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蜉蝣(1)

作者: 王建国 阅读记录

《蜉蝣》by王建国

第1章

立秋后的第二个星期,我在画室见到了杜张。这是我第一次遇见杜张,我知道这个名字,是因为我从张千千手上的模特登记本上看见了这个名字,这名字短小精辟,简洁而富有意境,让我立马就开始推测起其人父母的名讳。诚然,这对父母取名字取得不讲究,定是拿自己的姓氏来凑的数,就如同我的父母一样,我叫赵不萧,父亲姓赵,母亲姓萧,不是按字辈排下来的。

这个年代按还在按字辈取名字的人不多,由此看杜张的父母之懒惰比我父母更甚,让我生了同类相怜之心。我能一眼从哪些四仰八叉的裸模中认出杜张来,不仅是因为我揣测了他的名字(准确说在这之前我无法把这个名字和人对上号),还因为他就那样躺在那里,与众不同,一下就脱颖而出了。

平时我们写生用的模特是些大妈老头,乳房如低垂的老南瓜,生殖器如新腌的茄子干,同样无甚看头。偶尔有几个能入眼的,不是爱抠鼻挖脚,就是如生了虱子的跳蚤,东倒西歪,惹人生厌。所以杜张的唯唯诺诺在此看上去就非常地能入眼,他来的那天穿着蓝色的风衣,风衣轻薄得连风都挡不住,他从寒风鼓满的过道里来,天蓝色的风衣被吹得贴紧了肋骨,如果剥下,则是一副能演奏于交响音乐会上的好竖琴。我盼望着他的肋骨被擂打出声响,胸腔发出共鸣,抑或发出点动人的曲子。他沉默如一口钟,端坐在一把有着四十年历史的老旧椅子上,他们都是破败的,看不出谁更应该受到怜惜。

杜张脱了衣服,脱了那件天蓝色的风衣——风衣下面没有风,也没有明晰的肋骨条,只有一件象牙黄的劣质羊毛衫——或许根本不是羊毛的。他就这样脱得一干二净,我终于看家他的骨条,他的骨条没有想象中的清晰,可以看见含有着淡青色血脉的肌肉包裹着他,他和所有有着尴尬历史的二十世纪初赝品文物一样,脆弱得有限,闷声坐在那里让我画。他的双腿在我的命令下张开成最为优雅的黄金三角形,他的大腿骨短得异常,小腿骨长得异常,在特定的角度下自然可以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动作。我看家他的耻毛,性器,因为我热爱的他的容貌,所以连这些细微也充满着爱意,然后从脚趾,这个最脆弱又最精致的细节开始向上推起,在此留下一处白。

我初见杜张的时候,他一天只吃一个三角钱的馒头,所以饿得皮包骨头,我对骨骼爱得异常,所以当时见他就犯馋;而后来有段时间,我又不是很爱他了,是因为我将他喂得太好。这样看来,我真是个无情无耻的混蛋,可这并不是我的错,他应该节制一些。

我在秋天的时候很忧愁,忧愁却不是因为这件事。那个秋天我总在和赵稽吵架,我摔了无数次电话,最后果断将手机换成了诺基亚的经典款;赵稽也气得抽掉了家里的那几条中华,那本是让他留着送人的。我发怒的时候,眉毛倒竖,眼睛大瞪,实在不好看,估计凶得就似一头狼,而杜张却一点都不怕,他这时候总会趴在我的肩膀上,挤眉弄眼地蹭摸搞弄,活像一只动物。狼应该配什么动物我没有研究过,但应该不是杜张这样的活兔子;如果我面前有镜子,我就看得见他是如何搔首弄姿,我也能看见自己表情狰狞。而事实上我很乐意看杜张的样子,因为他太矮太瘦小,蜷在我怀里从我的角度望去只能望见半个后脑勺;可我不愿意看见我自己,因为一看见我自己,就看见那个人的脸,一看见他的脸,我就越发怒得发狂。

杜张可爱之极,却总爱梳些不伦不类的发型。他读书的时候,勉强算得上刻苦,可惜生活的余钱都用在了穿着打扮上面,打扮还打扮得怪们兮兮。他才被模特公司招进来的时候,因为他那头大黄毛紧身彩色皮裤还有银色十字架耳钉而受到了无数次投诉,遂强行被掰正了过来;而后来他被我养着,不想再做被万人视奸的裸模,就恢复了那身可怕之极的打扮:五彩皮裤上面挂着摇摇欲坠的柳丁皮带,单耳挂着银色的十字架耳环,除此之外还必须搭配以明黄色的中长发,刘海盖于眼窝之下。对于他这些奇特的癖好我从不以干预,因为我既慈悲又善良,我只需画出他的肉体,至于其余的,都不在我的关心范围内。话虽如此,我见了他那金黄色的发根泛着黑的脑袋顶,还是有些激灵——所以我宁愿看他的脸,也不愿看他的头顶。

第2章

我几乎是气急败坏地跳起来想要撞掉他下巴,却被他躲开,他轻蔑地笑了一声,道:还有,离你那个洗剪吹远点,亏你还是学画画的,都不知道你怎么下得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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