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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闺蜜是个坑(又名:莫愁)(34)+番外

作者: 新钰阳光 阅读记录

张更左手食指弯曲,点点下巴,手指上的戒指泛着银光,“我准备煮螃蟹,你说,几分熟好?”

洛瑾拿下手,转身就走,出了门。

“站住!”张更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走哪去?”

他停住,“走哪儿都行?不走等你把我煮熟?”

张更扔了一条襻膊给他,“老地方,洗螃蟹去!”

洛瑾抬手接住,“我堂堂洛都双公子,居然要洗螃蟹?成何体统?不成体统?”他便说边用襻膊束好广袖。

洛瑾洗好螃蟹,张更接着蒸好螃蟹。然后,洛瑾将蒸笼端到院中亭内的小几上,张更在二人面前摆好醋、葱花等调料,还有小碟子,另外附上筷子、小刀等餐具。

洛瑾解开膊襟,放下广袖,“终于好了,我肚子饿掉了。”

张更揭开蒸笼,“我刚在门外捡了一个,是你的不?”

洛瑾“噗嗤”一笑,拿起竹制的夹子,夹起一只螃蟹,放到自己面前的小碟子中,动手剥螃蟹。

他很快剥好一只蟹黄,蘸了醋,放在张更面前的盘子中,“逢君初入明山院,我还但心她举目无亲,没想到,你居然和她认识。有你在,我放心。”

张更用筷子夹起蟹黄,咬了一小口,“我却不曾放心。在安临,她是一位潇洒少年,心思简单。她一个孤儿,被李乐师收养,她心怀感激,修乐习武,不让师父失望,不让师父丢人。可在这里,她要想的,太多了。洛都虽好,居大不易。李乐师真有先见之明,逢君,或许不该来洛都。”

洛瑾继续剥螃蟹,“难道让她继续漂泊?”

张更打开陶壶的塞子,在二人面前各摆了一只杯子,“一家之言而已。逢君,没有洛家义女这个身份,也能入明山院。她快速成为师长认可的学子楷模,也确实可见,李乐师教导有方。”

洛瑾:“又又,你害我呀。明山院内,不可饮酒。”

“不是酒,是桂花汁,我加了一些药材,闻起来有酒香,配着螃蟹刚好。”张更接着道:“李乐师的父亲是李乐正的嫡传弟子宫掌乐,李乐师出生在海棠园。昭明二十一年,因昭明冤案,她随父离宫,才四岁。宫掌乐隐姓埋名,举全家之力,创办临江仙,一时名动安临城。十年后,真相大白,李乐正平反,襄定王欲召回海棠园弟子,宫掌乐才表明身份,但他表示已经习惯民间生活。襄定王便不勉强,赐他姓李。宫掌乐当时觉得夙愿达成,便将临江仙教给了李乐师,自个儿游历天下,不久,飘然离世。襄定王特赐予他谥号。此后,李乐师一人支撑家业,让临江仙名动天下。李乐师幼时不过海棠园一位普通弟子,之后都有如此才干。这也就不奇怪,为何李乐正可以和襄定王、景王爷结为毕生至交。”

第三十五章 爱美

洛瑾又将剥好的螃蟹放在张更面前的碟子中,“襄定王的诗词、景王爷的剑舞、李乐正的清笛并称“洛都三绝”。三人都是青年才俊,结为至交好友,共创《清风》、《明月》。《明月》一舞清天下,《清风》一曲天下明。只是昭明冤案后,剑舞不再,清笛无响,襄定王封笔。即使沉冤得雪,海棠园弟子散落各处,回归的只有寥寥几人,只能编入礼部。海棠园自此尘封。《清风》《明月》成了传说。我只能去临江仙,在那里遥遥感受当年海棠园的风华。”

“我比你早。我和逢君,江湖相见,君子之交。”张更嚼着蟹肉。

“你也真是,要不是逢君来了洛都,你是永远不会告诉我,你多年前就认识她了。”

“洛风流,你有些自知之明行不行?我认识的女孩,你都要撩拨。要是告诉你,你当初去跑临江仙,还不得指名道姓地找人家。把人吓着了,逢君得和我绝交,李乐师把逢君当亲女儿看待……”

听到“亲女儿”三字,洛瑾剥螃蟹的手一顿,很快恢复,未令人察觉。

张更自顾自继续说:“她也得不许我进入临江仙,我不就没有逢君这个好朋友了。”

洛瑾拿起毛巾,擦擦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只是欣赏女子的美,称赞几句,可是连她们一根头发丝儿都没碰,始终离她们三步距离。”

“你要是真有出格之举,且不说犯了“不违律法”这条,进不了明山院。洛宗主那里,直接家法伺候,去了你半条命。”张更收起玩笑姿态,“李小妹到底是什么人,你知道吗?”

洛瑾端起杯,“你又知道了什么?”

“是逢君问我,你有没有和我说过这位小朋友的事情。”

洛瑾放下杯子,“这个逢君,白看文心阁那么多书,不知道‘慧极必伤’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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