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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腔启示录(38)+番外

作者: 柳翠虎 阅读记录

工作久了以后才发现,大部分的会议冗长到足够打瞌睡玩手机,大家衣着随便,神情萎靡;永远总会有几个话痨,叽里呱啦一通,不知所云。

去年一次跨境电话会议足足5小时,考验的不再是智力与专业度,而是耐力与膀胱,对方热衷揪着小问题叨叨不停,结束了以后大王翻白眼和唐影说我怀疑电话那头的香港人,只是想借着开会锻炼他的普通话吧?

唐影耸耸肩,“反正他公司出钱买我们时间,直接bill小时单咯。”完事打着呵欠打开电脑登录系统,记录:某项目,某时间,某会议,时长5小时,括号里的小时单价:2000元人民币。

CBD律师的小时单很华丽,带来昂贵幻觉,不过,钱全部哐啷进入老板口袋。什么都是外衣。

当然不是所有公司的钱都这么好赚。比如Z集团。

婊姐永远会仔细核对每一次小时单,比如质问:“为什么你从北京到杭州的飞机三小时也要计时收费?”

唐影说:因为是贵公司的项目导致我出差。

婊姐很凶,灵魂三问:“那你在飞机上有看文件吗?有工作吗?有为这个项目做准备吗?”

她一愣,“可、可这是行业惯例,在途都需要收费的。我们的唯一成本就是时间,因为出差,导致这个时间我们也没办法为别的项目工作,这也是算在成本里的。”

婊姐干脆:“不能这么算,我会发邮件和你们老板说的。”

再比如,每一次开会,婊姐也会认真核对参会律师人数与工作:A律师在会后进行了会议记录,B律师在会后草拟了文件,咦,C律师呢?C律师只是参会?会后却没有任何工作?

又将疑惑截图抄送老板:麻烦解释一下哦,我发现C律师只是参会,没有后续工作?那这个参会是有必要的吗?他的参会时间还算进小时单吗?

……

客户类型很多,乙方也会在心中划分三六九等,事少给钱爽快的是上等客户,话多事多给钱又抠的那些客户伺候久了也让人烦躁。

比如此刻的大王。

她和唐影在小会议室里与Z集团高层与法务开电话会,归根结底还是今天Z集团的高层因为几个财经类公众号的文章而龙颜大怒。

几篇文章标题夺目,基本在唱衰Z集团这几年大势已去,并归结为集团领导昏庸引发策略频频失误,文章言语犀利,但所引述的内容与消息全部为公开新闻报道以及Z集团公布的财报,内容正当,守法合规。

高层领导张总震怒了一天,急急联系律师发函。只可惜函也发了,那几篇文章依然被挂在网上,有愈演愈烈之势。

大王只好再为领导普法:“首先,对方语言虽然比较犀利,但基本是落在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的。张总,从法律上来说,侵犯名誉权行为主要有两个类型,一是侮辱,二是诽谤。而从目前来看,对方的言论应该是不构成侮辱的……”

张总愤怒打断:“都说我们公司大势已去了,听起来要倒闭一下,还说我们公司股票一直跌,这还不是侮辱?这跟诅咒人死了有什么区别?!”

大王默默仰天翻了个白眼,和唐影对视一眼,再耐心解释:“对对,张总我们理解您的想法。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侮辱’的含义主要是贬损、丑化他人人格,从目前来看,对方这几篇文章虽然是一些负面评价,但相对客观,暂时没有到贬损贵司名誉的程度。当然,我们今天也是按照侵犯名誉权的理由给对方发了律师函,但基于目前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对方确实有理由不立即删除文章的……”

“不删除你们就告!我们就起诉!”张总上脑,骂骂咧咧起来。大王无奈,摁了“mute”键,关闭话筒,开始和唐影吐槽:“我要疯了,这人一点都不懂法,傻逼一样,道理完全讲不通!”

唐影干干对大王一笑,她今天也是被折腾了好久。

电话那头张总情绪越加昂扬,已经开始决议起诉,号称要用法律手段惩罚刁民。大王关闭了“mute”键,恢复耐心语气,对着话筒:“起诉的话,我们这边理解公司的心情,律师建议是,如果要就侵犯名誉权这个案由来起诉,一定要找能稳赢的案子,否则引发的舆论危机更大。而目前的这几篇文章如果作为被告,应该都存在一定胜诉风险。也就是说,起诉可以,但我们一定要找准被告……”

建议中肯,张总似乎听进了几句,心情平缓了一些,又问:“那律师这边对于被告有什么好的想法吗?”

大王见自己有效平复高层心情,燃起几分得意,顿了顿,继续:“以我看来,这几篇因为涉及到贵公司的话题阅读量暴涨,应该很快会有其它公众号跟风。近年来公众号文章胡写的很多,标题和内容肯定不会都严谨,只要能找到跟风者有一处捏造事实,就可能涉嫌构成‘诽谤’,到时候再起诉,无论是法理还是舆论,我们都能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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