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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治各种不服(63)

“你放心吧,我的嘴你还信不过呀。”

“警察来的时候我有听见,她家的那个二丫头声音实在太大了,好像是谁被强口了……”

邻居瞪大眼珠子,她的妈呀,妈呀。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那是谁啊?”

是老二吗?

她老早就觉得明兰长得惹桃花,那丫头脾气也爆,说不定就惹到谁了,出了一个这么悲剧的事情。

为什么不猜老大?明珠看着别人就欺负不到的,老三那脾气软的和一团水似的,再说老三那一看就是小孩儿,这样的事情不像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

邻居神神秘秘的看了一眼四周,然后告诉对方:“是明月……”

这楼就这么大,人家有心想知道你家发生什么事情了,并不是你想瞒就能瞒得住的,邻居是听见了明兰的喊声,但绝对不是因为喊声知道了里面的谈话内容,而是她将耳朵贴到了门板上面去。

这么大的事情,她自然是要和别人分享的,不然自己偷听得来做什么?

说好谁都不讲的那个邻居,回到家里,碎碎念着,说明月这小姑娘看着就可怜,就说家里没有父母不行,现在出事情了吧?

这姐三儿也是犟,跟着爸爸生活,也不至于出这样的事情,要她说,要怪就怪明珠,怪张鲁没用,那就是个人渣。

当大姐的想保护妹妹,现在好了,你妹妹的一生都毁掉了,你开心了。

要么就说呢,小孩子终究就是小孩子,有些事情想的不够仔细,现在问题出来了,你自己才多大,就带着妹妹一起过生活,哎。

就是可怜明月了,还那么小,现在这样,以后也没什么指望了,人这一辈子走到哪里都容易遇到熟人的,这点事儿怎么可能瞒得住别人呢。

☆、第四十四章 威胁(上)

首先提出来和解的人是犯罪嫌疑人,他的律师找过办案的警察谈这个事情,知道与未成年少女发生X关系是不对的,但双方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搞出来这些事情也无非就是因为女孩子心里不平衡。

“我当事人已经打算给小女孩儿一些补偿了。”

“你这是想把死的说成是活的吧?强口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合法的买卖?”A警察直接就摔了自己桌子上的资料,愤怒的起身,这件案子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怎么回事儿,他走访了明月的学校,了解过了明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也有在明月的邻居中了解过,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个孩子不可能是律师口中说的这么回事儿。

事实很清楚,受害人也愿意继续告下去,他当警察的自然是要把案子查到底的,将人渣送到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

别的警察拉着A,上面都下话了,这么明显的事实,按道理这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让他走出警局的,可人家现在光明正大的就在外面横晃,说明什么?说明该瞎的时候就必须眼瞎,不然会有人让你瞎的。

律师笑着和A警继续沟通,人类发明语言这项功能就在此了,有在难解决的问题,你来我往的沟通沟通,就自然达成比较一致的说辞了。

上面有人好办事。

王永强是才进警队没有多久的新鸟,一身的朝气和正气,出身不错,家里没有任何的负担,这个案件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邪不压正,就算有个别人知法犯法,上面还会有更大的领导关注这个事情,他不信一手遮天。

地区派出所将案件转移到了他的手上,当时地区派出所的负责人正好就是那位刘姓民警,对方对明珠的家庭了解颇深,王永强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据他手头上的一些证据证明,姚可可撒谎,姚可可第一次的口供和第二口供出现了两种完全背道而驰的说法,是什么让姚可可改变了原有的供词?

那样的三个孩子,不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吗?

同事B中午请王永强一起吃饭,他觉得小王这人呢,人是不错,可太不错了,你刚刚毕业也没有几年,还不知道人活在这个世上有很多可以睁一眼闭一眼的事情,有些时候闭眼的过程就是你和领导打交道的过程,上面刚刚可是确定了新一届局长的名单,不巧就正是那位上去了,拿自己的身家前途和领导拼命干,你这是何苦来哉呢?

B警已经进了警队多少年了,他初当警察的时候也曾有过一腔热血,说实话每个男人都有过警察梦,军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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