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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184)

  “话是这么说……问题是韶大哥你这般浑来容易挨揍呐。”

  韶信哈哈一笑,大手一挥浑不在意,“让他们尽管来,揍得到我,我给他们升官!”

  沈歌瞧韶信那嘚瑟样,心里想着还得尽早把给将士们娶妻这事落实下去,不然到时真让人失望也不成。

  沈歌这头操透了心,将士们越发肯定二爷就是在想着给他们物色媳妇,一时往沈歌身旁晃悠的人多了不少。许多人都抱着混个面熟,让沈歌看见他们俊挺身姿的目的而来。

  能多见几面就见几面,说不得到时二爷看好了人选就想起他们来了呢?这种时候可不能落后。

  一时沈歌身边仿佛围满开屏的雄孔雀,大多还都是黑壮魁梧的那种。

  沈歌的人缘在短期内得到极大的改善,原先还有叫他沈状元的,这一下全都统一改成二爷,听着亲近不少。

  他要去赴任,拿到的文书资料不多,一路走来,早便看完了,其余书籍也看得七七八八。

  无聊之下,沈歌特地捡起先前的老本行,每天写一段话本。

  在他的诸多作品中,众人最喜爱的当属灵异话本,篇幅短,刺激性强,劳累一日之后听完便去睡别提多舒坦。哪怕不少人晚上听完这些故事连尿都不敢去撒,每天讲的时候还是有许多人围在一起,嚷嚷着要听新的。

  沈歌笔杆子还行,不过说书的能力不大成,说书的另有其人。

  每晚篝火点起来,就有人在大营中央绘声绘色地说这些,除有正务如巡逻的将士之外都可去听。

  这日,营地内又在说书,沈歌的亲兵董小伍撩开帐子,“二爷,伙头兄弟给您送鸡汤来了。”

  “咦,哪来的鸡汤?”沈歌抬起头来,有些疑惑。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连想搭个营都困难重重,哪里会有鸡?

  正在沈歌问的当头,伙头兵已进来,他憨厚一笑,“回二爷,是野鸡,傍晚运气好,刚巧捉到一大一小两只笨鸡,我寻思着这点肉明日放下去大锅饭里,给大伙塞牙缝都不够,便给炖了汤,您好好补补。”

  “老邵。”沈歌招呼他进来,“辛苦。”

  老邵憨憨笑了几声没说话。

  老邵是清凌卫最老的伙头兵,今年已近四十,几乎清凌卫组建之初他便在。他现如今的梦想乃娶上一房媳妇,过几年从清凌卫中回去之后能带着好几个儿子回祖籍。

  这些天来,他给沈歌送宵夜送得最多,不过其余人也送得不少。

  沈歌最近一段时日着实吃了不少以往没吃过的东西,比如将士们掏的鸟蛋,抓的鱼,打的野味,甚至路上摘的野果。若沈歌不收,这些汉子往往羞涩地一放下就跑,绝不回头。

  “这时辰快巡完营了罢?你去请荀哥,若他那头事了便请他早些回来。”再多等会儿,野鸡汤冷了就会有腥味。

  董小伍飞快地跑过去。

  沈歌原先选他当亲兵只因为他也叫小伍,令沈歌极有亲切感。相处一段时间后,沈歌方知会被派至他身边的压根无普通人,小伍看着黑瘦,不大起眼,实际极伶俐,身手也好,能硬抗三五个大汉不吃亏。

  荀飞光正带人巡逻。

  他们这队伍规模大归大,实际上要注意的事情也极多,明哨暗哨流动哨,每日都不能松懈。无论有何事,荀飞光每日都会带着韶信等人亲自巡查至少一遍。

  这般长年累月的同食同寝及身先士卒,荀飞光在部下中的威信极高,众人不仅敬佩他的身份,更崇敬他的为人。

  沈歌看在眼里心中也敬服,这般带兵有多辛苦他不过体验几个月就隐隐吃不消,而荀飞光则持续十几二十年从未动摇。

  依照荀飞光现如今的身份,他完全可令韶信带兵南下,自个或骑马或坐车或走水路慢慢追上来,就如本朝绝大多数将领一般,但他从未偷过这种懒。

  董小伍去了许久,荀飞光方回来。

  现如今又到了九月份,好在这边已极靠近南关府,天气并不冷,若不然还有得受。

  沈歌用小碗将汤舀出来,率先递到荀飞光面前,“今日可还顺利?”

  “一切安好。再过两三日,我们便能抵达南关府,到时好好歇一歇。”荀飞光看向沈歌,眼底里带着不大外露柔情,“苦不苦?”

  “我一路骑着马,也未走什么路,其实不怎么辛苦。”沈歌给自己也盛了碗汤,盘腿坐着喝汤,“荀哥,你去岁也是这么赶过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