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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女帝不早朝(26)

作者: 祝臣 阅读记录

沈雁刚绘声绘色地说到“家法伺候”,芳草就没绷住,低声笑了起来,见主人向他看来,又急忙背转身去,以手掩口,另一手上拿着的那沓纸轻轻颤抖着,沈雁也跟他一起笑,两人笑够了,才吩咐他按自己所说的样子,将那些写好的纸张钉起来,撂在太阳底下晾干。

芳草自小在宫中长大,是很听话顺从的孩子,主人待他宽和,他自知是难得的福气,并不侍宠生娇,依旧听着王夫吩咐,去厨下讨了米浆来,将他随手写上的那些书页刷上浆,一页一页折起来,撂在竹枝馆外白玉栏杆上晒着,沈雁写书的时候是清晨,等他将折好的书页晒出去,已经是日上高天的中午了。

他晾完了,却不敢进屋歇着,因为沈雁写字所用的秦州贡纸白而脆,稍微用力便会断裂,他生怕过猛的日光将纸晒坏,又或者浆糊沾在栏杆上就此拿不起来,便坐在馆院中森森竹荫之下,一边打扇,一边等待,竹荫潇潇,时或掺杂细细鸟鸣,令人静心澄意。

芳草在外晾晒小记的时候,有一人自前门而来,见他不在,才登堂入室,也不等人通传,径直来找沈雁。闲居在家的小公子起先有些惊异:深宫之中,何人能够不受通传,在内廷自由往来?

看见来人他就明白了,这人有陛下御兄之尊,又是男身,故在内廷,也出入无虞。来者正是怀栎。虽然上回他哄自己自尽的事情还未过去多久,沈雁也明白,这位御王兄开起恶劣玩笑来,功夫不输他妹妹。不过今日他打扮实在俊美潇洒,让人一见忘忧:他着了一袭缕银的衣袍,领口精细地绣了一只雏凤,一举一动都自然典雅,沈雁光是看着他,就忘记生他气了。

“伯蓝给你寄了信来。”他走到沈雁跟前,将一封信搁在他桌子上,缓缓推在他面前。沈雁半信半疑地拿起来看了一眼信筒,只见胡蝶穿月的红章封在信筒上,他便知怀栎所言非虚——这枚胡蝶穿月印章,非伯蓝王室不能取用,即便是在他家,为今也只有他作为家主的大娘一人所有。

但想起大娘,他忽然僵住了身子,并没拆看这封信,而是长久地发了会儿呆。

“这是你家人来信,不看看么?”怀栎问。

沈雁摇摇头,将手指按在红章凹陷处那只小小的蝴蝶上,将多余的话隐而不谈。

“是因为有人在出伯蓝的路上刺杀你吗?你心里怨她没能好好保护你。”毫无预兆地,怀栎点出他心头隐事——虽并不确切,沈雁抬起头来,一脸震惊地盯着他看。

怀栎依旧笑得温柔,但目光中却有些慈悲,仿佛为他伤心,他轻声安慰沈雁,用的是那种秦地公子讲话特有的柔和语气,“不过是场虚惊罢了。”他说,“她是你至亲的人,一定想着是要护你无虞,可毕竟鞭长莫及。”

“那把刀是她的。”他深吸一口气,回道。

“什么?”

“我的随从用来杀我的那把刀,是我大娘曾经给我的。”沈雁终于将整句话都说了出来,自嘲地笑道,“姜儿也说过,‘义节千钧重,命似鸿毛轻’,这是我家的家训,想必派人动手的,也正是大娘。”

“不可能。”怀栎否认。

沈雁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御王兄怎能如此确定?”

“不信的话,你去看那封信。”

沈雁急忙将信从筒中拆看,果见遣词都是寻常问候,嘘寒动暖,又问他在京一切人事是否顺遂,吃穿住处是否都习惯舒适,其余未置一词,只在结尾提了一句,说丢了那把宝石匕首,或是随从打包行李的时候不慎一并卷走了,若在京城找着,就送给他,毕竟是故地旧物,又是他父亲家传之宝,就当留个念想,睹物思乡。

大娘没有派人杀他,那把匕首是在家里被人偷走的。沈雁心下忽然一阵轻松——可怀栎为何会知道此事?

“您为何会知道此事?”

怀栎笑了,“因为你入宫之事,正是沈夫人谋划,既然是她真心想要成就这事,又怎会突然反悔杀你?”

沈雁呆呆地听着,整件事情已远超他之所想:难道大娘不是因为战败,才不得已将他送进京城?怀栎说她“谋划”此事,又是什么意思?

“可您并没亲眼所见……”沈雁禁不住反驳,可他的语气却很动摇。怀栎远比他年长,也远比他要聪明,他想到,愚蠢的那个应该是自己才对。

怀栎冲着他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我虽未亲眼所见,可这事是我亲自到伯蓝谈下的,她当着我的面,答应要将你送往京城,生下孩子,所以我当然知道。”

沈雁当即愣在原地,耳边,怀栎又优雅地叹息了一声,“我原本不该跟你说这些,小家伙,伯父说要你举止自然,才有机会邀得圣宠,可惜你白长的这个模样,竟是个小呆子,只管在这儿闲待着,不会半点讨陛下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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