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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同人)品牌大师(137)

——小说里憋屈,现实里好歹能实现这个心愿吧?

抱着这种想法,大家兴致勃勃地从正联官网转战新闻网站,点进那些报道一看……简直大失所望。

看新闻之前的他们满心期待(?):

既然媒体全都在谴责蝙蝠侠残忍,那这个所谓残忍的手段……说不定是剁了犯罪嫌疑人的手?砍了人家的脚?像文里开头那样把这群罪犯打成脑震荡?把这群混蛋塞进水泥桶里丢海里去了?

结果,所有有关于谴责蝙蝠侠的报道里面都是一群罪犯和坏蛋在那无病呻吟。

小偷A,哭唧唧:蝙蝠侠他不是人,我不过就偷了一家便利店,他居然把我倒吊在警察局门口!

抢劫犯B,气愤不已:蝙蝠侠简直脑子有病!我打劫都没成功,他居然一拳把我鼻子打骨折了!他要赔钱!

纵火犯C,一脸哀怨:蝙蝠侠是我一生的噩梦啊,我就烧了间屋子,他居然把我的两只胳膊都拧脱臼了,我整整一个月都躺在医院里——他得负责!

飞车党D:……

杀人犯E:……

看完报道之后的大家:。

所有人的大脑中,缓缓地,浮现出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就这?

就这?

就这就这就这??

这就叫“手段残忍”了?这就叫“践踏人权”了??

蝙蝠侠你不行啊!揍他们的时候再用点力啊!用力啊!没吃饭吗??

看罢这些报道,大家的心中顿时感觉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

他们一边在报道下愤愤地评论“这算什么手段残忍?中学生互殴都比这群家伙伤得重!”,一边气呼呼地……把《哥谭日报》的这些报道给举报为虚假新闻了。

《哥谭日报》:??!

等等!这批读者的画风好像哪里不对??

整整三天,《坏又甜》没有再更新。

在断粮的郁闷之下,憋火的读者们像无头苍蝇一样,先是在正联论坛里逛了几圈,发布了无数个有关于《坏又甜》探讨剧情的帖子,然后又跑到各大新闻网站里评论蝙蝠侠的报道,最后,又开始不停地搜索有关于“蝙蝠侠救人”、“蝙蝠侠受伤”等词条。

这样的搜索不断增加,哪怕是网站的权重在这里压着,这些词条还是盖过了之前的“蝙蝠侠杀人”、“蝙蝠侠虐待”等词目,现在人们再去搜索“蝙蝠侠”,跳出来的第一个词目就变成了“蝙蝠侠救人”。

……这可不是钢骨或者其他黑客暗中搞出来的变动,这就是因为搜索的人多了。

搜索引擎网站:???

这批人特么的有毒??闲来没事搜什么蝙蝠侠救人??

一来二去,时时刻刻地关注着受众喜好变动和舆论风向的报纸、网站自然也就关注到了正联官网论坛中的《坏又甜》。

在把这篇罪魁祸首读过之后,不管是《哥谭日报》的主编还是搜索引擎的运营人员,都一脸茫然,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在搞什么。

“这算是……洗白的软文吗?”

有人弱弱地问。

“不算吧?你看这几章里,描述蝙蝠侠暴打这些犯罪嫌疑人时的场景——这也能说是洗白软文?这明明比我们抹黑得还狠啊!”

有人很快反驳道。

“这是同人小说吧?”

有人冷静地看透了真相,“问题是,这玩意儿是正义联盟自己找人写的,还是粉丝的杰作?”

几乎是同一时间,不管是报纸还是网站内部的办公室里,负责的编辑、记者、撰稿人和运营都在脸对脸懵逼,不知道拿这篇《坏又甜》如何是好。

你说宣传报道吧,好像又有点儿小题大做,仿佛是在替正联论坛打广告,不点名报道吧……这篇同人文章又的确让很多人对蝙蝠侠改观了。

不说赞扬这篇小说,他们就是想找理由去污蔑这玩意儿,也找不出理由来啊!毕竟这是同人文,又不是超英正面发声的玩意儿!

良久的商讨之后,网站和报纸的负责人恶狠狠地抽了几口烟,决定不去管这鸡肋玩意了。

“以我们报社(网站)这种体量,只要是提到这篇文章,都算是免费替正联论坛打广告,真要和这些东西计较,吃亏的是我们!”

负责人冷漠地说。

“再说了,光凭这篇不到一万字的同人文章,能掀起多少风浪?”

负责人冷笑一声。

——蝙蝠侠个人的污点都在这儿摆着,如果光靠一篇同人文章,就能让所有人都改换立场,替他说话的话,特么的他现在就直播去厕所吃饱!!

四天之后,顶着漫天的催更声,薇拉再度更新。

这回,她倒是没有再吊着读者的想法,而是一口气发出了剩下的所有章节,整整十二万字的大长篇,让等到花儿都快谢了的苏珊成功喜极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