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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在隔壁(63)

阳光在光阴里一寸寸地移动,不知过了多久,顾朝颜再回头看时,苍白的少年已经抱着日记本,跪坐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

他入队,他捣乱,他逃课,他被校长揪着耳朵捉回升旗台上示众,他明各种新式战略并在微机房里大声叫嚷着要与队长讨论,他幼稚地坚持在地图里把树种成一圈心形并把她骗进来战胜他……那些他挖空心思要吸引她的注意力的青春,他以为她从没有在意的年华,他如今都快要忘记的过往,原来,她全部记得,字字句句,在格子本上,在墨水泛开的瞬间。

可是她最后写:

“要是我告诉队长,我这个混日子的家伙死赖在队里不走,只是因为某个幼稚小孩,队长会不会气死?

哈哈,可是他年纪太小,很多事情不懂,早上爸爸妈妈又拿弟弟上学的事来轰炸我了,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一天承受不住,我不讨厌弟弟,我也不想离开,如果有可能,我多想我们几个永远在一起啊……可是我终归要走的吧,我走后,队长那么强大,至少也能拿个世界前三呢,幼稚小孩他也天赋过人,接替咱们队长的位置用不了几年,他总有成熟长大的一天的,还有那些每次嘲笑我积分垫底的家伙,还有校长的儿子和侄子……他们拿不到名次,最后都能保送吧,然后上大学,谈恋爱……每个人都前途似锦,每个人都与我无关。

……估计连幼稚小孩都会很快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吧,他的优秀其实不输于队长呢。

可是我忘不了啊,有没有办法,能让你们也忘不掉我?

……”

曾有那些固执的岁月,我以为我长大了,我是游戏里一统天下的军师,子民爱我,敌人畏我,凡我效处,四海升平。

我学着南波万之类成熟男人一样去喜欢大波妹,我学着纪沧海之类风流男人一样去坐拥三千美人,我每日坐在相思楼头大装备,她们像花儿一样笑在我脚下,可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快乐,多少年了,从我把水果刀捅进队长身体里那一天起,我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我记得队长说,我太偏执。

我记得队长说,可惜了我的才华。

我那时什么都不懂,直到一个月前我也没能懂,那么多年来我固执着想找到队长想问个清楚,我恨着他我又告诉自己不能恨他,我明知队长不会是那样的人可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曾经是那么的敬爱队长可是十年后我又再一次把他推进了死神的手中……

顾朝颜说,他骗了一辈子的人,他终于做了一件对的事。

可是我呢?

十年了,忘了怎么去笑忘了怎么去哭的少年,第一次崩溃得像个小孩,顾朝颜双手兜在裤袋里,一声不响望着地上的人,许久他叹了口气:“洛子商,你太偏执,你的偏执,成就了你的天才,也毁了你的半生,其实你恨的只是你自己,只不过你不愿承认,你把对自己的恨,转移到了别人的身上,你……”

“别说了!!!”

洛子商最后哗的一下站起来,像只受伤的野兽一样夺门而逃。

顾朝颜就站在那里,看落日的最后一道光芒也消失在地平线的尽头,也许一切都会好起来吧,他想,在他私信恳求阿草把笛子物归原主而后者答应之时,他就知道人世间总会像它的创始者希望的那般一天天好起来的,日出日落,春去秋来,青春在绿笛音声里不死,所有的伤口全部愈合。

当南波万带着他的小秘书来到s市时,洛子商已登上了北上的火车,如果身体允许,他更希望坐飞机,可是……

他双手兜进大衣的口袋,左边装着萱颜的日记本,右边口袋里……洛子商掏出来,是一本皱巴巴的病历本。

翻了几下,然后他面无表情地把病历本撕了个粉碎。

顾朝颜说得没错,他恨自己,恨自己的性格,也恨自己的命运。

只是,不管他接不接受,在命运带走他的那天之前,他至少……要向那家伙说句对不起吧,他还记得一个月前自己是怎样把那家伙扔在医院然后看他没性命危险之后自己就一声不响离开的。

就算那家伙铁定不会原谅他,铁定是一如既往冷着脸,至少……在最后看一眼也好。

萱颜说,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然而,洛子商风尘仆仆赶到北国那间医院时,医生却告知他,秦川一周前就强行出院了。

洛子商茫然望着白花花的床单和墙壁,活了二十年,他第一次意识到“失去”这个词的重量。

秦川,你连最后的机会都不给啊……茫茫北国,又要怎么去找一个再也不想见到你的人?

少年虚弱的身体靠在门框上,路途的奔波和心情的烦乱,让他从城南医院出来后几乎没有睡过觉,冥冥中不知是什么强撑着他渡完这颠簸的一路,甚至是这颠簸的十年,是啊,十年前他就可以去死的,只是仇恨的力量让他又苟活了下来,现在终于所有的疲乏和病痛涌上身来,人世间愈合了伤口,而他被命运带走,整张脸都失去血色的少年,如当年在街机厅里把老板赌得吐血时那样,依旧固执地咬着嘴唇,不肯让自己在这么个地方倒下。

隔壁床病人的感慨传入洛子商的耳朵——“那人啊,走的时候胳膊还打着石膏,脑袋上的纱布还在渗血哦……”

“他有说什么吗?!”攀着墙才能勉强站立的少年慌忙提声去问。

“没有吧,我不记得了。”病人茫然摇头。

病房内是充足的暖气,可是洛子商整个人如坠冰窟,人世间就要春暖花开,他却被永封在北风与大雪的深处,身边人每一个渐行渐远的足迹,都在他慌张流逝的生命里……从此再没有人回来……谁的青春没有流过血受过伤,可是后来所有人都长大了,痊愈了,却再没有一个洛子商,没有小芝芝,没有风雪中傲胸挺立的五行术师,没有谈笑间千军万马的一代军师,凡我效处,四海升平,盛世人间……折扇摇落,白衣飘飘……人也去也……

仓促的铃音里,抢救室的灯光大亮,然而祖国另一端的s市内,毫不知情的南波万的运气比顾朝颜还差,托了当地医疗体系的朋友查到洛子商在城南医院后,他赶去已经人去楼空,又打听到洛子商家里住址后,硬是被吃了个闭门羹。

让秘书买了几箱子礼物,南波万这才把屋门敲开,酒气熏天的老男人在一个厚厚红包的诱惑下,态度依然不冷不淡。

南波万震惊了,洛子商不要钱,怎么他爹也不要钱?这到底是怎么一家人啊!

“你是他朋友?”老男人看了眼一身富态的南波万,“找他就去城南医院,怎么一个个都找到这里来……”

南波万连忙说:“就是在医院找不到人才来您这儿搅扰的……”

“他连那儿也不呆了?”老男人微一恍惚,接着用力抽了一口烟,“那我劝你别找了,他放弃了,你也放弃吧。”

“放弃?”

“好好的中心医院不住,偏要去城南那破地方看什么落日,这孩子,真和他妈当年一样固执……”

“他妈妈?”南波万这才现屋子内另一个妖娆庸俗的年轻女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洛子商的母亲。

“他妈几年前就死了,血癌,他也一样,遗传了,病的还要早……”

“你说什么……”

“你也别太难过,这都是命啊,一个月前,本来是定好第六次化疗的日子,他临时从中心医院跑出去,一个人去北方也不知道干什么,回来又什么都不说,直接跑到城南去了,他说那里的落日看着舒服,这小子啊,从小就这样,小时候他打游戏不打通关都不肯睡觉的……”

在老男人打开的话匣子里,小秘书打着哈欠,陪着他的大少爷留到很晚很晚。

其实那一夜他们说了什么,小秘书都没有记住,他只记得,在很多年后,s市由于举办亚运会要全面翻新,一向行事谨慎明哲保身的南波万,第一次也是他漫长生命中唯一一次,不惜动用全部的人脉全部的手段全部的雷厉风行,终于冒了巨大的危险保住了s市的城南旧医院不至于在新的城市规划中被拆迁改建。

朋友们问这位大少爷为什么值得如此。

南波万说了一句没有人听懂的话——“因为有个人说,他喜欢看那里的落日。”

如此,便值得用一切来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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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这是北国的第几场雪了,郊县一个并不宽敞的小网吧里,店老板每日都会见到一个左手打着石膏的男人来上网。

日子久了,他便也记住了,这个男人习惯戴着黑色帽子和墨镜,习惯整个人裹在立领的大衣里,习惯在角落的座位开着电脑,可是他既不上网也不聊天,更不打游戏,在全网吧的年轻人都热火朝天玩着时下最火的网游人间时,他就看着indos系统那蓝天白云的桌面呆,一呆就是整整一天。

很奇怪的男人。店老板渐渐的也由开始的不解到最后的习惯,他没有放任自己的好奇心去搭讪,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使命——守护,是的,守护往生城,守护长生殿,守护坚持的信仰和荣耀,三千长生教众,称之为使命。

茫茫众生里,能有这么几个人愿意相信你,以最纯澈的心灵守护你,秦川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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