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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板人权系统(270)

作者: 木楚棠 阅读记录

平台的宣传力度够大,手机端有通知栏推送和软件开屏, 电脑端用户会看到右下角的弹窗广告。除此之外,软件首页的banner也出现了这支新单曲。

“我们听听看。”池扉顺着banner点进歌曲。

收费界面弹了出来,这次发行的是数字专辑, 一首原曲一首纯音乐版,收费8元。

现在歌曲收费是大势所趋,说明大家越来越注重版权, 有版权意识,毕竟歌手是要恰饭的。盗版猖獗会损失歌手的收入, 也会对一些歌手的创作积极性造成不良影响。

他点击收费界面的×, 先看了评论。置顶评论是团队主创发的, 说会把本次数字专辑的部分收入捐给慈善机构,以团队和歌迷的名义共同捐出。里边的粉丝回复都是“大大人美心善”一类的夸奖, 有的更是说要多买几张送给朋友听以表支持。

沈鸢翻看着回复, 夸奖被点赞得越多, 他的鄙夷就更增一分:“这个团队,真是好一个慷他人之慨啊。”

歌曲原本就是骗来的,属于侵权商用,违反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收入不应该归他们所有。大概他们心虚,夜路走多了也怕撞见鬼,这次捐出一部分钱献爱心,抢先占领舆论的高地,方便进行道德绑架。

慈善不是用来使人闭嘴的武器。

按团队以往的操作,如果沈鸢是个软柿子,他们会正大光明窃取然后“私了”,强买强卖,占有版权;如果沈鸢本人强硬能告他们但是有软肋,他们就会逼沈鸢撤诉,先上车后补票。

这样一来,有人揭露他们侵权商用,当中被洗脑的粉丝就会蜂拥而至,说着“都已经买版权了你还要咄咄逼人”,或者“有本事你唱一个去,我看你就是嫉妒×××能唱火”,又或者“我家×××都捐钱了,你正主拿了版权费怎么一个子儿都不肯捐啊”,再或者“谢谢路人关心我家×××,不劳您费心哈。今年下半年……”等等阴阳怪气的安利。

侵权在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连提一句都会被扣上“咄咄逼人”的帽子,也不看看真正咄咄逼人的是谁。

沈鸢举双手赞同歌曲付费,前提它们是原创,或者已经购买版权,总的来说就是正版。侵权商用的歌还收费,那就是不费吹灰之力,空手套白狼。

“我不屑听他们的作品。”沈鸢点击支付,“但我今天好奇唐清斐唱得有多烂。”

歌曲开始播放,刚唱几句,池扉皱着眉直接拉动进度条。他花几十秒听这种东西,真是往耳朵里倒垃圾(注)。

“就停在这吧。”沈鸢捏着池扉的手指,停在2:40处。

接下来是一段高音,沈鸢面不改色听完按下暂停,身旁的池扉刚刚还眉头紧锁,现在却一脸淡然,看来池扉施了点小法术。

沈鸢问池扉:“你真的在听吗?”他一句话说得极快,解读不出唇语。

池扉封住了听觉,判断不出自己的音量,他骤然大声:“鸢,不要打扰我听歌。”

沈鸢指了指耳朵,池扉见露馅如此之快,马上趴到沈鸢怀里。

沈鸢在评论里见过有人提起2:40,又去看了歌曲评论。他忍不住念了出来:“两分四十秒开始的高音简直是神仙唱歌了吧!那种带着张力的挣扎感、窒息感和绝望感,撕心裂肺啊真是,我哭到水漫金山法海都降不住!”

“评论还吹呢。”他笑了两声之后说道,“吹什么撕心裂肺啊,就是唱不上去。那在我的音域内,而他,是个门外汉。”

著作权的案子,沈鸢找了业内颇负盛名的律师,在唐清斐的新曲发布半小时后,事务所正式发出律师函。

各大音乐平台不会上架有版权纠纷的歌曲,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沈鸢的律师函也有平台的一份,要求他们立刻下架侵权歌曲。

同时,与沈鸢合作的团队发布声明,称沈鸢歌曲的制作由他的工作室亲自交给他们,不存在一曲多授权的行为。

沈鸢的合同中没写到他必须要和谁合作,所以他找了他们。剧方那边,他将制作完的所有歌曲交由宣传方,来剪辑电视剧投放到电视台和网络的片花,定于今天上线。

电视剧官博转发声明,称剧方早于侵权方收到沈鸢的demo,随即发布第一版片花。

沈鸢被盗用的正是电视剧的宣传曲,它将在黄金档作为片花的配乐,等这版片花播放半个月后换成另一版,歌也是沈鸢作曲编曲演唱。

沈鸢正在和池扉一起看片花,魏修的电话打进来,他不得不暂停去接电话。

“有娱记想要对你进行简短的电话采访,问你能否接受采访。”魏修转述娱记的邀请,并报上对方姓名。

沈鸢答应下来:“我时间很充足,现在就可以,前提是采访完马上就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