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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同人)天地为证 小凤为媒(3)

可是西门吹雪说:“不好!”也不知他说的是不做朋友,还是不给解药。但这个答案是陆小凤意料之中的,西门吹雪不是那么容易交朋友的,更不会为了他的解药和人交朋友,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小姑娘。

乐菀蹙着一对秀眉,看着西门吹雪从房间里走了出去,最后视线回到了陆小凤的身上,她说:“他一定是觉得你现在不痛苦,所以才不急要解药,我若是给你下点别的什么,他一定会和我做朋友的。”

陆小凤快疯了,西门吹雪走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个小姑娘也带走!

乐菀低头在她那个挂在腰上哐当响的绣花布袋子里拿出一个小瓷瓶,倒出一枚紫色的药丸,然后往陆小凤的嘴里送去。陆小凤知道这肯定不是冻伤膏,他把眼睛瞪得有平时的两个大。

最终药丸在陆小凤的嘴边上停了下来,乐菀叹了口气说:“他真的不来救你,你们真的是朋友么?”

陆小凤的眼珠子上下转转。

“他就不怕我杀了你?”乐菀似乎有些不能理解的喃喃道,然后用一种非常委屈的口气说:“那我和你做朋友,好不好?若我们是朋友,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那么他也是我朋友了!而且,若你是我的朋友,我便可以给你解药。”

这一次,陆小凤的眼珠子上下转得飞快。

-

陆小凤和乐菀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管家丁叔正带着几个家厅在搬门口的尸体,几个家丁站在边上有些害怕的样子,因为这具据说刚死没多久的尸体呈现出了一种古怪的绿色。

乐菀摆摆手说:“不用怕的,这毒不会传给你们。”几个家丁这才咽了咽唾沫开始动手。

陆小凤问道:“如果西门吹雪不出现,他还是会死?”

乐菀说:“是的,但我可能也会比他先死,这种毒太慢了。”

陆小凤又问:“当时你为什么不跑?”在他看来这小姑娘应是有些内力,轻功就算不很好,也还是会的。

乐菀瘪了瘪嘴,显然,她觉得有些丢人,半晌后才说:“忘了。”然后听见陆小凤的笑,便马上把手伸进了腰间的布袋子里,于是陆小凤马上不笑了。

“第一次有人要杀你的时候,你还记得跑么?!”乐菀反问道。

陆小凤当然记得,不然他早就死了,但是他不会说,因为他不想再躺着只有眼珠子可以动。

第三章

寻常的城镇每年春节后都是约莫初四就开张了,最晚的也不会超过初五,可万梅山庄下普风镇上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却是要到了十一才开张。这也是乐菀昨日不得不找西门吹雪借地方睡觉的原因。

而正因为这个节过得比别的地方要长上许多,每年到了十一这天,镇上的集市也会特别的热闹。正好这日雪停了,风也没那么大,虽然大家的脸还是被冻的有些发白,但过年的喜庆劲还是一点都不少,到处可以听到拜年的声音。

集市这样的热闹的事情是绝不会少了乐菀的,她这会子正在镇上最大的一间裁缝铺子里,请据吴妈所说的镇上最好的裁缝师傅量着尺寸,而吴妈站在一边眉开眼笑的和几个老熟人聊着天。

“这姑娘标致得很!是你们家什么人?”说话的是镇南酱油铺子的老板娘。吴妈是她多年的老主顾了,自是熟得很,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发着光,声音压得却是很低,因为看着这没见过的小姑娘身上穿的衣裳便不贱,刚才挑的料子也都是好的,莫不是什么贵客?!其实本来想到这茬她就不该当场多问,只是她又怎么能忍得住八卦的冲动!

吴妈这会子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因为刚才乐菀挑完料子后对那掌柜的说:“春夏秋冬的每一季做五套。”这意味着她准备在此长住。

“这是我们家少爷的客人!乐小姐!”说这个话时吴妈那个心里甜的啊!而她话音刚落,乐菀便转头对着这边笑呵呵的说:“我叫乐菀,各位婶婶好!”

一群老妈子赶紧的点头说好,吴妈更高兴了,说着:“什么婶婶不婶婶的,就是一群老妈子。”然后一一的把几个老熟人介绍给了乐菀,乐菀自然的一个个唤得那叫一个欢快。

老妈子们都喜欢小姑娘,特别是乖巧漂亮的小姑娘,看着这样的小姑娘就好象看见了当年的自己一样。

“乐小姐今年多大了啊?”

“十五,叫我小菀就好了。”

“许了人家没?”

老妈子没事了就关心这个,话没说几句就往这上头问,若是一般的姑娘少不得要摊个红脸,只是乐菀听到这个似乎有些迷茫的样子,这让吴妈顿时心里一紧。

半晌后,乐菀有些迟疑的问:“你们是说订亲?”

“是!就是订亲?”吴妈马上接道。

乐菀听明白后脸上泛了些红,说:“还没。”

吴妈的脸也红了,激动的!

量完了尺寸便要付钱了,乐菀在她那红色的袋子里翻啊翻,拿出了一些碎银子,这显然是不够的,一时掌柜的脸上有些尴尬,吴妈这边正待说话,却又见她拿出一个袋子,伸进去,拿出来,张开手,上面赫然是几个金豆子。

“我光想着裁衣裳,忘记先去钱庄换银子了,你们收这个么?”乐菀前几天就知道了,有些铺子是不收金子的,可是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乐菀自是什么值钱又容易拿就拿什么。

而这时在大家惊羡的目光中吴妈更是大大的吐了一口气,虽说万梅山庄也不缺钱,但有个家底好的夫人总是面上有光!

“收!在这个镇上谁敢嫌弃我们万梅山庄的钱!金子就不是钱么?”吴妈这一嗓子喊得那是一条街都听到了。

嫌弃万梅山庄这样的事掌柜的可是万万担不起,马上伸出双手道:“多谢小姐了,应是一颗就够了,我这边称一称,马上找银子给您。”

“掌柜的人好!下次我一定记得换好银子。”乐菀拿了颗金豆子丢到了掌柜的手里。

而等到乐菀抱着一套现买的成衣小袄从店子里出来的时候,几乎整个集市上已然传遍了如“万梅山庄来了个标致的[女客],家财万贯。”之类的八卦。谁都知道万梅山庄只有一个主子,若大一个山庄里只住了一个主子和一个正当嫁龄的女客……

显然,在这样八卦需要的时候,陆小凤被有选择性的忽略了,哪怕这镇上的人都知道那他是万梅山庄庄主的朋友,每年过年都来。

乐菀不可避免的也听到了些,但是她没说什么,吴妈便当她是默认了。

-

乐菀与吴妈回到万梅山庄的时候天已经暗了,见到她回来,原本躺在屋脊上的陆小凤一跃而起:“开饭了!”乐菀快速的从跟着她们下山买东西的家丁的小推车上把自己东西搬了下来,丢进了她那有暖炉的房间里,然后跑到饭厅坐好。这个时候,陆小凤也刚刚把从地窖抱来的酒放在桌子上。

家丁开始上菜的时候,西门吹雪进来了,坐下。

原本坐在陆小凤边上的乐菀立刻带着自己面前那副碗筷换到了西门吹雪左边的位置上,嘻嘻一笑:“今天集市好热闹,回来的晚了,以后我一定早点回来,你就不用等我吃饭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看着西门吹雪,如春日清晨的阳光照在寒雪上,陆小凤知道这代表什么。

直到很多年后,陆小凤还在想,假如当时他直接把她领进有暖炉的房里,给她盖上被子,然后故作君子的走开,后来的事情会不会就不一样了。至少那样西门吹雪就不会有机会把剑刺进差点杀了她的那个人喉咙里。可是没有这个假如,陆小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君子。

女人总是很容易爱上那个救了自己一命的男人,特别是这个男人长得也不错,而这个女人也很年轻的时候。

西门吹雪也知道这代表什么,西门吹雪没有过女人,但是他不傻。

“你买了些什么?”陆小凤掀开酒坛子上的油纸封,酒香弥漫。

只要是女人说要买东西都会很高兴,小姑娘也不例外,乐菀兴致勃勃的例数着她今天的收获,她说:“我裁了二十套衣裳,一套棉袄,四件披风。六双绣花鞋,两双靴子,十根发带,两把梳子……”

陆小凤知道有些话西门吹雪不会问,他决定帮这个忙,他问道:“你要在这里长住?”然后他又看见了那两颗邪恶的小虎牙,笑容甜美,声音悦耳:“是啊!”

乐菀从来没说过自己只是借宿一晚而已,陆小凤和西门吹雪应下她的时候也没有说只能借给她一晚,所以除非他们开口赶她走,她可以一直住下去。

陆小凤不会赶她走,因为东西是西门吹雪借给她的,而这里是万梅山庄。

而如今西门吹雪也不知该怎么赶她走,原因……

原因是,她是陆小凤请进门的,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这是西门吹雪想到的最恰当而充分的理由。

乐菀看着西门吹雪,他没有说话,但是她知道他已经默许了。于是她理所当然的拿起碗开始吃饭,她饿了,吃的有些快,但这也不意味着她就自顾自的吃,她的筷子极为灵巧的夹下一整片的鱼肚,然后将里面的次都挑了出来,最后把它放到西门吹雪的碗里。

西门吹雪看着碗里是那片鱼肚愣了一下,要知道往他的碗里夹菜的人已经都死了很多年了,从他成为万梅山庄庄主的那天起就再也没出现过。因为很少有人和他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而陆小凤绝不会做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