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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蛮荒时代(67)

作者: 万山横 阅读记录

久远的记忆从卢志和脑海中缓缓浮起,他看着面前有些憔悴苍老的女人,眼眶也渐渐湿了,“云姐?是你吗?你还活着?太好了!你这是……”他看看她身后的那两人,说:“找到丈夫和儿子了?”

“找到了!”朱云哽咽起来,说:“我运气好,咱们分开不久就和他们碰上了。阿和,你这是也找到家人了吗?真好,真好啊!我早就说过,你这么好的人,老天爷要是不保佑,那真是瞎了他的狗眼了……”

第29章 朱云

卢志和认识朱云的时候, 乱世刚开始不久。他们混在一群四处寻找基地的人当中,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在危机四伏的路途中,两人逐渐熟悉了起来。

真正有交情是在后来。行到中途,朱云的阑尾发了炎, 疼得几乎死掉。那时城区和乡镇到处都是丧尸, 人人都在逃命, 药品和食物比金子更珍贵。除了她女儿和刚认识不久的卢志和, 没人愿意多管闲事。在转移时, 人们毫不客气地抛下了这个病患。

最后是卢志和带着这娘儿俩,冒险在附近寻找到一家小医院, 又冒更大的风险帮她做了阑尾手术。没有麻醉师,没有合适的医疗器械,他一个人硬着头皮完成了从消毒到麻醉再到手术缝合的全过程, 总算让朱云从鬼门关捡了条命回来。

后来他才知道,朱云也带着女儿在寻找亲人。之前朱云一直陪女儿在初中读书,丈夫和儿子则生活在另一座城市,周末才能团聚。没想到世道说乱就乱,一家四口还没来得及到一起, 就这么散落在了茫茫人海中。

因为同病相怜, 又有救命之恩,朱云赶着认卢志和当了干弟弟, 三个人相伴着走过一段艰难的路程。后来,在一次丧尸攻击的混乱中,他们分散了, 之后就再没见过面。末世里人们都是这样,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面,毕竟谁都无法保证,在下一段路途里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

在废墟的砖墙前,朱云紧紧握住了卢志和的手,好半天才松开,两人相对唏嘘,卢志和想起她那个比九月大不了几岁的女儿,说:“怎么没看到婷婷……”

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朱云的神情,没有继续说下去。

“两年前就没了,被丧尸挠了。”朱云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我今早寻着元元的时候,听他说有人救了他,还给他吃的,我就越发觉得是你。阿和啊,真不知道要怎么谢你,你都救我们家两条命了……”

“云姐,别这么说,”卢志和说:“都是凑巧碰上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是我们运气好,才会碰到你们这样的人……”朱云突然想起什么,又回头说:“大齐,把我的背包拿过来。”

她身后那个沉默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一手提枪,一手提着背包,吴元也捡起放在地上的东西跟了过来。朱云接过背包,在夹层里翻了好一会儿,找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卢志和,说:“阿和,那次咱们分开时,我在地上捡着了这个东西。我记得以前看到你挂在脖子上,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我就捡起来收着了。原本想着也不知道能不能还给你,如果咱们碰不上了,我就权当留个纪念。没想到还真有物归原主的这一天,喏,你看看是不是你掉的……”

卢志和接过来,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由怔住了。

布包里放的是他以前挂在胸前的那个戒指,一个很简单的铂金素圈。那是陆志飞送给他的订婚戒,内层刻着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HF。他原本以为它永远地丢在了逃难的路上,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把戒指紧紧握在手里,红着眼圈说:“谢谢你,云姐。”

“谢啥啊?”朱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说:“阿和你听我说,我们这几天一直准备动身往南边去,听人说,往南走,靠海那边有一处基地,有军队,有很多人。很安全,还有食物。我们想去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走?”

“真的?”卢志和和陆志飞相互看看,说:“真有基地吗?你们听谁说的?”

“我们在路上遇到过几个人。”朱云说:“其中的一个人认识大齐,——就是我丈夫。据他说,他有个兄弟在那边部队里,估计是通过什么无线设备传信让他们过去。”

旁边的吴大齐也说:“我们有一辆车。还找了点粮食。我还有枪,枪法也不错。”

卢志和回头看了看陆志飞和妹子,说:“不了,我们不打算走,就留在这里。”

朱云脸色很遗憾,但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从吴元手里接过那包东西,塞到卢志和手里,说:“拿着这个。真不走吗?那我们……我们这就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