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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山(107)

作者: 刘宗凤 阅读记录

“有道理,不过,所谓公平从来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公平。”郝指导员略停了停后,又说:“你不愧是在外面当过公司老总的,看问题有一定深处,所提的一些措施也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和可行性。我看,我们可以逐步推动这项工作,今后你们积委会也可以主要朝这方面去努力,对那些确实踏踏实实走改造自新之路的犯人,要及时给予表扬,年终评选改造积极分子,中队也会考虑拿出一定的名额来重点奖励这部分人。”

“太好了,至少先实验一下,看效果如何,如果效果确实很好,则再作进一步推广也不迟。”杨凡基本同意郝指导员的观点。

【第十三章】千奇百怪:狱中趣闻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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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凡自从身兼图书组组长和中队积委会主任以来,与过去相比,似乎显得忙碌了许多。但是,无论是干部,还是犯人都能清楚地认同一点,即现在图书组及中队犯人的改造风气明显地好转了,已很少能看到像过去那种动不动就人整人或相互构陷的事件发生。由于杨凡处理事情相对比较公平,加上得到了教育科干部及中队干部的大力支持与信任,所以,杨凡在犯人心目中威信正在迅速提高,至少迄今为止,杨凡分配其他犯人去做的事,还没有一名犯人敢公开顶着不干的。只要能服从分配就行,杨凡心想。

虽然是改造,但时间仍照常运行,转眼间,已到了一九九五年三月。一天下午,织布厂犯人张新宇在他们中队队长的带领下向《建新报》投稿来了,他告诉杨凡等下还要到李星那里领取下个季度的犯人改造考核表格。由于织布厂距离学校比较近,只隔了一个露天会议场,所以,在杨凡的记忆中,张新宇应算是来《建新报》编辑部次数最多的犯人之一。由于张新宇也是家在S市的犯人,与杨凡有更多的同共语言,渐渐地也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了。据他自己告诉杨凡,他被捕前原是S市某部门的一名副处长,现年三十七岁,因受贿罪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他妻子现仍在该市的公安部门工作。今天,由于李星刚下中队去了,张新宇只好等李星回来后领到所需的表格后才能返队,带他来的那名队长说他自己还有其他事要做,要张新宇先留在学校等他办完事后再来接他回队。

其实,等人是最烦人的事之一,没法,张新宇只好重又来到了杨凡的资料室里,出于礼貌,杨凡只好放下手头的工作,陪张新宇聊起天来。

“老杨,唉,他妈的,做什么人都行,就是千万不要做犯人。”

“怎么突然发起这么大的感慨呢?是不是在中队里遭遇了什么不顺心事?”

“不是的。”

“那又是为何?”

“想必你是知道的,我这个人自投牢后最反感的一件事就是,每月一次强迫理光头。过去,你说我死皮赖脸也好,我总是想尽设法躲都要躲过被理光头,所以,你每次见我时总能看到我头上都留着寸发。然而,这个月可好,中队要求必须人人过关检查,一律全部理光头,连寸发都不允许留。”

“关于犯人必须理光头一事,我也是很有看法的,就连《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中也有明文规定,服刑犯人可以留寸发,并没有规定非理光头不可,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强迫犯人必须理光头,土政策真是害死人啊。”

“可不是?前几天我老婆来拜山,碰巧我前一天刚理了光头,你猜怎么着?我老婆看到我的光头形象就泪流不止。害得我整个心也是沉甸甸的,很不好受。”

“你所说是真的?照理说,你失去自由已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老婆怎么会为这个事而伤心呢?”

“说来不怕你老兄笑话,岂止是伤心,还有更严重的哩。”

“哦,怎么个严重法?倒是说来听听?”

“那天拜山,狱政科共批了三天在鸳鸯楼同居时间,起初,我老婆听说批了三天时间,还挺高兴的,可是,当我们在餐厅吃完晚饭后到鸳鸯楼准备上床休息时,我老婆竟突然向我提出要与我分床而睡。当时,我感到很是不解,甚至有些不可思议。”

“你们之间也算是老夫老妻了,怎么会这样呢?”

“是呀,所以,我就问她为什么要分床睡?”

“起初,她怎么也不肯说为什么,后来,在我再三追问下,她才说她看到光头浑身会感到不舒服。我说有啥?在外面社会上有不少人还有意理光头,把光头当成了一种时尚哩。”

“对呀,确实如此。”

“可我老婆不这样看,她说她一看到光头,就会联想起小时候所看电影中那些反动派特务的形象,就会发恶梦,睡不好觉。这时,我对她说,看来你小时候所看电影对你造成的影响还真不小啊。可是,如今你已经是公安干警了,是大人了,你也知道电影中几乎所有反动派人物的形象都是经过刻意设计的,并不是真的,更何况我是你丈夫,又不是外人,怎么会有那种想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