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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146)+番外

我不是个好女孩,这我知道。

哥哥常说,心里多了太多执念的人会不幸福。他是在说他,也在说我,这我也知道。

可我就是放不下,因为我是女孩儿,因为我的身体,因为我姓苏不能姓言。我是苏喻,本该有个更好听的姓氏,却最终成了一个不能“言喻”的秘密。

一切事情的改变在那天毫无预兆的降临。纽约城的夜生活从晚十点开始。

当时我正坐在纸醉金迷的吧台边,翘着穿了黑丝袜的长腿,喝一杯叫前世今生的鸡尾酒,和一个金头发的混血男孩儿调着情。我心情不好。

男孩儿叫Dannii,十八岁,干这行才一个月,人有点羞涩。他妈妈也是做这行的,爸爸是他妈妈的主顾之一。

喝完今晚的第五杯,我媚着眼掏钱包,数都没数就朝他腰带里塞了很厚一搭。Dannii脸一僵,说,“姐,你想怎么做?”我爱听他叫我姐的声音,低低腻腻的像糖糕。

我把头贴在他肩上,“你已经做了。”我只是想找个人陪我,仅此而已。鼻息喷到他脖颈,混合了大男孩的体香,熏染着我的嗅觉,我人更醉了。“姐,我技术可以的,你不信我?还是你觉得我是鸭,嫌我脏?”

“Nonono!”我伸着食指在他脸前摆了摆,“在我心里,你是纯洁的,肮脏的只是这世界……”

临别时,我在他唇上浅浅的啄了一下,作为临别的放纵。我不是好女孩,我放纵、却不放荡,那道底线我有的。

七月的纽约街头,晚风都带着香水的味道,从高贵的Dior到廉价的第五大道,几条街的暧昧都混杂在一起。瞧吧,在寻欢作乐这件事情,贵族们同下等人一样直接。我哂笑一下,弯腰脱了高跟鞋,赤脚在马路上慢慢的走。街灯照在脚丫上,拖出长长的影,几个白种人从我身边经过,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小伙子手放在嘴边一声口哨。

我也没客气,两只鞋一只手抓着,闲出来的那只朝他比了比中指,然后昂着头走开。我可以在纽约最混乱的酒吧里同牛郎喝酒,却不愿妓女一样在大街上和小混混调情。

转过几条巷子,我到了住的那栋公寓楼。自从哥哥回国那天起,我也从那间大别墅里搬了出来,就算再好的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冷清。楼道里的声控灯又怀里,我站在黑漆漆的楼梯口低咒声,这才摸黑往楼上挪。谁知道刚走了一楼半,光着脚的我直接就被绊倒了。Tiffany的高跟鞋顺势飞了出去。“Shit!”我蹭蹭发热的手心,心想一定破皮了。“兰尼太太就不能不总往过道堆东西吗!”我摸摸身下那团湿湿黏黏的东西,心里突然一惊,是血的味道,浓重的血腥气熏的我要晕倒,尖叫就卡在喉咙里,就要冒出来时,黑暗中突然伸来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If I were you,keeping silence will be a good idea.”带着冰点温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哆嗦,可当黑暗中我看到那双眼睛时,就突然不那么害怕了。

几步之下的楼洞口,一阵皮鞋交杂的声音。我拿手捅了捅他,“把我松开,对你有好处。”我的眼神他应该看懂了,因为下一秒他松了手。

公寓的地方不在纽约什么高等地段,周围鱼龙混杂,小姐、混混,还有黑帮。我开了门,把他架进去打开灯,情景惨不忍睹。我真怀疑眼前的到底是不是个人,身上除了血的红还是血的红。

“你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吧?”我说的是国语,因为他是个黑眼黑发的东方人,刚好我还认识他。

你去干嘛?他眼神止住我的动作。拜托,我翻了个白眼,“总要把你留在走廊里的“印子”处理下吧,纽约黑帮的智商可不仅只会在楼外兜转的。没错,这个正是纽约最大的黑帮组织里的二把手沐川,前几天我刚在报纸上见过他的报道,地板砖大小的报纸他占足了半面,神秘的东方男人,Shark组最厉害的杀手之一。

可现在真面对面看着传说中的黑帮杀手,我突然没了害怕,说明了离开的用意,他闭上了眼。

他很聪明,我装成夜游的女人下了楼,除了他最后呆过的地方有些血迹外,外面竟没一处,看来他受伤后跑了很久,连血都干了。

在公寓外的转角处,我看到几个黑人男子,从表情看应该是来找他的。我撩了下头发,歪着步子从他们身旁经过时,昵了其中一个一眼,那人眼神刚有些晃,就被旁边的人拍了一巴掌,几个人又左右看了会儿,这才算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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