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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活不过十章[穿书](51)+番外

  天枢院的掌门人,名号天枢尺,正是人六背后的雇主。

  秦焕之犹豫了两天,决定不再继续瞒着审问那二人的结果,而是亲口、当面询问沈明渊。

  两个不同的雇主,一个是沈家的,一个是天枢院,他笃定着沈明渊刚刚从沈家叛逃,不会这么急着回去。

  三日的相处,让两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像是真的成了心意交合的伴侣。肌肤相亲是让人着迷、上瘾的,可每每从晴事中冷静下来,秦焕之便忍不住去猜忌,去设想被人背叛、利用的种种可能。

  即便是将人困在小小的一个房间里,也无法阻止他夜夜从身死的噩梦中惊醒。

  “天枢尺?”

  沈明渊的表情险些扭曲了。

  为什么说这个的时候要捏着他前面的小‘尾巴’,这是打算干嘛,回答地不满意就阉了他吗?!

  秦大佬,我给你做人设的时候没加入变态属性啊……

  “我为什么要去见他?我要见的明明是你。”

  求生欲非常强烈。

  秦焕之还是没有松手,反而把玩起来,“这么说,你不知情?如果我当时没有出现,聂辛那小子也没出现,行三人早就把你带去天枢院了。”

  沈明渊呼吸有点乱,忙捉住人的手腕,“是、是吗?秦门主,你……你在吃醋吗?”

  “……嗯。”

  他愿意当吃醋来理解,那就算是吃醋吧。秦焕之靠近过去,在他眼睑亲吻,试探道,“你当真不认识贺洵?”

  沈明渊想也没想就继续否认,“真的不认识。我跟他什么来往都没有。”

  话刚说完,就心里一凉。

  坏菜了。

  秦焕之的声线陡然冷了下来,“呵,不认识,没来往,却清清楚楚知道天枢尺的姓名……沈明渊,你是不是想说,这也是你卜算出来的结果。”

  “唔……不是……”

  这次真的是冤枉!

  沈明渊有苦说不出。天枢院的天枢尺,姓贺单名一个洵字,是这本书的第三个男主,他当然熟悉得很啊!

  秦焕之化身大狮子,再次将奶牛猫摁在了爪子底下。

  可怜的猫儿昨晚才被榨干了一次,就算是长期修行的,也经不住这样频繁的折腾,肉呼呼的尾巴被狮子抓在掌心里,不上不下地欺负。

  狮子说,你和那住在水乡的狐狸是什么关系?你那么熟悉他的名字,还说不认识?

  奶牛猫委屈,难过,不高兴,说我一个神棍,什么都知道不是很正常吗。你个大变态,一天到晚找借口舔我毛。

  借口?狮子不承认自己找了借口,他的怀疑明明都有理有据,昨天怀疑跟他作对的大灰狼,前天怀疑潜在的威胁大白熊,都是非常合理的。

  然后低头继续啃啃啃,屋子里开始发出断断续续的喵呜声。

  声音听着很可怜,却取悦了兽性大发的雄狮,不大不小,正如过去那三日的一样,从门缝、窗缝、瓦片的缝隙钻出来。

  那些声音像是有了自主意识,故意要招惹人似的,一丝一缕、若有若无地被风带着,来到门外,来到那个端着药罐、如竹如木的青年耳里。

  何大夫就在那站着,院子里、房屋周围都没什么仆人,只有他自己,端着药罐。

  药是刚煎好的,还冒着热气,若不趁热喝就浪费了。

  他的心思却不在那药上,只收敛了周身气息,细细听着那房内的声音。再根据那一声声细碎的声响,将房内发生的旖旎一笔一画勾勒清晰,印在脑海里。

  这院落四周,除了他和小贾,是没有旁人能靠近的。

  若是有,定会瞧见何大夫的面上逐渐晕染开来的浅浅笑意,然后惊叹一番他的眉眼之清秀,赞扬他的心性之高洁。

  这样一个仁心的大夫,若是笑了,定是瞧见了树间花开,听见了风吹竹叶。他若是要动笔作画,定是要画那高山流水、野鹤闲云。

  何大夫给人的感觉便是这样的,他只需举手抬足、一颦一笑,便有着让人信服的魅力。

  没有人怀疑他的心思,就连这地盘的主人,姓秦的门主,也要对他尊敬三分,花大价钱、给足面子,请他在这里做客,好生为一个沦为禁脔、神魂经脉俱损的落魄少爷续命。

  他甚至不担心真的被人发现,就算有人去传他的流言,说他在秦门主行那事的时候,端着药罐在外面站着听了一炷香的时辰,也只会心疼他,说何大夫这么辛苦勤恳地煎药救人,一番好心却被辜负了,站那么久,心里得是多凉、多失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