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芬芳六零年代(28)+番外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

  “你不是前两天还说想出门买点东西吗?要不我们送好碗一起出去?带上粮票,饿了就在外面吃。”娉婷记得季红说过她的月事戴要换了,想着季红为了她没和大家一起去郊游,反正也只剩半天时间,不如陪她出去逛逛。

  “那行,那我们等会儿就出发。”季红果然高高兴兴的收拾挎包去了,看的娉婷直想发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哦~文文发得匆忙,有很多bug,欢迎大家捉虫呐?(?ε` )

  第十四章

  最后两人也没换衣服,穿着军装,背着挎包,一起高高兴兴地出了宿舍。

  伟大领袖M主席写过一首诗: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妆爱武装。一句“不爱红装爱武装”让整个国家都掀起了一股装军装的流行趋势。绿色的军装和军鞋,再带上一顶绿色军帽,斜挎一个军绿色背包,手拿一本M主席语录,就是现在最标志性的装扮。不说在部队当兵的,就是平常生活里大家也以穿一身军装为荣,再加上娉婷和季红两个女孩子出门,穿着军装更安全些。

  “听李干事说,马上又有一批新兵要来了,我们团这次也收了好几个。”把碗还给炊事班后,两人边走边聊。“你有想过以后做什么吗?是一直留在部队,还是找个人嫁之后后退伍?”

  “我还没想那么多,现在我在团里也挺好的,如果能提上干的话我应该会留下来,如果提不上干,以后不在团里了,那就找个地方文艺团,或者做点其他事情,总归没什么可发愁的。”娉婷说出了自己的内心话,“天无绝人之路”,只要肯吃苦哪里会活不下去,只是活得好与差罢了。

  “你现在还小,再过两年可不是要考虑个人问题?你看以前陈雪丽和吕美在团里出风头吧?现在还不是嫁人了,不过她们命好,嫁了军官,以后是不用发愁了。”对于她们,季红是非常羡慕的,可是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和别人比。她的相貌、才艺都一般,当初能进文工团还是走的关系,进来后也是不温不火地混着,从来没有得到过领导的重用,所以她考虑问题难免会现实一些。对于自己未来的生活,她不想就那样认命,可又无力去和现实做什么斗争,在她看来,以后她无非是退伍回家再在家人的安排下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子,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她知道钱群对她的心,说实在话,钱群条件不错,虽然算不上出类拔萃,那也是很多姑娘理想的对象,长得周正,人也老实,家里条件不差,还是城镇户口,只不过季红和她家人都想着能再挑个更好的,才一直没把这个事放在台面上说。要说她不愧疚那是骗人的,可是女人结婚自古就是第二次投胎,就算她自私想投个好胎这也不算什么罪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