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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鱼和橄榄树(1)+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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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丁香鱼和橄榄树》

作者:控而已

文案:

此文描写的是作为曾经的摇滚少年的医学生的故事。

呃,虽然有点一厢情愿,还是把这篇文章献给所有在路上的朋友们。

聚散离合是没有办法的,关于梦想也不是说说而已的,迷茫也不是没有的,但是起码,不要因为现实而太忧伤了。

然后关于我最近的一个的梦想,就是在退休以后组建一个摇滚乐队。

哈哈哈哈!被所有人嘲笑了。

那至少,在小说中先实现梦想吧。

另,因为我确实是对音乐及摇滚完全不了解,所以此文必定有许多想当然之处和硬伤,恳请诸位海涵,并多加指正。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鉴于文案时时会更改,我还是专程写一个序吧。在选分类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因为严格地说,这篇小说更多是讲主人公生活状态以及生活经历的,写作耽美"爱情",有些牵强,所以很是犹豫了一番。读者们要是把这篇文当作一般的有着爱情起承转合的耽美文来读,恐怕会雷得不轻。

另一点就是,设定中主角一般是直或者双,这种设定之下,不可避免的会有女性角色出现(配角)。这种设定呃,因为觉得写的是耽美,而不是同志文学。其实我还挺喜欢看后者,心里是很憧憬可以写后者,但是可能是不够了解,不敢随便写。

于是,就是这个解释鸟···

,此文和其他文一样,写主人公的状态为主;

, 此文和其他文一样,有女性配角;

,此文有医学内容,篇幅较大;

,此文有摇滚内容,但我本身对摇滚几乎是一窍不通,所以写得不精,可能有硬伤。

最后,强调一点,本文纯属虚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是虚构的···好吧,这么解释之后,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主要目的是给误入的读者提个醒,没别地意思。祝看文愉快!

楔子

他一直有这么一个想法。从本性上来说,人是不可能兼爱的。爱天下所有的人如同爱自己,那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圣人。人会对其他的人或者生物产生名为爱的情感,只是因为对自己的爱太多了。证据就是,当你捏死一只蚂蚁时,罪恶感一定没有杀死一只猴子来得大。蚂蚁远没有猴子那么与人类相似。蚂蚁产生的疼痛和恐惧--假如有的话,与猴子的相比,和人类是那么的不同。

亲人死亡时,人会哭泣、会伤心,而听闻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死讯时,顶多有些感慨。那是为什么?因为亲人去世了的话,世界上认识你、深知你的人又少了一个。还因为,他的人生中多少有你人生的映射。

战争和饥荒,在远离它们的人们耳中不过听听就过了。由此产生的哀怜,无法长久占据人心。到最后,依旧是每日柴米油盐、麻将扑克、请客吃饭。

人不能总是活在哀怜当中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求从事医生这个职业的人要为素不相识的人产生同情和怜爱呢?尽管疯子的数目是不少,但千百年来,圣人不过那么两三个,还是后人擅自地、出于某些目的而认定的。而如今要把以百万千万计的某种职业的人类忽然全部变成圣人,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小概率事件吧?

所以他一直不明白,人们的这种想法是从哪里来的。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种想法会变成一种道德。以致于能够产生一种谴责。

以致于连他都认为很有道理的一种谴责。

哪怕有时他会觉得,只要不是亲手杀死了人,这种谴责实在毫无道理。

:

考完试的那天下午,邓伟拿了两张票给宋元,说当天晚上在江边的Live house有他们的演出,让他带妞一块儿过去。宋元说你让我带哪个妞过去。邓伟说你现在没妞啊?那个天天吵着要看演出的妞呢?

宋元说上个礼拜踹了。

邓伟说那新的呢?

宋元说还在追爷,爷还没考虑清楚要不要她呢。

邓伟的上排和下排牙齿明显磨了一下,宋元甩了甩手中的票,说:“好吧,我带二虎子去捧您老的场。”

老实说,邓伟同学加入那个乐队已经两年多了,作为老铁的宋元愣是没去听过一次演出。一开头邓同学还会激动地来回嚷着说在哪哪哪要演出了,问他要不要去看呢,他反应冷淡了数次之后邓某也就不再提及此事。宋元偶尔会嘲笑他:您的青春真长啊。那个时候邓某人就会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口气说:总比某些没有的人好。

邓伟在吃过饭后就和他的队友先去了江边。宋元在屋里打牌到七点左右,对面坐的张湘竹忽然问他:“你刚不说有什么票要给我吗?”

“完了。”宋元从屁股后的裤兜里掏出那两张皱巴巴的票,站起来说,“伟哥非吃了咱俩不可。走吧,二虎子,打车去江边吧。”

风间和朱哲出门去寻觅新的牌友,宋元和张湘竹则抓了外套就往学校门口奔,路上吃了张湘竹不小的抱怨。怨他不记事,怨他品德和容貌不相符。宋元说,得,我出银子成了吧,二十块钱不到至于吗?再说了,夸我还犯得着绕着弯儿吗?

邓伟具体开始练习吉他的时间宋元也不太清楚,反正刚上大学时他已经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了,不过是个新生,就成了吉他协会的会长,大一的时候就加入了那时即将毕业的学长们组建了数年的名为“那兰斯之风”的乐队,主要负责节奏吉他。当时很受前辈们信任。只是那个乐队成员实在太高龄了,以致于他入队半年后学长们纷纷毕业,从主音吉他到贝斯手到鼓手到主唱走得一个不剩。此后他就一直试图重组乐队。当时学校里也有二三年级学生组建的一个乐队,也邀请过他,但是他并没有加入,原因是那个乐队已经有一个还行的吉他手了。只是还行,而不是相当。

邓伟为人虽然深得四众拥戴,但对心中所谓的艺术实则严苛又挑剔。大一时和宋元去唱了几次K之后,不知说了多少次:“不唱摇滚可惜了。来吧,主唱位置给你留着。”当然,宋元同学一贯的回答就是:“爷不认识什么摇来滚去的。”邓伟每当那时就会一一指出他唱的歌哪首哪首是摇滚,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宋元通常就会毫无诚意地说:“是吗?”

只是邓伟对宋元也是没办法的。就算当时是在同一个小班,又住一屋,宋痞子只要在此时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根快乐似神仙的烟,邓伟的热情就萎缩了。依他对痞子的了解,这厮绝对是妥协不了的人物。要是让他配合一群人的游戏,估计没几天都背着包一声不吭到深山老林去了。

邓伟深知强扭的瓜不甜,游说了数次之后,见痞子确实没任何兴趣,也就作罢了。关键是当时乐队并没有组建起来,虽然找到了不错的鼓手,但其他成员仍是空缺。

二年级的时候,有一部分学生转系转走,也有一部分学生从主校区转到医学院。临床医学系一下子多了几十个人,而且学校让他们这一级的学生搬了宿舍楼栋,故而寝室干脆全部重新安排。邓伟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碰到了后来他们一起组建的乐队队长,一个从主校区土木系转过来的学生,主音吉他,是一个让对艺术严苛又挑剔的邓伟同学自叹弗如的能人,作词作曲一人独揽。当时的邓伟兴奋地说着一些旁人听不懂的术语,什么“演奏技巧出神入化”“深刻的词曲”之类的。

而从主校区过来的与他们同级的七年制学生中,又让他发现了优秀的贝斯手。在他们医学院中同时存在两个乐队的时代并不多,因为医学课程确实是平常人难以想象的艰深繁杂,先前二三年级那个乐队很快就因为学业问题解散了。于是他们的乐队变成了学校里唯一的一个乐队。

在之前的数代当中,不是没有出过会原创的乐队,只是能力都十分薄弱。作为学业繁重的医学生,其水平并不会被人苛责。通常只是在各种晚会上,使用beyond的歌曲作为主打,在末尾加上一首原创的校园类情歌--那种情况已经不被视为异常了,虽然是号称玩摇滚的乐队,本质上创作和编曲只是民谣吉他。偏偏演奏beyond四子时代的歌时不管乐队表现得优还是劣都能赢得满堂彩,而到原创时,说句不好听的,人往往已经在向会场外移动了。

其实也许,他们对beyond的爱并不是出于自愿。

好吧,事实上,邓伟如今的乐队之所以能够甚至有机会去所谓的live house演出,也是因为那位让邓同学狂热地赞叹的吉他手同学能够作出让他震撼的词曲。这两年他们的乐队不止时常有机会演出,各个高校内如果有摇滚专场或是其他的演出,也必定要来请他们去。这个乐队确实是被许多人视为德智医学院有史以来水平最高的乐队,由于尝试多种曲风和演奏,甚至有校内校外的一些粉丝为了乐队的性质分类争论不休--布鲁斯、后朋克、新民谣甚至后车库等等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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