子过得好,可先胖不算胖,往后的苦日子多了去了。

她不会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她现在想的是:那该死的大虎一家和土狗子一家。

这两家,竟然联合起来开始上山找白老二媳妇儿的尸体了。

这他娘的不是给他们闲的吗?

他们是吃饱了撑的吗?

上一辈子,没有这茬儿子事儿,他们就得了便宜!土狗子上山躲懒顺便摘果子,偶遇了抄山路就近往回走的大虎二虎两兄弟,他们是去自个儿姥家送粮。三个人因为争着摘果子,不小心滑下了一个坑儿,结果偶然发现了一具女人的尸骨。后来经过调查,竟然真的辨认出了这是白老二媳妇儿的尸体,然后判断出,这人是被打死的。

从而断了白老二的罪,他打死了媳妇儿,生怕被人发现,埋得格外远,甚至不是下前进屯儿那边山沟里,反而是埋到了上前进屯儿这边。

这倒是便宜了土狗子他们几个。

土狗子三人也受到了县里的嘉奖。

不仅给了一个奖状,还给了一个搪瓷杯和一袋子粮食呢。

这两家人倒是也迷信,因此受了好处,就赶紧偷偷上山去给人烧纸,结果下山的途中,天黑的道不好走,又摔了,这一摔,三人又发现了一根人参。

他们这边山峦可不像大东北那么丰富,也鲜少有人能挖到这样的好东西。

可是这颗人参,偏生有三十来年。

顶顶不错的极品好东西了。

他们都觉得,这是白老二媳妇儿为了感谢他们,才给他们的机缘。大虎二虎本来就是好的,倒是不必说。土狗子,这人奸懒馋滑偷鸡摸狗的,竟然就此相信了什么因果,改邪归正,他娘的做起了勤奋的好人。

后来发了,还给家乡捐了一所小学和一所养老院。

但凡是过年过节,他们公司都要给他们村里的孤寡老人捐一批米面粮食,村里谁提起来,都要说一声浪子回头金不换。竖起大拇指。

胡杏花深深的怀疑,土狗子发家的钱,就是靠着卖人参得来的。虽然这事儿从来没有人提过,但是胡杏花坚定的认为一定是这样。不然就靠土狗子,哪可能呢。

胡杏花失去了“天然稀有海珍珠”的机缘,又想起了这“报恩人参”的机缘。

所有这些日子,她才上山。

因为上辈子白老二媳妇儿尸体是两年后被挖出来的,那个时候胡杏花都嫁人了。整天无所事事,还跟着人上山去看热闹了,所以知道埋尸的地点。

这一次,她只能约莫着,村里到这个地方可能经过的山上的路,都是哪里。

这才找了一天,就被该死的白莲花搅合了,这几天土狗子他们一大群人上山,更是搅合了她的事儿。胡杏花咬牙切齿,真是恨得牙痒痒!

这一次,她一定不能丢了这个机缘。

胡杏花还在琢磨这个机缘的事儿,徐莎也想到了,胡杏花曾经抢夺别人机缘的事儿。

这个大姐,自从重生,就不断想要夺走别人曾经有过的机缘。

她第一个下手的是珍珠,得偿所愿。

第二个下手的是人参,再次得偿所愿。

当然,接下来还有第三个第四个抢别人的机缘。

她真不该叫胡杏花,该叫胡抢抢,专门抢别人的机缘。

小林州那个事儿,小说里写的还算是详细,所以徐莎能够干预。但是关于人参的事儿,写的简单又模糊的,徐莎想在胡杏花这捣乱,但是却又无从下手。

她总不能时时刻刻跟着胡杏花吧!

哎不对!

徐莎突然想到一茬儿!

土狗子他们见天儿的上山啊!

她不可以,但是他们见天儿在山上,那么总会干扰胡杏花的!

她最聪明,她就是胡杏花抢机缘路上的拦路虎!哦吼!

徐莎:“嘿嘿嘿嘿……”

突然间,她发出阴险又猥琐的笑声,这笑声,生生让办公室安静了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