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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儒穿到七零年(59)

作者: 参果宝 阅读记录

小张拿过来的是锋长9.3厘米的大号毛笔,这种大号毛笔不好掌握,不同于书写小楷用的小号毛笔,这样的大号毛笔框架结构一个把握不好,整个字就废了,毕竟什么东西一放大,就容易让人看出瑕疵。

季恒肩膀还有些疼,但是昨晚休息了一晚上之后就感觉好多了,抬手的时候还有些滞涩,不过这种疼痛感倒是他所熟悉的——毕竟上辈子他也经常写字写到手臂发酸也依旧继续写。

季恒提起大号毛笔,在墨水里面蘸了蘸,等到毛笔头吸满了墨水后,就在大红纸上行云流水般的写下了孙站长要求的八个大字。

只是写完之后,季恒眉头微微皱了皱,心里略微有些忐忑,到底这回伤的有点严重,转笔的时候没那么顺畅,字有点细小的瑕疵,不知道孙站长会不会满意,能不能帮上忙?

可以说季恒完全是高估了孙前进的审美水平,也高估了他的“前任”老洪的书写水平,等到季恒写完之后,孙前进简直是欢喜的不知所以,拍着手连连叫好!

“季知青真的是写了一笔好字啊!笔力雄厚、开阔大气,这标语贴出去,咱们村镇的脸面都涨上去了!”高级!

小张也在后面拼命点头,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自己的判断没错,没有耽误孙站长的功夫,这个季知青确实写字有一手!

季恒有些脸红,他没觉得自己发挥好,还以为他们会让他重新写一副,没想到孙前进已经指挥着下面的人将季恒的字一块块裁下来,拿出浆糊,就先把这个标语贴在了他们文化站的外墙上去了。

孙前进将剩下的一些标语内容让小张写了下来,然后递给季恒,让他按照上面的去写。

“季知青啊,这些写完了,还有一些标语是要用红油漆直接写在墙上的,到时候让小张带着人去,你跟着他们就行了。”

季恒点头应是,低下头继续将剩下的标语写完。

在季恒看来,能摆脱做农活,能在这里安安静静的写字,已经是一件让他觉得高兴的事情了,就算写字时候带累到肩膀上的伤有些疼,也让他觉得值得。

更何况,他能感觉到,他在这里是受尊重的,是有用武之地的,就像他过去给人写家书一般,至少别人都会尊称他一句“季秀才”。

而在农活上面,就算他是忘掉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和架子,像前几天一样拼劲全力去做,也是做不好的。

一件事,无关高低贵贱,如果拼劲全力还做不好,那确实是最让人沮丧的。

季恒的速度纵然是比之前慢上了一些,可也要比之前的老洪快上不少。他上午到文化站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写了两个多小时,中间小张给他打了一份文化站食堂的盒饭后,下午照顾到自己的肩膀,写写停停一个多小时,就把孙站长安排要写的标语都写完了。

小张看着眼前的一张张标语,简直都忍不住自己珍藏起来,好话也像不要钱似的往外冒:“季知青,你这笔毛笔字简直绝了!这回咱们乡镇的标语拿出去绝对有面子!估计到时候上面领导过来检查,看了也要夸你哩!”

季恒谦虚地笑了笑,并不觉得写点字有这么让人吹捧的,在他看来写一手好字只不过是科考的敲门砖罢了,并不值得有多骄傲的。

小张欣赏完了字,将标语分给别人去贴好,然后关心地问季恒:“季知青,你肩膀上的伤咋样?还能继续写吗?咱还有一些标语是要直接刷在墙上的,可能要比写在纸上更加费点劲。”

季恒表示自己没问题:“写慢一点应该没事。”

小张听到季恒说没事,心里也松了一口气,毕竟这次的任务还满紧急的,最好这两天就能做完,这样还能富余出一点时间去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于是小张又另外带了两个年轻小伙子,四个人拿着架子、毛刷、红油漆,穿梭在常家镇的大街小巷,将指定要写标语的地方都写上标语。

季恒也是第一次用毛刷将字刷在墙上这样写字,这和他平时写的毛笔字有所不同,墙体更大、毛刷也更难掌控,一时之间他掌握不好,端详了好久面前的白墙,还是没有下手。

小张见季恒踌躇,突然想到这标语写在纸上和写在墙上好像是两回事啊!之前他看到过老洪写纸上的时候是和季知青差不多,都是毛笔写,但是写在墙上的字,老洪都是先用铅笔打草稿,把边框描出来,然后再在里面填颜色,写的字也不是季恒那种高级的行楷,而是方方正正的大字块。

刚刚走的匆忙,他打草稿用的铅笔也没带,而且看样子季知青也是第一次写墙上的标语,估计也写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