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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孔明灯(54)

作者: 风皓月 阅读记录

“那可能是王婆卖瓜。”杨小尧想了想,“好像不太准确,应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说实在的,我有些受伤,差点就因此丧失了继续写作的动力。

之后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开始拼命地看小说和书刊杂志,然后学习那些作家的写作手法。尤其是当时被我们称之为写作圣经的《萌芽》杂志,只要蓝天一买回来,我肯定是第一个看的。除了学习那些作家的作品,我也经常看一些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获奖作品。

蓝天和我互相熟识之后,我们还互相交换作品看了看,这让我有一种十分新奇的感觉。蓝天写的散文十分精炼,和我喜欢长篇大论的风格截然不同。他说他最喜欢的散文作家是林清玄,除此之外也经常看余秋雨和冰心的文章。跟他聊起这个话题时,我有些不太好意思,因为我看的小说特别杂,国内国外的,现代经典的,青春玄幻各种类型我都有涉猎,非要说最佩服的应该要算是马尔克斯。不好意思地说,我佩服他的点并不在于他写出来闻名世界的作品,而是感叹他竟然能在一个旁人看似普通的点上洋洋洒洒地写下好几页纸。不过我真正了解马尔克斯已经是在一年以后的事情了,要不是杨小尧送了我一本《百年孤独》,兴许我也就和大部分人一样被他的文笔写法劝退了。

后来,蓝天就开始邀请我一起去吃饭。那段时间里,白浩羽突然开始天天跟梁纯一起去吃饭,心想着我也不能打扰他,就接受了蓝天的邀请,我开始和蓝天一起天天跑去食堂,哦不,是走去食堂。以前和白浩羽一起去吃饭时,最后一节课下课铃一打,我们就像饿虎扑食一般冲出教室。蓝天不一样,他看样子就不像是个莽撞的男生,每次下课之后都不紧不慢,走着去食堂。前两天我还真有些不习惯,而且到了食堂排队一般都排在了比较靠后的位置。不过好在平常看起来话不怎么多的蓝天却十分乐得跟我聊天,也不至于排队的过程太过枯燥。

再后来,蓝天和江雨瞳在我的介绍下和程雪认识了。毕竟大家都是对写作感兴趣的人,对于认识志同道合的人都不会怎么抵触。

进入十一月,天气越来越冷。北风在这个时节开始逐渐肆虐起来,无论是教室还是寝室,都没有暖气,我们也只能通多不断加厚自己身上的衣服这个办法来避寒。

一天午休回来的时候,蓝天拿着一本《萌芽》问我,“凌梓扬,你有没有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想法?”

“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我对蓝天突如其来的想法感到有些吃惊。

“可以看看自己写作在什么水平,而且要是获奖了,还能成为参加一些大学自招的条件。”

“听起来好像不错。”我笑道。

“可以写偏向《萌芽》风格的文章,这样应该会容易被选上一些。”

“那要不我们怂恿大家一起试试?”说着我情不自禁地露出了邪魅的笑容。

虽然我们想要参加这个大赛并不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的实力十分自信,但是大赛获奖带来的好处却是十分诱人。且不说获奖之后在写作这条路上可能会顺风顺水一些,就拿高考来说,获得自招资格相当于提前一只脚迈入大学。

于是在我的怂恿下,江雨瞳和程雪也答应了一起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

也正是在那时,我们各自写好的文章,大家一起点评和修改,促成我们组成了一个工作室。本来我只是开玩笑地说,以后工作室老板就是我了,结果他们还欣然接受了这个设定,然后我们的小打小闹中,我们半开玩笑式的工作室成立了。这也是随后一年多里江雨瞳一直叫我BOSS的原因了。

当然新概念作文大赛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落选了的,别说获奖,连预选都没被选上。直到获奖名单出来,我们看到了那些获奖的作品时,才发现自己笔下的东西相比起那些人来说竟然是如此的不堪,甚至让我有想把自己写的东西丢人垃圾桶的冲动。

这件事情虽然对我们来说打击不小,但也确确实实让我们认清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实力差距。我们都是爱好写作的孩子,我们都不是天才少年,我们可以败在起跑线上,但是未来的努力才能决定我们是否会赢在终点线上。

新概念事件过去一个多月以后,我们才逐渐把这件事请放下。

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春天到来之际,大家都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即便换了位置也不时地坐在一团讨论各自觉得有趣的素材。那段时间里的狂热我想多半是来自对工作室的新鲜感,按白浩羽的话来说,那段时间我和蓝天他们混在一起已经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我只能像安慰备受冷落的小女孩一样安慰白浩羽,“放心吧,爷并没有忘记你。”然后我就受到了白浩羽一整天的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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