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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萝(18)

朝夕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她知道舅舅已经尽力了,收留她和妈妈的这几年,舅舅再苦再难也没有在朝夕面前提过一个钱字。舅舅不提,舅妈更不提,表哥表姐也都疼她,都不提,这也是朝夕最感动最觉心酸的,每次回来她拼命为家里做事其实也是一种报答,妈妈去世后部队上来人送给她的慰问金,她转手就给了舅舅。她是个知恩的人,只可惜自己能力有限,没法图报。

舅舅说:“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开这个口,你知道自小我和你外公就疼你,你模样生得好又聪明,读书也用功,我原来是指望着能供你上大学也给咱陆家争口气,可是……舅舅老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我供不了你了,而且你跟着我也吃了很多苦,如果你能去首长那边读书,肯定要比现在的日子好过的。”

这点朝夕毫不怀疑。

以前小不懂事,现在她知道那个开满紫藤萝的大院有着怎样的地位,在十三岁之前的全部记忆,她都留在了那个大院。那里有她单独的房间,柔软的chuáng,有漂亮的衣服,有很多的洋娃娃,有阿姨做的各种各样可口香甜的点心,还有那个被她叫做“爸爸”的人温暖的怀抱,还有,还有……她心底一阵战栗,不能想,一想就像有极细的针扎在心上,隐隐的疼,却牵动着全身的神经。

“朝夕,朝夕……”

她又恍惚听到他在唤她。每次都是在极度悲伤和疲倦,或者是梦境的时候听到他的呼唤。一直记得那个yīn沉沉的huáng昏,他在站台上搂着她怎么也不肯撒手,火车开动的时候,他跟着火车赶,拼命赶,朝夕朝他绝望地伸着手,生平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离别之痛。她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不记得她当时是怎么哭的,据舅舅后来说,她把一车厢的人都吓住了,那根本不是一个孩子正常的哭声……

她常常想,为什么会有那样的离别之痛,她原本生活得好好的,“爸爸”疼她宠她,妈妈爱她,除了那个恶棍,谁都把她当做掌心的宝。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她从天堂坠入地狱。什么都没了,就剩了个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的过去。而这是她的命运,痛苦死亡毁灭,是她的她就必须承受,就算仇恨把自己变成魔鬼,她也不会停止对他的诅咒!

“朝夕,还没睡啊?”表姐突然翻了个身。

朝夕“嗯”了声 :“姐,把你吵醒了吧?”

“没呢,是我自己睡不着。”表姐说着从chuáng上坐起,披上衣服,“朝夕,你别怨我爸,他也是bī不得已……”

“没呢,我谁都没怨,就怨自己的命。”

“朝夕,你不知道吗?你的命比我好,你还怨什么啊?”

“……比你好?”

“难道不是吗?至少你除了嫁人,还有别的去处啊,可是我除了嫁人,没地儿去了,而我要不嫁人,大哥哪来的屋子成亲啊?”

朝夕挣扎着也爬起来坐起,黑灯瞎火的,看不清表姐的脸,但她可以断定表姐在哭,朝夕颤声问:“姐,你嫁人不开心吗?”

“开心?”表姐黑暗中嗤的一笑,“读过书的人就是会说话,知道说‘开心’,可是朝夕,你说我能开心吗?那个男人你也见过,就是上次坐在堂屋里耷拉着脑袋的那个人,黑巴巴的,从看亲到定亲我跟他总共没说过十句话,可是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啊,一辈子有多长,你想过吗?”

“姐,你可以不同意啊,又不是非得嫁给他。”

“不同意咋样呢,人家出得起彩礼钱,他家是镇上开ròu铺的,要没他家的彩礼钱爸拿来什么给大哥娶媳妇?”

“啊,拿彩礼娶媳妇?”

“农村都是这样啊,嫁了闺女娶媳妇……”

黑暗中,朝夕的睫毛开始蒙上泪光:“姐,这怎么成?”

“怎么不成?咱农村都兴这样,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会读书,还能到大城市里去住,妹啊,姐姐我这辈子怕是爬不出这座山了。”表姐抽咽着, 靠着chuáng头缩紧身子,“人的命真是没法比,朝夕,你不知道姐姐我有多羡慕你,走吧,走得远远的,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在外面过得再不好总比随便嫁个男人qiáng,你不知道,那个人……我一靠近他就作呕,他是开ròu铺的,一身的猪ròu味……妹,你千万别留在这里,走,赶紧走,你妈会保佑你的……”

(2)

“朝夕,你真的要走啊?”

小恩将手cao在袖子里,冻得鼻头通红。

朝夕没有回答,看着翻飞的芦苇,什么都不愿意想。

眼前这个地方是她最喜欢来的芦苇dàng。每到秋天,河两岸的芦苇就开出融融的白花,随风起伏,衬得两岸的秋色最为美丽。这条河不知道从哪里流来,也不知道流向何方,因为经过上坡镇,被镇上的人称作“胭脂河”,据说是源于民国一个叫胭脂的女孩投河自尽,那个女孩被地主qiáng抢去做姨太太,胭脂为了保贞洁投进了冰冷的河水,村里人为了纪念她就用她的名字给这条河命名。很凄美的故事。

朝夕从小就喜欢这条河,喜欢河两岸的芦苇,小时候经常跟表哥表姐们在芦苇丛中捉迷藏,后来她知道芦苇还被古人叫做“荻花”,白居易就有首诗里写到“枫叶荻花秋瑟瑟”。第一次知道这首诗是在大院的时候,她画了一幅画,满画都是飞舞的芦苇,连波看见了就随口念出那句诗,当时她就问荻花是什么,连波告诉她荻花是芦荻所开的花,而芦荻跟芦苇很相似,因此常被人们统称为芦苇。朝夕也分不清河岸开的是荻花还是苇花,似乎两者都有,但她更喜欢“荻花”这个名字,非常有诗意。

如果说她对这个镇还有些留恋,大约就只有这如飞雪般起伏的苇花和荻花了,她天生就是个làng漫而又孤独寂寞的人,闲书读多了,看见什么都浮想联翩,一片枯叶一朵流云,都会让她莫名感伤。在县城的中学读寄宿,她尤为孤独,没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为那里的学生都是农村娃,个个都想通过升学鲤鱼跳龙门,跟她同寝室的几个女生每晚熄灯后都会在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书,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睡觉扎书里去,同学和同学之间都在暗暗较劲,没有人会把时间làng费在jiāo朋友上。

朝夕只在学校宿舍住了一学期就搬出去了,寄宿太贵,她jiāo不起那些费用。她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租金非常便宜,而且可以自己生火做饭,不用给学校jiāo伙食费。至于房子如何(如果那还算房子的话),只能说能住人,虽然自己做饭麻烦点,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可以了。朝夕的要求不高,能活命有书读,她就心满意足。

其实她很喜欢一个人独住,反正别人也不喜欢她,她也不喜欢跟别人打jiāo道。只要有空闲时间她就躲在自己的屋里看书,不过看的不是课本,而是被老师深恶痛绝的闲书,像琼瑶的爱qíng小说,三毛的游记,席慕容的诗,张晓风的散文,她都看得如饥似渴。而神奇的是,她看闲书似乎并没有影响她的功课,她的成绩一直前五名之内,如果不是后来发生那件事,老师会很喜欢她。尤其是语文老师,经常把朝夕的作文当范文念给同学们听,老师并不知道,朝夕的作文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那些“闲书”。

在县城一中这样的重点中学考到前几名,是很让人羡慕的,因为一中的升学率非常高,每年都有大批的山里学子考上各地的大学,很多人都说进了一中就等于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小恩就非常羡慕朝夕,因为朝夕已经一只脚踏进大学门了,对于他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上大学是唯一跳出山沟沟的捷径,否则就只能跟父辈们一样日日夜夜在田里地里劳作了,胆子大点还可以到广东沿海那边去打工,听说活儿不比种田轻松,但是有钱赚,小恩的哥哥和姐姐都去广东打工了,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来,小恩知道自己考大学无望,也萌生了去广东打工的想法。

跟朝夕遗世孤立的秀美不同,小恩生得很朴实,圆脸,皮肤白,在镇上论样貌也算得上好看,但不能跟朝夕比,谁都不能跟朝夕比,一比就比下去了。这也是除了小恩,没人愿意跟朝夕jiāo好的原因,女孩子的自尊心都很qiáng,谁愿意被比下去啊?

但是小恩不介意,她是乐天派,成天笑呵呵的,用小恩奶奶的说法就是缺心眼,小恩也不介意,说缺心眼就缺心眼,人要那么多心眼gān吗,多累啊。她对朝夕即将离开上坡镇非常难过,朝夕的qíng况她当然也知道,但是她舍不得,眼泪巴巴地拉着朝夕的手说,“朝夕,那你还回来吗?”

朝夕迎风而立,恍惚着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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