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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久长(14)

作者: 锦绣灰 阅读记录

“和美国人不一样。”

“We never thank the god.”

“We are the god.”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两句:我们从不感谢上帝,我们就是上帝。

今日不推荐电影,推荐一本书,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

书籍简介:本书叙写了三毛的墨西哥之行、洪都拉斯之行、巴拿马之行等等,旅途中的所见所闻、风土人情。

推荐语:三毛是太坎坷,太有才华,太潇洒,也太执着的女子,我国著名台湾作家,少年辍学、自闭、叛逆,而后游学西班牙、德国、美国,遇见了一个深爱的她的男子荷西,两人结婚后定居撒哈拉沙漠,白手成家,日子很苦又很甜,她写下了许多经典的作品。但后来荷西意外去世,三毛遭受了巨大的打击,一个人游历中南美洲,是寻找前路,也是寻找归途,并将一路的见闻写成了这部书。你很难想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她孤身去了那么多人迹罕至的世界角落,为我们带来那远方的故事与诗,她那样自由,又那样勇敢,走遍了万水千山,可惜还是没能走过自己心里的这一关,1991年的某一天三毛自杀在医院,她终于能和她的荷西相聚了。

本章提到的《心湖》就是出自这本书。

第6章 赤道(6)

结束了一天的奔波劳累后,谭孤鸿和洛景明回到村子里的民宿,今晚他们就在这里过夜。因为不是旅游旺季,也不是热门景点,这一天下来他们都没遇见太多游人,这间民宿里更是只住了他们两个客人。

民宿是一对原住民夫妇所开,老板沉默寡言不太说话,老板娘纯朴和善,热情招待了他们。因为黄皮肤黑眼睛的基因,加之高原地区造成脸颊上的红晕,乍一看很像是中国的少数民族,让人不禁心生亲切。

由于之前沟通过,所以他们回来的时候,老板娘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饭菜,是一些简单的原住民传统食物,烤鱼、野菜饼之类,卖相不佳,但胜在味道可口。

正在吃饭间,谭孤鸿突然觉得小腿被什么柔软的东西触碰了一下。她迅速拉开椅子,向桌子底下看过去,本来以为是主人家养的小猫小狗,却原来是一个小孩子藏在下面。

“怎么了?”

洛景明也俯身看过去,只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梳着妹妹头,肉呼呼的小脸上两坨高原红,乌黑的大眼睛滴溜溜的看着他们,对于自己被捉到了这件事十分惊喜,咯咯笑个不停。

二人互相看了彼此一眼,有些忍俊不禁。

老板娘及时赶过来,把女儿拉了出来,不住的跟客人道歉,对女儿训斥了几句,可小女孩恍若未闻,双眼直勾勾的盯着桌上的那盘炸薯饼。

谭孤鸿失笑,“让她吃吧,这个我们没动过。”

说着她拿起装着炸薯条的小编织筐,递给小女孩,弯腰摸了摸她圆乎乎的小脑袋:“吃完要记得洗手啊!”

小女孩接过编织筐,突然扬起脸用力亲了谭孤鸿的脸颊一下,发出了响亮的一声“啵”,然后转身噔噔噔的逃跑了。

谭孤鸿摸了摸脸上的口水,有些哭笑不得,再抬起头时,只见洛景明眉目含笑的望着她:

“你很招小孩子的喜欢。”

“好像是这样,堂兄家的侄子侄女也是这么大,我每次回家都缠着我,”还争先恐后的要长大后嫁给她,“可是,其实我不太会哄小孩子。”

见她表情微微苦恼,他唇边的笑意更深了。

向来小孩子和小动物都心地简单澄澈,能够从直觉判断善恶,谁正直善良,自然会被亲近。

吃完饭后,两个人上楼回房间休息。

二楼狭窄走廊中,每隔几步,墙壁上就挂着一幅印第安传统风格的木制面具,粗犷奔放的线条,依稀能看出一些动物的神韵,上面画着五颜六色的涂料,装饰着鲜艳的羽毛,在半明半暗的光影中沉默着静立,狰狞而肃穆。

谭孤鸿停下脚步,仔细的一一看过来,洛景明也跟在她的身后。

“你说最初远古的先民创造出面具,是为了保护面部,还是为了模仿野兽方便打猎?”她问。

“应该两者都有,但还有一种作用,就是隐藏自己,威慑敌人。”

她笑了笑:“你这样说,让我想起了古时候的兰陵王。”

南北乱世,因天生容貌俊美,上阵杀敌时不得不戴上狰狞面具的少年将军。

“我有时候想,他生在古代战场,为了威慑敌人,只能出此下策,要是生在现代商场,为了隐藏自己,也许也得做点装饰才行。”

比如,明明视力正常,却偏偏要戴着一副平光眼镜。

她笑着望向他,目光些许调侃。

而他也坦然回望,并没有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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