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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32)+番外

作者: 兰陵笑笑梦 阅读记录

如影随形的镜头将林筝的缺点放大时,那优点也被放大,少年身上是有很多缺点没错,但那优点明明也很多。

比如现在。

少年颤颤巍巍夹起一块鲜嫩的鱼肉,放进自己嘴里,路恒问,“这鱼好吃吗,调料会不会太重了?”

少年第一口尝得很小心,仿佛在吃什么龙肝凤髓,给人自己被认真尊重的感觉。随着那清爽的鱼香在味蕾绽开,少年那一双乌黑的眼睛直接弯成了月亮,他捏着拳头说:“哇哇,超好吃!”

路恒近距离瞧他,只觉得林筝像极了一个坠落人间的天使,让他神情恍惚,完全没听到对方说了什么。初见便令人惊叹,再见也赏心悦目。

在这样一张脸暴击之下,什么所谓的任性娇气等缺点,早被人直接抛到脑后。

他们又在厨房里,讨论了一下关于生姜、料酒和油盐等调味料的比例后,路恒的菜就这样定下了。

临走前,林筝打了个小饱嗝,扒着门谄媚道:“路恒哥,下一次试吃欢迎继续找我!”他继承了原主的身体,自然也继承了原主的味蕾,他怀疑原主上辈子是一只猫吧,为什么那么喜欢吃鱼。

林筝没掩住自己的嗓门,他对路恒的看好,激起了其他嘉宾的警惕心。要知道每个嘉宾都得拿出一道菜,如果垫底就会有惩罚。

见他人还没走,夏苇苇笑了一下,风情万种地做了挽留:“筝弟,我刚做了一道南瓜饭,你要不要也试一下?”

“好啊好啊。”正好肚子才半饱,林筝点头答应了,他一边狼吞虎咽,一边不忘评价道:“哇好甜好糯,好喜欢。”

“你喜欢就好,我们那里的人就爱吃这个,我还怕自己没做好。”夏苇苇掩嘴一笑,林筝清空盘子的表现,让她的心放下大半。

拍着圆滚滚的肚皮,林筝还没走回去,路上又被人截胡了,这一次是裴炀。

【谁说林筝本人招人讨厌、被人排挤的,长眼睛的都来看看,人家多受欢迎啊,做好了都第一个找他试吃】

【emmmmm你确定这是一件好事?】

裴炀神神秘秘地端出一个盘子,说:“林筝小朋友,你也尝尝我做的,看看味道怎么样?工作人员说,这菜在夏天很受欢迎,不仅清热治暑,多吃还不会长胖。”

林筝低头一看,哦豁那是一盘蜂蜜苦瓜,但单看那颜色和厚度,他就颇有些心惊胆战,半天不想接筷子。

“作为我的粉丝,你是头一个享受此等殊荣的。”看出他的抵触,裴炀还拿那套哄他。

林筝:谢谢,这个待遇你还是给别人吧。

“哥,你这苦瓜切得太厚了。”实在没忍住,林筝脸上出现了一点嫌弃。

裴炀安慰他道:“这不是第一次做吗,难免手生,我下次会切得薄点,切到那个词,叫什么薄如蝉翼的厚度,可以了吧。”

“可是我怕苦啊。”林筝故作娇气地皱了皱鼻子。他的小动作放在这里,并不会让人感到做作,倒令人觉得他可爱。

“别怕,我加蜂蜜了,没那么苦,你试试看就知道了。我看菜谱上说,很多都市丽人和家里小孩都爱吃呢。”裴炀的心思很简单,林筝是小孩,他如果喜欢吃,那这菜就成功了一半。

林筝勉勉强强被游说了,他捏着筷子尝试性地夹起一片,扔进嘴里。

没过一秒,他的脸就皱起,大家都看到了,他伸出手,眼角含泪地捂住嘴,似乎努力想咀嚼两下,最后还是承受不住了,扶着墙角,做了个吐舌头的动作。

“诶诶诶你怎么给吐了?”裴炀大惊失色,不会吧,真有那么苦吗?

“哦我知道问题了,我切太厚了,这蜂蜜没好好渗透,你吃下面这片吧,这片薄的,还在最下边,肯定入味了。我保证这一片绝对不苦。”裴炀积极为自己挽尊,还想抓着林筝试吃。可是他再保证也没用,林筝还是以要接电话为由溜走了。

裴炀也不气馁,他道:“明天我再做一遍,给你尝尝!”

直播间的观众,充分见识到人缘好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到甜蜜又烦恼的事情了。

林筝也没说假话,门店里的电话正铃铃铃作响,跟催命符似的响了很久。大家都腾不出手,林筝只好去接了,听声音打电话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自称姓李。

老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汽车维修工,每天与各种故障的汽车打交道,人到中年,有妻有女,但跟她们的关系都不怎么亲近,妻女都说是因为他不懂什么是浪漫。

他对此嗤之以鼻,男人负责挣钱养家就好了,要什么浪漫。

这一天,他洗完澡,上了床刷朋友圈。

第一条是卖莆田鞋的小舅子,天天打广告,碍于亲戚一场才没屏蔽,但也被他直接略过了,接着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