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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叔(107)+番外

作者: 郁华 阅读记录

程毓性子温良,少有与人急眼的时候,是以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几句,嘴唇颤了半天,硬是没吐出一个字。赵靖正欲关门,宿舍里一个穿着板正的矮个子男生凑过来了,“赵靖你别招惹是非了。”

赵靖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的时候,嘴里嘟囔了句,“你以为你是谁啊。”

王远爱面子,却不愿得罪赵靖,于是摸了摸自己鼻尖,只当没听到赵靖的话,温声对程毓说,“你好,周宏远已经公派留学去了纽约大学读书,他的东西已经全都搬走了,过几天学院里就会安排别人来睡他的床位。我们现在跟他也没什么联系,只能靠邮件和QQ。”

王远的话说得很慢,仿佛刻意为程毓留足了时间去思考自己话中的意思,可程毓仍是跟不上王远的节奏,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懂,可组合在一起,他却什么都不明白了,“什么公派留学?什么纽约大学……”程毓似没听清王远的话,又像是喃喃自语,他一米八几的身体迅速显露出比刚刚更盛的颓态,肢体的颤抖让王远怀疑他下一秒就要倒在地上。王远眼神中透着几分怜悯,却下意识地将门闭了半边,权作送客状。程毓却不依不饶,扒住门,定了定心神,问,“同学,你说得是什么意思?”

王远拿出自己十足的耐心,又重复了一遍,“周宏远公派去了纽约大学,东西什么的早就搬走了”说着,还怕程毓不相信似的,朝周宏远的床位努了一下下巴,“你看,被褥、书,全都不在了”。过了一秒钟,又添了一句,“你要是还不信,就去学校官网上查查,学院里也有公告,反正在我们这里,你是等不到周宏远的。”

程毓的腰弯了几度,似是在消化这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又像是深受重创、再无力支撑。他声音很轻,像片羽毛,又像是深秋的落叶,“谢谢你。”

程毓转过身正要离开的刹那,屋里又跑过来一个戴着眼镜,文文静静的高瘦男生,“你要周宏远的邮箱和***么?”

程毓背对着他们,没回头,只是小幅度的伸出手来,摆了一下,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不必了。”

“再也不必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n年后啦。说说周宏远这个人吧,他其实从一开始性格里就带着阴鸷狡猾的一面,只是程毓的为人处事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压抑了他这部分的阴暗面。北京的繁华,灯红酒绿,自己日益增长的见识和野心以及周边的同学让他的阴暗面被重新激发。曾经他甚至自己也以为自己想要的只是陪伴程毓以及安稳的生活,但那个真实的他,更屈服于野心。

第64章

十年后,北京。

落日前,耀眼的余晖穿过万清大厦23层的落地玻璃,焦红色的光一束束打在西装革履、梳着背头的男人身上,须臾过后,远方连成片的赤红变作晦暗,而太阳也进跃进了地平线。

灿烂总会藏匿于黑暗,北京却是个永恒的不夜城,车水马龙、灯红酒绿、霓虹灯与镁光灯交汇,靡靡之音与震耳欲聋相融。这里永远有乐子,也永远不缺刺激。

身为数亿量级上市公司手握实权的财务总监,年轻有为的男人永远是社交场合的焦点。万清集团高层饭局上,英俊潇洒身材高挑的周宏远坐在一群大腹便便面相油腻的“地中海”之间,他神情淡淡的,端着高脚杯,看不出喜乐来,但这却不妨碍应酬的继续。餐桌文化在这座全中国最大的北方城市里根深蒂固,谁都不想动摇这种固有的传统。三杯酒下肚,在座的几位高层领导都已带了三分醺,眼神愈发变得浑浊起来,而周宏远却面目清明,他的酒量是西方世界的烈酒喂出来的,五十二度的白酒,至少能喝个一斤。

为首的被唤作杜总的男人拍着周宏远的肩膀,口中喷出烟酒味儿,周宏远便下意识地向后撤了撤,“小周啊,我们几个都是跟着王总几十年的老人了,从万清一年营业额只有十万的时候就是万清的顶梁柱,你是我们中间最小的,又是来得最晚的,有些事啊,你不懂。”

周宏远皱了皱眉,旋即扯了扯嘴角,却没说话。

杜总不依不饶,“你是北大的,是美国回来的高材生,活到现在顺风顺水,没吃过苦没受过罪,有点儿书生傲气我们都理解,可是你也得理解我们筚路褴褛以启山林的辛苦啊。”

周宏远微微挑眉,终是没说话。空降兵不好做,周宏远打从一开始就有这个心理准备。更何况,这次的提案他势在必行,不是这几个老顽固靠着跟王总的裙带关系就能阻碍的。这几个脑满肠肥的家伙,他还没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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