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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之舞(医生故事系列3)(16)

倾城则在他的怀中,微笑。

“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其实也很寂寞。我们都是寂寞孤独的人,所以,我们在一起,大家就都不寂寞了,不是很好么?”

“你今晚,要不要……”倾城突然问。

昂星大力跳开,“喂,我当你是兄弟,你不要乱来。”

倾城柔媚地抬头看着他,“你这么害羞。”

“什么害羞,我只是……”昂星说不下去。

倾城跳下沙发,“我去休息了。”

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

但是昂星也对自己说,应该到此为止了,不能和倾城,再有更近一步的关系,不能再和他发生亲密的关系,否则,自己就会真的陷进去出不来了。

昂星依然绷紧每一根神经,注意着是否会有再一次袭击。

倾城依旧天天在天空城内又唱又跳,但是他吸烟吸的少多了,也不会在回来以后,再喝大量的酒,他会陪着昂星一同看看电视,聊聊天,两人之间,亦有许多话题可以谈。

静夜,夜凉如水,天边一轮明月,明亮皎洁,昂星站在露台,静静观星。

“怎么还不睡。”倾城也走出来问。

“你怎么总穿这么少。”昂星见他仍是头发湿湿,浴袍下露出两条修长的腿,“真搞不懂你怎么能在别人还穿着厚大衣的日子里,只穿了衬衫在台上跳来跳去,满四处跑。”他是真的奇怪。

“我年轻,火气大,不怕冷。”

“嘿,你这话算是气我。”昂星拉倾城进屋,“你不要站在露台。”

“为什么。以前你就不让我站在窗口。”

“因为你一出现,很可能已进入别人射程。”

“可能吗?这么高,这么远。”倾城不信,望向室外。

“你信不信我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如果对方雇的是一生堂,你早完了。”

“那你怎么不怕,他们伤了你就等于伤了我。”

“我不怕。”昂星答的淡然。”

“看来钱老大还是很聪明的。”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来,倾城关上顶灯,只余小小壁灯照明。

昂星打开电视,调小声音。

“我们聊聊好吗,反正都睡不着。”

“我们住在一起,已经有差不多两个月了。”倾城开口。“我想知道一些你的事。”

昂星靠在沙发背上,一手搭在额角,垂下眼帘,“想问什么,你问吧。”

倾城一听,便放手中的下酒杯,随手抱起一只沙发靠垫,坐坐好,问:“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当杀手的?”

“你是问开始接受训练还是第一次杀人的时间?”

“两个都问。”

“9岁我被自孤儿院带入一生堂,开始受训。15岁第一次执行任务。”

“他们怎么会选中你?”倾城微微点头。

“不知道。”

“你后悔吗?”

“没时间后悔。”

“没想过做别的?”

“我有其它的选择吗?”昂星笑。

“怎么受训,都教什么?”

“像军校。只不过所有新学员年龄都小于十岁。教所有有用的。”昂星回答。

“你枪法好吗?”

“当然。”

倾城笑,“真自大。”

“不是自大,是自信。我如果连自己都不信,怎么让组织放心把任务交给我。”

“都是什么样的任务?”

“和任何一间公司的职员接到的日常工作本质上没什么不同,都是工作。”

“普通白领不会满手血腥吧。”

“办公室内刀光剑影远比江湖上来的可怕。杀人不见血。”

“每次任务都是一个人去?”

“大任务时也需几人同时出发。”

“哪里都去?”

“天之涯海之角。”

“你不会觉得滥杀无辜吗。”倾城惊讶于昂星对自己工作的平静。

“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我,我杀的都是该死的人。”昂星嘴角挂一抹微笑,看着倾城。

“我有我的原则,我觉得不妥,也可以不接。但是上面如果坚持,我不可拒绝。不过,一生堂也有自己的原则,并非什么生意都接。龙王行走江湖多年,成为全亚洲的龙头老大,倍受尊敬,不是没有理由。正因为他行事有原则,有底限。

倾城低下头,想了一会,又问:“你和玫瑰到底是什么关系?”

昂星笑,“这个问题你不知问过我多少次了。我只当她是好朋友。”

“你们怎么认识的?”

“都在这个码头上混饭吃,自然有机会认识。”

“你喜欢她吗?”

“我当她是妹妹。”

倾城听了,又低头不语。

昂星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好久以前。

昂星认识玫瑰时,只十岁。不过孤儿们都不清楚自己具体的生辰,只是算个大概。

初初见玫瑰,还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小黄毛。一同受训,昂星看她那样单弱,却很倔强,咬着牙完成交给的项目,心中有些佩服这个小女孩子,于是借机与她说话,一来二去,两个慢慢变得无话不谈,成为朋友。

相比而言,昂星更愿意向玫瑰倾诉一些心事,因为玫瑰总是静静地听,不发表意见。她总是带着温柔的眼光听昂星说,然后送上热饮,昂星说完,心情自然平复很多。偶尔,说到伤心无奈之处,玫瑰会温柔的拥抱他,令昂星感到温暧。他珍惜这种感觉,所以只想保留这为数不多的朋友。

只是当初没有想到,那个黑黑瘦瘦的女孩子会摇身一变而为一个艳光四射地俏女郎。

不过在昂星心中,玫瑰永远还是当年的那一朵玫瑰。

倾城停片刻,又开口,“你不问我?”

停一下,昂星说:“如果你要说,我不介意听。”

倾城抱紧靠垫,缩起身子。

“我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在那里长到大概是八岁左右吧,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在那里我实在呆不下去,太讨厌了,一点也不自由,所以我就逃出来,在街上混。什么都做过,乞讨、抢、骗,常常吃不饱。后来,我被人找去,专门在一家白粉店里,送迷幻药。我发现这个饭碗不错,而且我还是个孩子,警察多半想不到,抓住了也不能耐我何。我的外表能骗过很多人哦。”

倾城嘴里这样说着,脸上流露出一丝惨淡的笑容。

“可是那样的日子,真的是在阴沟里讨生活。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阴沟里,真脏,我真的很脏,永远都洗不干净。十岁那年,钱老大发现我,带我到了他的赌场,然后,又有人发现,原来我长得很漂亮,于是,就送我去学跳舞,一年后我就进一间夜总会上班。那时,还真想不到寂寞的女人这么多。

“讨好人客真不是一件容易事。对那些女客,需记住她们的爱称,喜好,钟意的服装牌子,喝咖啡放几多糖,爱看何种类型的电影,等等等等。累死了。所以,其实我不喜欢有长客,但是,这不是我能选择的,而且,初初见客人时,自然要使尽浑身解数讨好,客人满意,也会常来。”

昂星打断他,“你那么小岁就在夜总会做?”

“正式上班时已有165公分左右高了,反而是这几年没有长高,最后只得175公分。”倾城似乎不愿直面昂星的问题。

“有男客人看中我,开价很高,有钱,老板当然赚啦,于是……”倾城没有再说下去,但是昂星也想得到,发生了什么。

“你没想过要离开,或者最起码离开吸血钱?”

“离开?”倾城凄然地一笑,“逃过不知多少次,每次都被捉回来,打个半死。我根本逃不了。他自阴沟把我捞出,怎么会轻易放过我。我现在可是他的一颗摇钱树。逃出去,又能干什么呢?像我这种人,还能干什么?现在也不错,干什么能比这个更轻松更容易?现在我住得好穿得好,还能怎么样呢?”

“他们打你,怎么我没见你身上有什么疤痕?”

“嘿,你怎么那么土!”倾城怪叫,“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以为是一群打手挥着大棒打人吗?”

倾城低下头,拨一下自己的流海,“钱老大整人很有一套,不然为什么手底下的人都服服帖帖。他一般不会让人打我们,打时,都用很特殊的橡胶棒,打下去满身的青紫,但是皮肤不会破。淤血散尽之后,根本看不出来。他很会在精神上折磨我们,比如说,把人关在一间隔音的房间里,一连数小时甚至是几天,很大声地听摇滚乐,那真会让人发疯的,又或者把人关在封闭的、满是幛螂或蠕虫的房间,你以为他手下那些女孩子们为什么那么听话,只要关一次就会老老实实了。还有水牢,齐腰深的水里满是蛇,虽然无毒,但是,你知道,那也……”

倾城说不下去了。昂星听着,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心中暗想,怪不得,东乡门还真是有一套,尽来阴的。

“赚得钱怎么分?”

“分,”倾城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是他的。我们只是维持基本的生活就是了。谁敢和他分?不然,他怎么发得这么快。这才几年,势力就大得不得了,地盘越来越多。钱都是这么来的。”

“绰号也是这么来的。”昂星想起了钱老大的外号。

倾城突然低下头,幽幽地说:“你以为,做为一个男人,去取悦另一个男人,是很容易的事?我们必竟和女人不同。当被一个陌生的、根本不喜欢的、甚至是讨厌的男人压在身下,被另一个男人……那种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