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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完全死去需用七日(1)+番外

作者: 常白 阅读记录

《一个人完全死去需用七日》作者:常白

文案:

已全文完结,精神意义上的HE,现实意义上的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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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去不是什么值得恐惧的事,最恐惧的是心怀不甘而逝。

恰好我是这一类人。

我没有什么好的辞藻来描述我荒颓的一生。

若硬是要形容的话,我想——

两情相悦却不得以厮守终生

这话,真是太合适不过了。

第零日-锲子

我忘了是在哪处无人问津的绿皮亭子的书摊上,被小憩的行人肆意翻开的扉页中看到的这句话——

到第七日,

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

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

安息了。

我不信仰那些被走投无路的可怜荼灵所虚构出的神明,甚至无比唾弃殷切祈祷的行为,这倒不如多求求自己,在绝地之时力挽狂澜一把。

直至我微弱心脏垒出的血液狂飙至体外时,我意识到:我对了,世上确实没有能够救赎我的神明;我也错了,我殷切恳求自己,却没能够救活自己。

在缥缈的虚无中,我最终阖上了眼睛。

但我哪也去不了。天堂的名单里,没有我的名字,地狱太过污秽,我无法接受。

于是,我放弃了永生,决意在人间徘徊,贪享我最后的七日。

第1章 第一日

我的视网膜应许是蒙上了层搓揉不去的雾霭,以致我所看到的世界除去交织相融的灰白外,只余下灰白间飘拂不定的尘埃。

我不敢在此地久留。这儿的氤氲水汽随不知来源的阴风穿透我近乎羽化的躯体,纵使我的神经知觉曾几何时已与被刺得穿透的心脏一同停止运转,但臆想出的彻骨的料峭寒意仍在半透明状的四肢躯干游荡。

直觉驱使我疾驰起来,涌动的风音在耳畔呼啸,该拍击面颊的风刃却始终未如约纷沓至来。

我跑得愈来愈快,快到眼前的尘埃如流水淌开,快到视线的灰白剥落离析,快到我感知到自己飞起来了,我终是冲破了雾霭!冲破了屏障!冲破了桎梏!

缤纷斑斓的色彩在眼幕中熨开——我又回到人间来了。

我脚板底下踩着的是被雨水润湿着的土地,灵体之前摆着的是被雨水洗涤着的旷野,雨水径直渗入我若有若无的魂魄,连一丝凉意都不愿施舍予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我。

我见过这旷野,在渐渐由片连成段的破碎记忆中,这是老公园的旷野——如果死亡不会使人的记忆更改的话。

它离我在世时所蜗居的住处不过半刻钟的路程,那儿有着我所惦系的人与物,可我又何必再走这一遭,给自己多增添分执念呢?

活着的我不该这么做,死去的我不敢这么做,七日后待我魂飞魄散之时,我该走得云淡风轻,而不是迟迟吾行,耿耿于儿女长情。

素来,我被贬作桀骜不驯,见着我的人大多将我唾弃,还有少数对我报之以无药可救的惋惜。

即使我拚命佯作为平庸的黎民,但蠢蠢悦动的灵魂仍会轻而易举撕扯开我虚伪皮囊,令我肮脏龌龊的难移秉性暴露在世人的灼灼目光下,无处遁形。

我就这样苟延残喘的活了十八岁,这在熬煎中渡过的十八岁光阴简直是荒唐又轻缥。荒唐到堪比繁华街头地摊上五元一本的劣质小说情节,轻缥到似枯枝败叶腐蚀消亡化作肥料,来与离,都不曾为自己刻上星点痕迹。

我开始尝试活动自由悬浮起的四肢,这是项举步维艰的技术活。若我稍有不慎,它们就会拉扯着我离开陆地,我讨厌极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感觉。我承认我确实是死去,但我也想多拥有一份还能让我感知我仍然停留在人间的证明。

麻木不仁的四肢带动我半走半跑地逃离公园,飘雨的园林太过冷清了,倘若我只不过是求一方冷清,何必不舍以魂魄消亡为代价,回归这满目疮痍的世间。

那还不如堕入万劫不复的虚无深渊,谛听那儿永不止息的呼啸风声,可比被峥嵘万木间聒噪的吱喳雀语的喧扰动听得多。

是的,我喜爱风,我热爱风。纵然我连一副能感知风的流向的躯壳都未能拥有,可我仍愿于栖栖惶惶中驻足等待习习清风,任凭它轻抚我的面庞,撩动我的衣襟,凌乱我的发丝,任凭它迫使我忆起一个人,一个不敢亦不甘忘却的人。

我这磕磕绊绊的一生,凄凄惨惨漫溯了十八季春秋的一生中,前十五岁与我相伴的唯有孤寂,后三岁伴我的,就唯有他了。

我常唤之他为陌,这是他代号中的第一个字,通常是叫做姓。莫要嘲笑为何姓名要我被拟称为代号,缘由于——他自述无父无母,也不知自己是否有个真正的名字,便任由他人随意取了个,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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