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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心(199)

作者: 晝白 阅读记录

或许这就是报应吧。

那个像太阳光一样的女孩,照亮了他为数不多的阴霾人生。他是何其自私啊,明明知道生命就快走到尽头,还非要去招惹人家。

她应该恨透他,再也不想见到他了吧?

感情骗子,这辈子都无法让人原谅。

天知道,他多想牵着她的手走进圣洁的教堂,许诺她不离不弃的将来。

多想告诉她,这人间的满目繁华,终究抵不过一个你。我所贪恋的尘世,也只唯你一人。

如果,如果还有下辈子的话,他想早点遇见她。

“窦昂熙。”

门口有人唤他,那声音犹如黄鹂般乍响在耳边,悦耳清脆,惹人心怡。

窦昂熙转过脸,就见门口那女子对他灿烂一笑。

那笑容明媚动人,宛若春风,一如他初见她时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卡的不行,更晚了,不好意思。

☆、性/瘾

柏晗日是两天后被押回分局的。他那晚先是被曲露兰暴揍了一顿,接着又迎来了苏主任的还我漂漂拳,整个人都像雨后的彩虹,散发着七彩之光。

那张脸依然肿的不成样子,只能透过厚厚的纱布间隙里,窥探到一点他的尊荣。

他没想到警察会来的这么快,更没想到绑架一个曲露兰会让自己的身份彻底暴露。那些堆砌在烂尾楼里的作案工具甚至都没来得及藏起来,就被收缴了个干净。

从作案工具上提取到了三人的血迹,其中两人已经确认了身份。唯独第一具烧焦的尸体,至今身份不明。

铁证如山下,柏晗日索性摊牌儿了。

江洵还没见过这么“顺溜”的连环凶手,总觉得哪儿不对劲。他压下心中的疑惑,继续审问眼前包的跟木乃伊似得狗头,“柏晗日,你杀的第一个人是谁?”

他这话问的相当有技术性,如果按照发现尸体的顺序来算,那杀的第一个人就是那具无名女尸。但显然,江洵想要的答案,不止这个。

柏晗日嗤笑,合着他滑稽的造型不知是自嘲,还是别的什么意思。裹着纱布的大脑袋很没规矩的歪向一边,轻佻道:“杀的第一个人,我自己呀。”他一本正经的胡诌道。

“杀了你自己?”江洵是个唯物主义者,从不信白日见鬼那一套。他用手顶了顶鼻尖,探身问道:“敢情你坐我对面诈尸来了?知道我谁吗?”他那一米九的痞气上来了挡都挡不住,“东浦钟馗了解一下,再敢作妖我嫩死你,信不信?”

苏源邑:“........”

这五大三粗的活阎王,别说还挺像回事儿。就是这位钟馗的科举考试,挂满了红旗。

柏晗日又笑了声,这次明显多了,笑的是对面的江洵。他露出的两只眼睛翻了个白眼,对刚才那席话嗤之以鼻,觉得自己在对牛弹琴,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坐一旁的苏源邑非常清楚他想说什么,偏偏就是不让他如愿。

“你为什么要杀夏宝拉?”他反其道而行,直接让他坐实了某项“罪名”。

面对这个出手狠辣的警察,柏晗日的心情是复杂的。那晚被揍的细节还历历在目,让他想起过程都会发生身理性疼痛。人的趋利避害促使他暂时收起了目中无人的德行,态度稍微正常了些。

“我可没杀她,你们警察两嘴一碰,说话都这么不负责任的吗?”他撑着椅背往后仰了仰,大言不惭道:“是我杀的我自会承认,不是我做的,也休想给我泼脏水。我这人一向很有原则,你们可别给我乱扣帽子。”

“哦?我明白隔行如隔山的道理,你作为老师不了解律法也正常。既然来到我们东浦分局也算是客了,不如就客随主便,听一听普法讲堂吧。”苏源邑不问人愿不愿意,面不改色的跟他做起了科普小讲堂,“刑法第260条规定,经常打骂、凌/辱、限/制他人自由的做法,从精神和肉/体上对被害人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均属于构成虐/待罪。”他顿了顿,补充道:“当然,虐/待罪分好几种,不一定都会判死刑。但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致使被害人重伤或造成死亡的,就另当别论了。”

他和旁边的江洵一唱一和:“江队,夏宝拉交给她父亲的遗书中有明确表示,她是因不堪长期受辱,所以才存了自杀的念头。她的验尸报告也恰恰印证了这一观点,死前受过非/法虐/待。”他很认真的问:“这种犯罪在刑侦科并不少见,你们都是给怎么判的呀?”

江洵和他搭档了这么多年,一个小小的眼神都能领会其中意思。如今这话是摆明了要让他给下马威,他哪有不接的道理,“通过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行犯罪的,不应该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那对死者不公平。”他阴阳怪气的拖长了音调,“应依照刑法故意伤害或杀人罪来判刑。多则十年,重则死刑。”他似是想起来什么,指着食指对柏晗日说:“你嘛,肯定是VVVVIP的级别了,一颗枪子保管教会你下辈子怎么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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