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恶毒女配的娇宠者(95)

作者: 风听澜 阅读记录

上辈子当了那么久打工仔,诺兰一点都不想打工了,每天对着那么多事情,真的觉得很轻松吗?

面对诺兰的话,质疑的人……消失了。

哈里斯家族的确已经成为了诺兰的囊中之物,没人再敢企图置喙一二。在这个资本为尊的世界里,没有钱寸步难行。更何况养尊处优的长辈们,他们可不敢想象没钱的日子该怎么过。

诺兰早就知道这群所谓的上流社会的贵族们是个什么样子,若是揭开来看都是一帮酒囊饭袋的家伙,可惜他们生得好,下面还有精明的手下帮衬,不然早就过不下去日子了。

在精英教育下,这一代和下一代的人里,总会有聪明的冒出来;但是这群食古不化的老古董,真的应该被淘汰了。

智者毕竟少数,而他们不过是自以为聪明的蠢蛋。

诺兰看着他们,突然感觉到一阵悲哀。他这时候突然回想,是否前世的金诗雅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在真正的聪明人眼里,他们都是可悲的凡人。

诺兰握紧了手:不会了,再也不会出现上辈子那种情况了。他已经站在了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再也不会被任何人摆布,他要让金诗雅,也变成谁都羡慕无法攀扯的女王。

☆、第 143 章

此时的金诗雅,却在和诺兰的母亲,哈里斯夫人泡着沙龙喝着下午茶。面对哈里斯夫人带来的亚裔面孔,沙龙的几位常客笑得都有点尴尬。但即使如此,她们也不得不扬起笑脸假装什么都十分正常的聊天。

金诗雅其实觉得:你看不惯我还必须拉下笑脸来跟我聊天的样子,还挺爽的。

不过说实话,虽然哈里斯夫人人不错,但是没有诺兰在中间调节气氛,金诗雅发现自己的确和她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不同的文化摆在那里,她们平时的爱好相差甚远,连看的电视剧都不一样。

这种情况下,金诗雅只觉得尴尬。

好在哈里斯夫人知情识趣,也会察言观色,很快就发现了这一点:“如果你觉得无聊的话,可以和奥丽莎去逛一下,楼下有百货商场。你和奥丽莎都是年轻的孩子,应该会更有话题可以聊。”

在感谢了哈里斯夫人之后,金诗雅就和奥丽莎手挽着手去逛街了。在沙龙的楼下,的确是百货商场。人不是很多,店也很少,但是装修高档,这个百货商场的档次一眼就能看出来。

上面的楼层走的都是高端路线,所有的商品都是样品,不直接出售,签单以后会直接送到住所去。金诗雅逛了一圈,感兴趣的东西还是下手了。奥丽莎直接签了单子,写的是诺兰的名字和一个金诗雅不认识的地址。

“这是先生经常住的公寓,他不是很喜欢在本家待着。”奥丽莎略微解释了一下。

逛到下面几层的时候,百货商场的层次分布也出来了,上面的楼层专供给一部分阶层,下面其他楼层则是公开给普通市民的。

售卖的东西比较贵,但是没有准入门槛。金诗雅甚至还发现了一家奶茶店,兴致冲冲的买了草莓奶昔。然后坐在一旁的休息区,和奥丽莎聊天。

有的时候,缘分这东西挺奇妙的。在金诗雅休息的时候,她看到西装革履打扮的一群人从面前走过,金诗雅猜都能猜到是商场管理层巡视,但没想到,带头的那个竟然很面熟。

昨天晚上两人还见过一面,闲聊了一会儿,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了。

李恒显然也觉得很惊讶,但是他在看到金诗雅之后和一旁的人交流了下,就离开队伍来到了金诗雅旁边。

“真巧。”

“是啊。”

眼前的少女和昨晚艳煞群芳的女王打扮完全不同,她的短发随意的披着,前额的刘海用一个简单的发夹别住,穿着一身白色的棉质连衣裙,外面搭了一件浅蓝色的风衣。不说昨晚的盛气凌人,今天看上去,完全是一个没有任何杀伤力的邻家小女孩。

李恒对这个少女充满了好奇,他昨晚回来后查了查,然而这几年崛起的华人豪门或者沉淀已久的百年世家,都没有这位女子的消息。他有想过是个普通姑娘……但是普通姑娘上哪里去接触到诺兰?

没有一定的身家,连诺兰·哈里斯的面都见不到。

李恒对着少女笑了笑:“我叫李恒,你已经知道了,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诺兰:给爷爪巴)

☆、第 144 章

金诗雅愣了一下,但还是微笑着回复了李恒:“你好,我叫金诗雅。”

“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好名字。”李恒颇为风雅的夸了金诗雅的名字:“《诗经》也有风雅颂,金小姐有兄弟姐妹吗?”

金诗雅摇了摇头:“并没有,可能我爸给我取名字的时候也没想那么深,就是觉得挺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