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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钩儿(72)+番外

女人冷哧一声:当然不是真的苦杏仁了,真的当然没人敢喝。不过这个口味特殊,喝的都是常客。

身后有人拍我,是叶之远。

我站在原地没动,因为一个奇妙的念头正在我脑子里飞旋着生成。

“呆子,我好像知道庞菲菲是怎么死的了!”我回头准备抱住他亲口,结果他妈的……亲了一嘴的玫瑰花。

我花粉过敏。

☆、第三十六章

【穆中华】

我还算个靠谱的人,当我这么和叶之远说的时候,他还帮忙补充了一点,他说我还是个挺敬业的人。是呗,能不敬业吗?你见哪个花粉过敏的法医会不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形象坚持查案的。我穆中华就是一个。

打第三十二个喷嚏时,我喝光了手里的苦杏仁茶,我抬头问叶之远:“多远?”

“两千米。”他摇摇头。

普通人肯定是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的,根据我刚刚在饮品店里来的灵感,我有了一种奇妙的假设,或许庞菲菲根本就是明知道氰化钾的味道怪,也照样把它喝了下去,让她放心喝下去的理由很有可能是她买的是一杯和氰化钾有着相同味道的苦杏仁茶。

我没把自己的推论和赵哥说,打算先实验成功后再汇报。

如果庞菲菲是通过喝苦杏仁茶的途径喝下氰化钾的,那么她死前就该是在距离死亡地点一定距离范围内买到的苦杏仁茶。

演算距离这个东西我并不擅长,当我和叶之远说了我的假设后,他一眨眼功夫就报了一串数字给我:“从毒发到中毒身亡,时间约计10分钟,乘以人类平均的步行速度,这段时间,正常人大约可以走820到1140米左右。庞菲菲的步行速度偏慢,这段时间,她有96.4%的可能是会走720米的。”

勘查小组搜索现场时,没发现现场有杏仁茶杯子在,所以如果我这个推断成立,庞菲菲喝完杏仁茶的地点不是她的死亡地。

我们找了周围贩售苦杏仁茶的饮品店,发现唯一一家是距离案发中心的四千米远的名叫cc&mm的冷饮店。为了增加我的推理依据,叶之远陪着我做实验,看看这段距离喝完致死的苦杏仁茶、再在案发地死亡是否合理。

喝了一杯,叶之远回答我一句“两千米”,我眯着眼看了他半天:“以后再那么仔细看其他女生的走路快慢,我削你哈!”

我看着叶之远嘴巴张圆,然后马上点头:“除了你,其他女生我都不看。”

我很满意,说实话,有一个看一眼就算得出你胸围多少的未来老公,偶尔还真是让人来气。

那天,我一共喝了五杯苦杏仁茶才勉强走到距离案发地一千五百米远的地方。捂着小腹,我叫苦连天地找厕所,叶之远却安慰我:“总算接近那个距离了吗?”

我白了他一眼:我喝了五杯才走成这奶奶样,庞菲菲要是连喝了五杯,还有命走路?估计就地死在马路上了。

找了间女厕所解决好问题,我出去找叶之远,他拿着随身的小本正在写写画画着什么,我凑近一看,本子上面笔记工整地写了几个字:有许多因素可以打断人喝光饮料的速度,譬如打电话、譬如女生在逛街,这些都会拉长庞菲菲的行走中毒时间;庞菲菲死时身上有蚊虫叮咬痕迹,死人因为体温变化的因素不像活人那样招蚊虫叮咬,这是不是代表庞菲菲死前还在灌木丛里呆过一段时间,这是为什么;第三,如果想判断庞菲菲是不是喝了苦杏仁茶死的,解剖下膀胱该有发现。

我盯着他写的这些,半天才憋出几句话:叶之远,你想抢我饭碗吧……我真挺生气的,他想得到这些干嘛不早和我说,这样显得我很没能耐。可叶之远解释说我做的是法医,对刑侦方面有想法是好事情,他不能打击我的积极性。我靠着他的肩膀想想也是,可我马上就觉得不是了,就算前两条是,可那第三条的架势,简直是要把我所有积极性悉数一网打尽啊!

我气了,张牙舞爪去咬他。结结实实挨了我咬的叶之远只是微微皱了皱眉:“你看,你注意力一分散,过敏症状好不少吧。”

我:……

呆子,你咋那么呆!我咋那么爱你呢!

然后我伸舌头就手在我咬他的地方舔了两下,他吓着了一样:“穆中华,你属小狗的啊?”

我答“啊”。

做小狗没啥不好,咬人耍赖都随意,想讨好时,还可以随便舔他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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