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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镇(63)

作者: 杜鹃花啦 阅读记录

我想给李娇打个电话道歉,结果,电话把我拉黑了。

我和李娇的来往就像人生长河中的一个里程碑,她让我学会了尊重,付出,平等。可惜我再也联系不上她了,每每回忆至此,我总想在深夜里说一句:“对不起,祝你一切都好。”

第31章 说个屁

袜子没几天就寄来了,一大袋,走物流,七十元。

我很满意。

我找了个内衣店,算算数量四百多双,三快一双卖给她,因为图案看得上,又省的她进货,竟也同意了。

H市也有夜市,卖什么的都有,衣服偏少,小东西比较多。

我逛了一圈,被卖狗的吸引了。有贵宾、蝴蝶犬、哈士奇、萨摩,当然也有一个可爱的牧羊犬,看样子不怎么纯,毛色也不亮滑,胜在聪明可爱,有个长长的嘴,我一冲动就把它买了下来。七百块。

我抱着属于我的狗,开心的不得了。那个时候就觉得三宝不在身边,好歹有个活的陪着我,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狗,对养狗也充满热情。

有了这个小狗,我觉得我的生活都在慢慢充满阳光。

养狗需要很多技巧,你不能天天给它洗澡,否则它会被你洗死。你不能给它过分的吃大鱼大肉,否则它容易生病。它鼻子不能太干,太干就是身体不舒服。我乐于此道,心之若饴。

都说世界第一聪明的狗是边境牧羊犬,智商可达七岁小孩。

第二聪明的狗是贵宾,智商可达六岁小孩。

第三聪明的狗就是牧羊犬了,智商可达五岁小孩。我看着怀里的五岁,想着以后一定要和它好好沟通,毕竟它听得懂。

狗买回家我仿佛多了一个小尾巴,我走哪它跟哪,有时候我在客厅,它看我半天不进来,也会出来陪我。乖乖的躺我脚下,什么也不说。

我在厨房呆的久了,它也会来厨房看我一眼。这种被一个活物在乎的感觉真的很好。

晚上睡觉前我心情好了也会和它说说话,虽然它不会回答,但它的态度和眼神告诉我:“主人,我听懂了。”

有时我会说说三宝的坏话,问他同不同意,它只会拿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逼视的久了,竟也能看到它的一丝躲闪和不好意思。

我深深的认为,它是能听懂我说的话的,只是没法回答。不怕,我懂。

喂狗是个技术活,不能太干,不能太油,不能太咸。我一般是白水面条甩鸡蛋花,点一点盐。有时候是剩菜加米饭,大多我出去玩了就给他留够狗粮。

它对我的安排无任何挑剔,我不在家它就用我的拖鞋练习牙齿,我用被咬坏的拖鞋教训了它一顿,它躲闪内疚的眼神仿佛告诉我:“别打了,别打了,我知道错了。”

看它如此良好的认错态度,我决定暂时原谅它了。下次再出门以后它就不咬拖鞋了,改咬沙发。不过我每次外出回来,不管多晚,它都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有时候明明睡得憨态可爱,一旦发现我回来,就会立刻站起,摇它那还不怎么膨胀的尾巴。

可能在我这里三餐均匀,每天都有鸡蛋,没过十几天小狗身上就出现了水亮的毛发,我没有特意给它起名字,就叫它小狗。

我对狗的偏爱让我经常长时间和它对视,它的眼睛明亮清纯,水汪汪,不动如娇羞处子,动如含羞带怯,这种别样的感官刺激我觉得它在勾引我,“哼,骚货!”

我一向对人的审美有点漠视,对狗的审美倒是认真专注,但凡路上见到了,总会狠狠的盯着它们,看它们样貌如何,身材怎么样,多大年龄,什么档次。每每那些狗都被我盯的先一步垂下眼眸。

我有时都在想,我上辈子莫不是个狗王?

隔壁楼搬来一对夫妻,男的叫大金,女的叫小金。本地人,H市市里的。很会穿衣打扮,女的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很爱干净,男的不高,总喜欢笑笑,看他们夫妻对话,这是个女方当家的家庭。

虽然是隔壁楼,却卧室连着卧室,我们晚上没事敲敲墙,隔壁也会马上回应。大金夫妻很贤惠,明确的说是女的很贤惠,小金把家里的地板刷成明黄色,每一处都打扫的一尘不染,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我明显愣了一下,这是得有多爱干净啊,简直是强迫症和洁癖的典范。

大金夫妻是吴乐的朋友,两个人为了方便才自己出来租房子,女方家比较有钱,独生女,男方家父母都是工厂的,但那个工厂效益还不错,每月都各有四五千工资的收入。大金高中毕业就没再上学,一直在社会上混,后来被有心人盯上,做了个局,让他输了二十多万,他吓得不敢告诉父母,到处躲,后来要债的要到他家里,他家里哪见过这世面,砸锅卖铁的把钱加利息一股脑的都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