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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258)

  “品质如何?”

  “与先前相差无几,甚至杂质更少,品质更好一些。”沈歌说着带他们去看成品。

  荀三早些日子抵达,现已接手清凌卫的后勤,有他的配合,沈歌传下去的命令被执行得极好,就如这批军械一般,沈歌吩咐一声,荀三便早早准备好了枪柄,仔细装配上便能使用。

  这批枪乃是为新加入的清凌卫特制的枪,上好的硬木棍,早就被做出来了,打磨抛光好后上油,只等着配上枪头就能用。

  沈歌在仓库里找新做出来的成品给两人试手,荀飞光与韶信都是行家,基本上一掂量就知晓这批长枪品质如何,故拿到手时两人都有些惊喜。

  韶信拿着长枪耍了个枪花,兴致上来,就在原地舞完一套枪法,他长枪舞得如蛟龙出击,动作停下来时,长枪犹在颤动,威势不减。

  “好!”沈歌眼睛一亮,拿起另一杆长枪抛给韶信,“韶大哥,你再看看这杆枪,看它与你手上那杆有何不同。”

  “嗯?”韶信拿过来仔细瞧了瞧,面上有些疑惑。

  荀飞光先发现端倪,接过来仔细看,问,“这两杆枪差不多?”

  沈歌连连点头,这两杆枪论是外观还是重量,乃至手感都差不多。

  这些枪在类似于集体流水线的环境中被生产出来,受个人风格影响极小,比较好做品控,废枪也少。

  “有军士们做好的粗胚打底,铁匠的效率大大提升,这一排枪全是一名铁匠做成的,自然差不多。”

  流水线分工作业出现得比较晚,纵使是沈歌前世也是二十世纪的事,这年头压根没有这种先进的方式。

  荀飞光敏锐地意识到其间的价值,“这么说来除了枪之外,其余事务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分工来做。”

  荀飞光几乎一点就通,立即联想到其他行业,如种地,倘若有人专门除草,有人专门播种,有人专门施肥,那么那个人做熟了某一样,动作自然会快得多,合作起来,这一帮人做出来的事也多。

  沈歌点头,“是,不仅长枪能这般做,其他事情亦能这般做。”

  夫夫俩对视一眼,都想到一块去了,唯有韶信还有些不太回得过神来。

  有分工合作的法子在,这一批的军械准备得非常快。

  荀飞光令人将长枪分发下去,五人一组,命将士们迅速将长枪练熟。

  这么多将士,光是各种训练也不顶事,必须得经过真正的战场洗礼,方能练出一支虎狼之师。

  沈歌将这想法与荀飞光一说,荀飞光亦深以为然。

  大燕先前无人这般练过兵,莫说大燕,纵使整个历史上也无人这般练过兵。

  荀飞光知晓沈歌的来历,他以前的奇思妙想亦不计其数,像甚负重跑,拉练,林地生存,水中训练,清凌卫的训练早已自成一家,花样之丰富,整个大燕无军能及。

  在这般洗礼之下,清凌卫的将士越发灵活,从上到下,都有一股“奇”所在,两两对战之下,他们的脑筋往往非常灵活,奇计百出,哪怕荀飞光见到,偶尔都会叹一声。

  荀飞光本身的带兵风格极正,他的兵向来令行禁止,悍勇异常,向来比较少用一些偏奇的计策。

  现今的清凌卫在沈歌提供的建议下,经过不下十种训练,被坑过无数次,但凡参加过两两对战的兵丁都学会了主动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等上峰的命令。

  这么一来,清凌卫上下的灵活性大大增强,更令人头疼,战力也直线上升。

  很明显,清凌卫虽然与沈歌待的时间不长,但这支军队已染上他的个人风格,不再算荀飞光一手带出的兵,而有两人共同的风格。

  此次以战代练,以战养战亦是沈歌的想法。

  这时代可不像后世那样太平,尤其这里乃是南关,周围蛮夷,洋夷无数,占山的土匪也不少,若清凌卫真想找人练手,一片一片地区清理过去,光是南关府就够清凌卫练个一年半载。

  沈歌的第一个目标乃是对准那些占山为王的土匪。

  与沈歌前世看的影视剧或小说不同,这些土匪并不是那些被逼无奈,只能上山的狭义之士,这些土匪凶残蛮狠,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沈歌甚至听过有某个村的某个人得罪土匪,以至于整个村被屠杀殆尽的惨烈事件。

  南关府有商队往来,好吃懒做的大小流氓们往往喜欢上山,直接打劫,不劳而获。往年南关人少,驻扎的兵丁不多,官员们本身就怕死,只要没出大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都不想去啃那些硬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