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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不作死日常(快穿)(358)+番外

作者: 龟缩世界 阅读记录

原主是个草包,哦,不,说草包都是抬举她。

自己的家产被抢了,怂的不敢出声也就算了,还将罪责全部推倒了爹身上,认为就是他没护好自己,经常对其拳打脚踢,发泄怒气。

原主的爹,林生,性子柔弱,他本是贫困人家的儿子。

许佳外出做生意,对其一见倾心,就将人带了回来,娶做了男妾。

这么些年,林生被妻主保护的,早已经成了菟丝花,没了独自生存能力,可为父则刚。

妻主死后,他唯一的想法便是照顾好自家女儿,以慰妻主在天之灵。

女儿打他,林生不敢也不愿反抗。

惠州这个地方,因为许婷的针对,刻意找茬,他和阿芷是生存不下去了。

林生干脆带着女儿,离开这地,去了一个惠州底下,五郡之一的柳郡定居。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许家家产虽然被夺。

但林生身上还是有些银钱傍身的,省着点用。他和女儿一辈子吃喝绝对不愁,到时候在给女儿娶个夫郎,生个大胖闺女,一家人和和美美。

只可惜,林生规划的再好,也拦不住有个专门败家,坑爹的女儿。

短短两年时间,原主吃喝玩乐赌,将家里银钱花了个精光。

爹要是不给钱,原主直接动手揍,四处搜,败家败的,林生将柳郡的宅子都卖了,才堪堪填上窟窿。

钱没了,人总得生存。

林生会绣些手帕花样,但所挣的钱,也就图个三餐温饱,租房的钱,却是一分也拿不出来。

无奈,他只能带着闺女,继续往小地方,生存成本低的地方挪。

别人是一路打怪,一路升级,从小地方活到大地方,越活越精彩,家产越积越丰厚。

原主这个败家的,就是从洲挪到郡,再从郡挪到县,县再到村,越活越艰难。

最后林生带着女儿,就定居在了李家村。

原主算算年龄,也已经十六了。

在云喜国,这个年龄的女子,按习俗也该成婚了。

李家村民风淳朴,虽然家家都穷,但村民对新搬迁来的许家父女,都抱着极大的善意。

林生带着原主,为了更好的融入这个村子,最好的法子就是娶个本地男。

于是,他刚搬过来的第三日,便让村里王夫郎,帮忙给女儿介绍婚事。

王夫郎本来就正在为侄儿李猛的婚事发愁。

那小子也已经19了,因为长的丑(许芷萱:嗯???),又没一点男儿柔弱之气,不会做针线,先前定的张家村的一门婚事,直接黄了。

今年年后,李猛若是还没成婚,这衙门就要上门来催单身税了。

一年六两的单身税,不交就要被关入大牢,罚做苦力。

李家村人,一户人家一年最多也就挣个五、六两。

李猛又自幼失了双亲,哪来的钱交什么单身税,可不得逼死人吗?

王夫郎心思活络了起来。

他虽然只见过原主一面,觉的她吊儿郎当,有些不靠谱。

但再不靠谱,总比阿猛今后被衙门的税钱,逼死的好。

林生也不挑,毕竟以他家闺女现在的条件,能娶个夫郎,就已经不错了。

趁着村里人还没完全摸清楚自家女儿的尿性,能忽悠到一个,就一个吧。

更何况,李猛不要聘礼,还自带嫁妆。

虽然人是长的丑了点,五大三粗的模样,不像个正常男子,但也没办法了。

旁人都说,孩子不懂事,只要成婚,只要成婚后,自然就懂事了。

林生迫切希望女儿成家后,能够知道责任,快点长大,不求挣钱,但也别再整日吃喝玩乐赌。

李猛也知道自己的处境,现在这种情况,不想被关牢里,嫁过去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原主还在县里醉生梦死,稀里糊涂的就被安排娶了一个夫郎。

她当然不干了,这男的这么丑,还是被退过婚的,村里人都嫌弃,不想要,凭啥要她接盘。

原主觉得自己老优秀了,她可是未来许家的继承人,怎么可能娶那么一个搓货!

可想想李猛带来的一两嫁妆,原主觉得自己还是可以先忍辱负重一下,把人娶到手,把钱弄进自己口袋,就去外面潇洒。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于是,新婚当夜,原主跟李猛拜堂后,把银子偷到手,当晚就屁颠屁颠出去,约上狐朋狗友,玩去了。

李猛嫁进来,不久后,才知道自己进的是一个大火坑。

他的妻主,啃老,好吃懒做,不挣钱养家也就算了,还整日跟一群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赌钱。

家里但凡有点银子,都被他偷去了。

原主嫌弃李猛,别说洞房了,看见他,就一副恶心表情。

有时候这货心情不爽,暴脾气上来了,拿起棍子就胡乱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