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一样!说好的买奶糕,没有买,斯诺你不能言而无信!”
“好吧好吧,”斯诺妥协,“我们明天再出去一次。”
正好看看侍卫们拿着水晶鞋找到哪一家了,按照进程,应该快到西德尼家了。事情得快点了结,当初没想到会闹着这么沸沸扬扬。
哦对了,还得找一个借口宣扬出去,不然“王子在舞会上看上一个姑娘”的消息就要传遍全国了。
回了王宫后,斯诺立刻叫来了侍卫长。
侍卫长:“王子殿下,有什么事情需要吩咐?”
斯诺:“今天我上街的时候,听见了流言,说我在舞会上与一位小姐一见钟情,才派侍卫寻找她。但事实并非如此,真正的原因是那位小姐和我跳舞时落下了一件很贵重的物品,希望你能派人澄清一下,免得那位小姐因为流言而困扰,也怕给她的名声造成影响。”
侍卫长马上答复:“好的,我会尽快吩咐下去。”
“还有,我想问问找人的进度。”
“已经寻完城西的区域了,目前没有找到。明天开始在城东寻找。”
没记错的话,西德尼的家族主宅就在城东,看样子确实快了。
得到了满意的回复后,斯诺点了点头,就让侍卫长退下了。他看了眼时间,去练了一会儿剑后才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太阳刚升起来,牛奶就跳上斯诺的床,充当猫工闹钟,踩着斯诺的脸叫醒他,让他起床。
斯诺一看天色,有点崩溃:“这么早,奶糕铺还没开呢。”
牛奶歪着头,喵了一声,说:“我想去逛集市。”
斯诺嘴角抽了抽:“逛集市也不用这么早。”
牛奶凑过来蹭斯诺的脸,说:“早点去喵早点去喵,等你练完剑后时间刚刚好。”
抵御不了撒娇的小猫咪,斯诺无奈地从床上爬了起来。练完剑后时间果然刚好,这个点集市的铺子都开始营业了,但是去的人又不会太多。
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斯诺抓起牛奶放进胸前大口袋里,牛奶将头探在外面,像是衣服上毛茸茸的装饰品,可爱得斯诺又亲了它几口。
到了集市后,这个时间行人确实不多,斯诺慢悠悠地逛了进去。
光芒国都城每年的集市是全国最大的商业活动,很多外地甚至外国的商人会赶来卖东西,斯诺逛了几圈,看见了不少稀奇玩意儿。
等逛到某个摊位的时候,斯诺一抬头,对面一个穿着黑袍的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力——那个男人的头上,没有头衔。
这是自己遇到的第二个没有头衔的男人,斯诺想着,特意绕了过去,看清了男人的脸。
“好眼熟啊,”斯诺喃喃,在记忆里翻箱倒柜地寻找,终于记起来这是谁了,“是阿布林!”
搞了半天,没有头衔的人还是只有这么一个。五岁时在酒吧遇见的那个男人,斯诺对他的印象格外深刻,但时间过了太久,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只记得他的名字,再次见到才将名字和脸对上号。
至于为什么过了十几年阿布林丝毫没有变老,斯诺倒是不觉得奇怪,童话大陆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种族,习得了超凡能力的人类也会变得长寿,他的父王母后和师父现在都顶着一张二十岁的脸。
看来阿布林也不是普通人类,那这样的话,那个酒吧老板估计也不是正常人。
诶,既然如此,当初被他们折断了剑很正常。斯诺终于把自己五岁时留下的心结解开了。
他雀跃起来,人一高兴就容易变得冲动,所以斯诺朝着阿布林连蹦带跳地走了过去。
“嗨,阿布林,你还记得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接到作者通知,马上要出场和媳妇儿见面了,阿布林立刻找出自己最好看的一件黑色袍子,用法术将它理得没有一丝褶皱,穿上后兴奋地去了地点,摆出一个最显帅的pose,等待媳妇儿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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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上面的小剧情是搞怪的,和正文无瓜,正文里的阿布林现在对斯诺的印象:魔王媳妇儿的徒弟。
他能对斯诺有印象都很好了。
昨天把头发染成了粉色,感觉自己是大街上最靓的崽!
第7章 刻耳柏洛斯
阿布林再一次来到光芒国,依旧是因为魔王。
前几天从魔王那里飞来了一只送信的小蝙蝠,信里说庆祝喜事,邀请阿布林来喝酒。
什么喜事?是斯诺要开始冒险这件喜事。
自从勇者收下斯诺这个徒弟,魔王这些年的怨言可不少,虽然不敢对勇者说,但给阿布林发了不少小蝙蝠过去,什么“天天都想着他那个好徒弟,一点都不在乎我”、“今天他又带着他那个徒弟出去玩了,呵,这么多年了,他都没主动邀请过我去约会”之类的,用阿布林的话来说,事儿逼一个,堂堂魔王矫情得像吟游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