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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国搞基建(122)

作者: 漫愈 阅读记录

沮授好心的安慰道,“陶公且宽心,长公主仁善,谯县于死刑一道严之又严,况且我等方才已收到消息,曹公经过华神医的救治,已于昨日苏醒,故此陶公乃杀人未遂之罪,罪不至死,请陶公随我们到谯县走一遭,陶公有妻有子,何故轻言生死?”

陶谦的儿子听到父亲没有性命之忧,泪眼摩挲的跪下请求道,“父亲,想想母亲,想想儿子,我们去谯县吧!”

陶谦老泪纵横,身形越发佝偻,他的两个儿子怎么单纯至此,此时公主说不杀,可人到了谯县,便如同砧板上的肉,是生是死全在长公主一念之间。

可如今妻儿皆在他人手里,由不得他不从,罢罢罢,多想无益。

陶谦挥了挥手,示意士兵打开城门,亲自到城门迎接,谯县军入城,自此徐州归属长公主治下,河南统一。

在到谯县的这一路,陶谦心中并不乐观,哪怕入狱的仅仅只有他一人,他的妻儿在麋竺的帮助下在冠桂园置下一住所,已居住进去。

关于如何处理陶谦,谯县高层正在进行政治协商会,之所以如此郑重其实,不是陶谦有多让人忌惮,而是此事涉及三条陶淘想要推行的律法。

其一,罪不及父母妻儿。

对于株连之法,陶淘痛恶已久,但乱世用重典,株连也有它存在的科学性,若是一人做事一人当,便会有那活不下去的人家,铤而走险,牺牲一人以供养全家。

但又恰恰是乱世,把百姓的期望值压得很低,但凡有活路,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逆来顺受,遵纪守法。

豫、兖、青州不必说,徐州也是富饶之地,他们或有实力达到百姓那本就不高的期望值,然后取消株连之罪。

这条律法是施恩之法,通过的阻力很小,于民间更是没有阻力,只肖长公主正式颁布,然后通过对陶谦的处置,使仁义之名更甚即可。

倒是第二条,律法面前人人平等,即主公强调的法治思想。

这一条,首先伤害的便是在场众人的利益。

郭嘉笑道,“主公此言,倒和商君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是以秦之所以强盛的史实来说明,陶淘所言‘律法面前人人平等’有可行性,也是郭嘉在表态,赞同此条律法。

陈宫摇头,不赞同道,“《礼记·曲礼》有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法不施于尊者’,主公此举,怕会引起士林愤慨。”

其余各人暂时没有表态,韩馥作为协商院副院长也列席在座,从他面上,倒是明显看出几分不赞同之意。

陶淘对于自己认定的东西是很执着的,据理力争道,“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应该是自己的才能和德行,而不是靠身份权势的庇佑。”

“以诸君之能,皆可为后人提供优越的教育环境,稍微用心,便可让后人成为德才兼备的君子,为何还要一条这样的‘特权’,为后人提供变坏的保护呢?”

这有一点强词夺理了,这明明是士大夫的一种优待,偏偏被她说成了一种以防万一的保护机制。

可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一个道德品质败坏的士大夫,为何还不能施以刑法?以他们的能力,难道还没有自信齐家?

而且主公此言,说是对士大夫的限制,倒不如说是对她自己的限制。

主公坚持法治,她自身也受法治,而律法可是由协商院协商一致通过的。

贾诩第二个点头,道,“某认为可。”

戏志才和沮授亦赞同。

荀家虽是大世家,但以他们家族人员的才智谋略,倒还真不需要这样一条律法庇护,便也点头同意。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权衡利弊后,全票通过。

陶淘颇有些自鸣得意,只觉得自己的口才进步飞快,一两句话就说服了一群人精。

旁人看不出陶淘的小得意,距离陶淘最近,又最关注陶淘的郭嘉却没有错过,郭嘉揉了揉眉心,傻姑娘哟,大家不是被你说服,是看中了这条律法可以辖制你。

第三条,法律要以事实为依据。

这一条怕是寿春的袁术此刻最是苦大仇深,切身体会。

陶淘说道,“比如那些名士们今天说这个,明天说那个,洋洋洒洒就是一篇篇明嘲暗讽的文章,他们骂得痛快了,又因为好文章名气愈大,可是有事实依据吗?天下人的罪过全靠他们的文笔定罪,那还要律法做什么?”

陶淘所说,本意是隐射前头陈留名士之事,但不巧的也暗合了他们诬陷陶谦之事,陶淘说完之后,就有点不自在了。

但看看面前众人,除了徐庶和石韬稍微有些尴尬,就连诸葛亮和庞统两个年幼的都面不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