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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匪重生记(1)

作者: 晕想衣裳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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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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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

孟广庆是个悍匪,强悍有实力,而且确实是个匪,这一点周围人都知道,不过这个悍匪从来不吃窝边草,所以平时没人找他麻烦,这家伙在自己家里住的很舒心。他是个很成功的悍匪,家产丰厚,还有点小聪明,每次犯案都不会留下任何证据,虽然家里经常会有警察造访,可是警察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这让他很是得意。

孟广庆虽然是个悍匪,可是并不惹村里人讨厌,村里人即使不会跟他走得很近也不会特意疏远他,他是个看起来性格温和、长相漂亮的青年,只不过碍于他的身份,没有姑娘敢上门,即使他在年初的时候盖了个二层小楼也没有一个女人敢接近他。

在村里人看来,这个孟广庆其实是个可怜人,他三岁的时候亲生母亲跟村里另一个男人远走他乡,从此再无音讯,亲生父亲沉迷于赌博最后进了班房,一判就是五年,爷爷奶奶早就被他爸气死了,家里也没有其他叔伯本家可以照顾他。三岁的孟广庆先是在村里游荡了一段时间,东家吃一口、西家吃一口,这样过了一年多,村里来了个人贩子,勾搭了几句之后,孟广庆就跟着走了,村里也没怎么找,被卖了也比在这里受苦强,大家还以为他被卖到远处不会再回来了,可不曾想,二十年以后,孟广庆在大夏天光着膀子,手里搭着个衬衫,拎着一个小箱子回来了。

回来以后的孟广庆对自己这二十年的过往一句不提,村里人也没人敢问,二十四岁的孟广庆虽然笑呵呵的,可是从脖子以下那满身的刀疤可不是假的,最长的一道得有一尺多长,整个人就像被后缝起来的似的,村里人都有点儿怕他。

孟广庆不干农活,回来以后只是把自家园子规整了一下,他爸十几年前就从牢里出来了,可是恶习不改,依然烂赌成性,只不过兜里没钱玩不了大的才一直没人管他。孟广庆也不管他爸,做好了饭自己吃,吃完了就去鼓捣自己带回来的东西,他的屋子不锁门也没人敢进,村里人把他传得满身人命,没人敢进他的屋子,他的亲生老子更是怕他如畏猫鼠,平时连话都不敢和他说。

这天,孟广庆坐在自己新建的小楼里怡然自得,他前几天刚刚干了一票大买卖,自己一个人就把一辆装满钞票的运钞车给抢了,几个押运员被他捆在车里动弹不得,眼睁睁的看着他把钞票都拿走了。

可惜他的快乐无人可以分享,于是孟广庆用高压锅炖了点儿排骨,准备给自己开个小庆功宴。坐了一会儿,孟广庆抬头看看墙上的钟,觉得有些奇怪,开火一段时间了,厨房还没动静,小心地探头往厨房里看了一眼,还没等看出什么,‘轰’的一声巨响,一个锅盖飞速盘旋着就冲他飞了过来。

孟广庆吓了一跳,赶紧一弯腰躲过去了,还没等他直起身子,紧跟着后面飞来一块滚烫的排骨,孟广庆姿势别扭地一错身,排骨擦着他的脸嵌在了身后的门板上。

刚买的高压锅爆炸了,虽然他本人大难不死,可排骨吃不成了,厨房里也一片狼藉。孟广庆很生气,不过他不是个莽撞的悍匪,他像他的对手们一样专业,拿着刚换的单反相机咔嚓咔擦的拍着爆炸现场的照片,准备拿着照片到销售商那里通过正常手段解决,一般情况下他还是很守法的一个人,如果不行他再来硬的——他刚装好的新橱柜价值两万多块,转眼就变成了一堆破烂儿,即使刚刚抢了两百多万他也依然很心疼,心疼得想把销售商的心挖出来!

可是还没等他心疼完,更悲催的事情发生了,橱柜上一颗松脱的钉子躲在满地木屑里,透过孟广庆的软底拖鞋正扎到他脚上,孟广庆抱着脚倒吸了好几口凉气。

一瘸一拐的回到卧室上药,孟广庆总觉得自己忘了点儿什么事儿,不过排骨没有了,厨房也炸烂了,孟广庆提不起精神来费神,随便吃了点小零食,孟广庆拱到床上去了,他小时候挨饿的时候就睡觉,睡着了就不饿了。

孟广庆后来是被冻醒的,长久的惊愕过后,在确定了不是做梦之后,他终于想起来自己忘记了的事儿——他忘了检查燃气!

不过这时候再回去关燃气已经晚了,孟广庆变成了时下流行的穿越男主,这是他刚刚确认过的,确实是男主,该有的东西还都有,不该有的一样也没长,他还是货真价实的男人,可惜是严重缩水过的。

如今的孟广庆也就是四五岁,短胳膊短腿,身上脏兮兮的,一点儿也不玉白可爱,不像包子,倒像是高粱米面做的烧卖!

孟广庆在确认自己穿越了以后大概整整沉默了十分钟,然后就果断地又扎回被子里了,他在等待第一个出现的人来判断自己如今的身份,虽然如今这个屋子是破旧了点,不过没准儿一会儿出现个老太监或者是老宫女抱着自己痛哭呢,落难王子的戏码还是不错的,平时悍匪没有活儿的时候就猫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几种穿越之后的情节烂熟于心。

可是他在这张嘎吱嘎吱响的破床上等了半天也没有谁来,最后他冻得受不了,自己披着被子下了地。

屋里屋外的观察了一圈儿,孟广庆气得恨不得把这唯一的一床破被扔到地上去,不过他团吧半天自己又披上了,这是这个家唯一的御寒工具了,扔了被子他非得再穿越一回不可。

孟广庆还不能确定自己穿越的年代,不过肯定不是解放后,这个家连电灯都没有,一盏油灯里边还没有灯油,里面都落灰了。

想从家具样式来判断年代也很困难,因为这个家只剩一张瘸腿的破桌子和一张嘎吱响的破床了了,全都是四条腿加几块木板的经典基本款,连一点儿装饰性元素都没有,典型的实用主义代表。

他已经对这个家的存粮不抱什么希望了,不过还是不死心的四处掏了掏,掏完了的结果在意料之中,这个家连老鼠都被饿跑了,连半粒米都没有,药渣子倒是在墙角堆了一堆。

这样四处转了一圈之后,孟广庆觉得有点儿头晕眼花,赶紧回了床上放倒,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看起来像是病死的,不过饥饿应该也是一个催命符,孟广庆躺在床上脑筋急转在快速的想办法,否则这样下去他也坚持不了多久,用不了一天他也得步上前任的老路。

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孟广庆感觉好点儿,拎起门口立着的一个小铁镐出了门,这种铁镐是秋收以后刨茬子用的,镐把只有70公分左右,五六岁的微型孟广庆用起来正好。

出门以后,孟广庆走走停停,每隔一段距离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这具身体太虚弱了,胳膊细得像芦材棒,孟广庆刚才检查过,血管里的血压已经很低了,再找不到吃的,他就要穿越了。

穿越倒不是坏事,可是孟广庆根据自己以往的运道分析,估计下次的情况比这可能还惨,好歹这个是病死的,要是被人砍死的,那他接手就得疼几个月,前世他已经是个破布娃娃了,如今这具虽然黑瘦了点儿,不过好歹没有疤瘌眼儿,一时半会儿的他还不想放弃。

孟广庆是个意志很坚定的悍匪,曾经在一次买卖中被人砍了十几刀依然成功的带钱跑路了,所以如今这点儿小困难难不倒他,他拖着小铁镐坚定地走在出村的小路上,并且一路都在衡量着尾随他的那些土狗的胖瘦和村里对他指指点点的那些长舌妇的穿着。

他的脑袋嗡嗡的,听不清那些女人在说什么,看表情就不是什么好话,通过这些村姑的长袍广袖,孟广庆又把自己穿越的年代向前提了几百年,连明清都被他否定了,不过现在弄清楚年代问题还不重要,孟广庆在饿昏之前终于找到了自己第一个打劫的目标——以他目前现有的工具和攻击力,打劫其他人都是天方夜谭,不过打劫田鼠倒是绰绰有余了。

田鼠的一贯作风就是深挖洞、广积粮,所以一个隐藏良好地洞里必然有一窝勤快的田鼠,孟广庆的打劫目标就是它们。

虽然天气很冷,可是土地还并没有结冻,孟广庆刨了一会儿收获不错,大田鼠已经从别的洞口跑掉了,可是来不及带上自己的一窝子女和粮食,剩下的这些就全被孟广庆接收了。

孟广庆缓了一口气,把从家里找到的一个火折子拿出来,捡了点儿柴火生着了火,孟广庆穿越后干的第一件事就很惨无人道,他在田鼠的家门口把六只没睁眼睛的小田鼠扔进了火里,烧熟以后美滋滋的一口一个吃掉了。

吃完了烧田鼠和烧黄豆,孟广庆感觉血管里的血液流得快了一点,力气也足了很多,再接再厉的又挖了几个鼠洞,傍晚的时候,孟广庆拎着一小袋杂粮和几只被他堵住的大田鼠,肚子吃得饱饱的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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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娘嫁人

孟广庆回家以后发现家里的门敞开着,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妇人站在门口东张西望,神色很焦急,很可能是这具身体的娘,不过孟广庆不敢肯定,所以拎着东西干脆站住了,等这个女人先开口。

女人也很瘦,面黄肌瘦的瘦,但是长得很好看,放到现代抹点粉应该是一个骨感美眉,可这是古代,破衣烂衫的瘦成这样就很说明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