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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侯府真千金(11)

但她到底是疼爱顾明珠这个学生的,几年相处下来,便是小猫小狗都有感情了,更何况是懂事乖巧、才学出众的顾明珠呢。

想到爱徒求她时,故意给她戴高帽子“虽然妹妹底子差,不喜读书,但先生您与外面那些庸师又不一样,妹妹就算是个顽石,经您点化,也能成金。更可况妹妹很聪明,才来就让大家喜欢,先生您一定也会喜欢她的。”

薛先生一阵心酸。

那乡下来的最是狡猾会奉承,珠儿不知提防,还一心为妹妹打算。

这个傻丫头,谁又替她打算呢?

收了心事,薛先生进了学堂,果然多了一个人。她并没去看,等两个学生请过先生安,她点头让俩人坐下,先检查顾明珠的功课。

跟之前一样,完成得很好,这个学生又懂事,又好学,一笔簪花小楷写得清丽柔美,在京城早有才名,一向不让她操心。

只是她求了她这样一件事,她虽不愿,但也得好好教那乡下丫头,免得坠了她薛照清的名声。

薛先生让顾明珠温习功课,一转脸,见明曦面前空空,百无聊赖的样子,根本不曾看她跟顾明珠一眼,分明不爱读书。

就算因为爹娘长了一张漂亮的好皮囊,也掩盖不住身上的散漫泥土气息。

薛先生是很严肃的,她板着脸,把百家姓放到明曦桌上,把最右列最上面那六个字圈起来,教明曦:“人之初,性本善。”

被人当小学生对待了,这种感觉有点好玩。

动了动嘴唇想解释,却被薛先生拦住:“跟着念。”

在女先生严厉目光的注视下,明曦只能跟着念:“人之初,性本善。”

如此重复几遍之后,女先生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人,人,人。”

难道接下来一个时辰都要如此,一个时辰就是两个小时……明曦想,得把自己的情况跟女先生说一遍比较好,“先生。”

这才刚开始,就想偷懒。

“继续念!”薛先生语气很不善。

明曦还是坚持说实话:“先生,《三字经》我学过的。”

是吗?

薛先生扫她一眼,把书递给她:“你念来。”

其实背也可以的,但薛先生都把书递过来了,明曦就接着,从头开始念。

她声音轻软,吐字清晰,念得很流利,念到“玉不琢、不成器”的时候,薛先生喊了停,“不必读了,从现在开始,你把前头两句抄写二十遍,明天早上交来。”

这对明曦来说很简单,写字,可以磨炼心性又能消磨时间,一举两得。

她点头:“好。”

薛先生便去教顾明珠,她已经开始学《说文解字》了。

两人一个教得投入,一个学得认真,很快就到了放学的时间。

两个学生起身恭送先生,临走前,薛先生瞥了明曦一眼,见她桌上空空如也,一个字都没写。

这般公然偷懒,让她不满地皱眉。限定的时间是明早,若到时候她没完成,正好她可以把这块顽石踢出去。

顾明珠收拾了东西,小声问明曦:“妹妹怎么没写?薛先生都不高兴了。”

是不是根本就不会写?

“要不,我帮妹妹写吧。头一天上课,不好惹薛先生生气的。”

咦?她并没有说不愿意写啊!

明曦看着顾明珠,眨眨眼:“不用担心,我只是用不惯这里的笔而已。”

她更习惯用硬笔,如非必要,她几乎不用毛笔写字。

顾明珠心头颤了颤,她会读书,会写字,若真得了薛先生的喜欢……顾明珠赶紧低头,掩住了脸上的慌张。

次日一早,薛先生收到两位学生送来的功课。

把顾明珠的放在一边,她先看明曦的。

这个举动让顾明珠心头发凉,眼底发酸,她赶紧垂了眼眸,努力把眼泪憋回去。

“你来,坐下!”

听到薛先生清冷毫无起伏的声音,顾明珠一愣,抬头时,明曦已经在薛先生的示意下坐着了。

“把这六个字,重新抄一遍。”

薛先生不由分说把狼毫笔塞到明曦手中,冷峻的口吻几乎可以说是命令了。

“先生……”

明曦想说话,立马被薛先生打断,“写!”

行吧!明曦提笔蘸墨,开始写字。

顾明珠揉揉眼,立马被桌上那篇字迹惊艳到了。

这也是小楷,却与她簪花小楷的清丽婉约不同,这篇字写得秀美开朗、神采飞扬,而且笔触很细,像是极细的毛笔写的,又更洗练明快。

虽然对自己的簪花小楷极其自负,但顾明珠却不得不承认,眼前这篇字,实在比她的字好太多,是可以作为范本供人学习临摹的。

这、这是明曦写的?不太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