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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家女(44)

  “你挺能打的。”他没有乘胜追击,右手捂一下脸,火辣辣得痛,而且身体其他部分也隐隐作痛。当然是我的杰作。

  “你也不错。”我的小腿被他扫到,手臂被他隔开,疼痛感正蔓延。以前和老师交手,毕竟只是练兵。这算是我的第一场架,居然遇到这么好的对手。

  我站起来,朝他走去。铁了心,今天一定要看到他的真面目。

  “还打?”他似乎没想继续。

  我嗯了一声,左掌劈出去,看似凌厉,其实是假动作。他果然上当,反手抓住我左臂,往后甩。我右手伸到头上,再攻他的咽喉。

  “别动。”一根蓝色的簪子离他的喉头不过几毫米。

  黑发如瀑,瞬间沾上雨花,星星亮。

  他的眼睛发光,盈满着笑意,确定我不会伤他。我的手伸过去,眼看就能揭开真面目。

  这时,我看到了小傻。他以为那声惊呼很小很细,我却听得清楚。他身后高高的木箱堆已经晃得很厉害。

  “小心。”我边提醒他,人已经往那儿赶去。

  我踢飞几只下落的箱子,及时将他拉出来,全身护住。有一两只零星砸在身上,痛得我直抽气。

  当一切归于平静,我抬头再看蒙面人站的地方时,他早溜了。机会稍纵即逝。

  “手臂流血了。”声音闷闷得从下方传来

  我以为他受了伤,又意识到他因为我的姿势动弹不得,赶紧松开他。不顾三七二十一,拉开他的袖管一看,不由倒抽口凉气。姑且认为瘦骨嶙峋是所有少年的特征,上面遍布着淤青,新旧疤痕,还有灼伤,简直惨不忍睹。

  “不是我,是你流血了。”他淡淡地说,慢条斯理抽回那两根芦柴棒,捋平衣袖,望着我。

  我这才注意到他长得非常好看,不是阳刚的俊,而是阴柔的美。微微上挑的凤眼,秀气的鼻子,优雅的唇型,大约十三四岁。男生女相这个词跃入脑中,如果不是因为超短黑发,衣着灰暗,说他是女孩子,我也相信。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一扭头避开。我挺不好意思,退开几步,检查自己的伤势。左手臂在流血,被尖锐的木头扎破,不过伤口不深。

  “为什么要救我?你根本不认识我。”少年问,哑哑得带着杂音,象公鸭嗓。

  我一愣,这还有为什么,难道看他死?

  “这么晚了,小孩子不该出来。”我答非所问。

  “明天我就十七岁了。”他的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再次打量他,十七岁?瘦得像竹竿,比我矮大半头,只比我小一岁?是我太老成,或是他发育太晚?心里自动自发选了后者。

  “哦。快回家吧,淋湿会感冒的。”我说着,左右看看,没半个人影。“再见。”

  走了几步,我回一下头。少年站在那儿,透过细密的雨帘,仿佛在看我。快走到巷口时,我禁不住又回头。他依旧一动不动。灯光下,影子显得那么寂寥,在雨点中碎碎片片。那张苍白的脸藏在昏暗中,却透露着灰败和死亡。就在一瞬间,因为说不清的酸楚,我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又朝他走回去。

  “你叫什么?”我看着他茫然的表情。

  “小傻。”他说。

  连名字都浸在苦茶里那般涩口。我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晃了晃。

  “你可以叫我阿鸿,朋友们都那么叫我。”自我介绍。

  “阿鸿?”他说。

  “现在我们就是朋友了。如果明天晚上你有空,我们能在这儿见面吗?”

  “不一定。”那要看他能不能有今天的运气。

  “没关系,反正我等到你九点。”自作主张。

  没等他回答,我走到巷口,挥挥手,不再回头。

  后来小傻对我说,他永远记得那夜发生的事,也永远记得我的笑容。他还说,那是他懂事以来,拥有的最温暖的记忆。

  到家时,近午夜。我破天荒地在这时候走进肥仔食记吃宵夜。只有不夜城,才有那么多兢兢业业的客人。贴着厨房的那张小桌,早成为我的专用。

  “阿鸿,才下班啊。”那次为我说公道话的伙计跟我很熟了。

  “嗯。肚子好饿,你帮我拿点吃的。”肥仔的许诺,让这家餐厅成为我的大后方,早上牛奶都加热好送到面前。

  “好,马上来。”他推开厨房门,我看见肥仔在里面忙得热火朝天。

  吃完东西,回家洗澡,换上干净的家居服,关上大灯,拉亮矮柜上的台灯,蜷在沙发里看书。当挂钟走到一点时,我听到门锁转动,肥仔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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