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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美人骨(1)+番外

《一生一世,美人骨/一生一世美人骨》作者:墨宝非宝【完结+番外】

文案: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书封————————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早已忘记她。

时宜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就是在机场安检时,冲破重重警卫追上一个陌生的男人。

第一次和他相遇,是在数百年前的长安。她站在城墙上看他登上点将台,振臂一挥,数十万大军便已单膝跪地,齐声唤王……彼时,他是霸气凌云的小南辰王,她是清丽温婉的太子妃。一句“色授魂与,心愉于侧”,让他们的命运因此颠覆。

而这一次,是在广州机场。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音容,她仍然一眼认出了他。她独自带着那段前世的记忆来到他身边,他却对她茫然不知。

“周-生-辰”,单是念着这三个字,就能让她的心底涌出最温柔的情绪。纵然与他在一起就势必要面对那些来自他家族的阴谋、陷害、争斗,却也一步步,让她与他的心贴近。

这一生一世,她只想要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故事。无论富贵,与君同归。

作者介绍

墨宝非宝:生于北京,长居沪上。喜静厌动,喜睡厌醒,有些小懒。喜欢读书,为了战胜自己不断起伏的情绪,尤其喜欢佛经。只执着自己喜欢的事,学任何有趣的事,让自己可以和自己玩;只写自己感兴趣的故事,顺便悄悄在故事里,埋下一些普世价值观:爱国一点儿,正面一点儿,让读到的人可以觉得活在这个国家,这个年代,“幸”永远大于“不幸”。

已出版作品:《至此终年》《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等。

媒体评论

十年修得柯景腾(《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百年修得慕容沣(《来不及说我爱你》),千年修得陆励成(《最美的时光》),万年修得何以琛(《何以笙箫默》),亿年修得周生辰(《一生一世,美人骨》)的美称。

一直喜欢一心一意的爱情,如果几世轮回,都是同一个人,多好。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却相信,终会遇到一个人,让你愿意爱得生生世世。就像时宜对周生辰。

很喜欢《一生一世,美人骨》中的周生辰,是理想型男友楷模。不仅智商高,情商更是超前,脸不必长得太好看,看着干净、舒适即可,最重要的是,他眼里只容得下时宜。

很喜欢墨宝非宝的小说,看完前面几部,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生一世,美人骨》。缓慢述说的故事才可以流淌进心底,让人忍不住就被故事里清淡又坚定的感情所打动。这本是墨宝非宝所有作品中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一人许诺,一人不悔……而她对他,就如棋局:无论生死,落子无悔。——记《一生一世,美人骨》

我好像,真的很爱周生辰。那种即使付出所有心力去爱,也会感觉无比安心的爱人,和爱情。

《一生一世,美人骨》,就像一盅文火慢炖的高汤,慢慢悠悠的,说着一段带着两世记忆的爱情。这样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却让人觉得精彩,是很考验作者的文字功底的。前有顾漫,现有墨宝非宝。百年修得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楔子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雨水淅淅沥沥的,把西安弄得如同烟雨江南。

明明是三秦大地,却已不见长安古城。

时宜靠在窗边,看车窗外刚才掠过的路牌。

“你想要吃什么?”身边的宏晓誉,笑著将叠成小册子的地图展开,用手机边翻着美食攻略,边规划下榻后的路线。

“先把你的采访搞完吧?”

时宜笑著提醒她。

三人下了车,绕过安静的街,辗转数个错落的平房,终是找到了地方。

开门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模样。而宏晓誉的采访对象,就是这个女孩的老公,一个憨憨厚厚的男人。

几个人进门后,夫妻俩都有些羞涩,招呼着时宜他们坐下。

“不用紧张,就像随便闲聊。”晓誉笑的和善,示意男人坐在自己面前。

阴雨天,房间很暗。

只有黄橙橙的一盏灯,放在被访者和受访者之间。

在一问一答的访谈中,时宜渐渐了解了这样一个故事。

面前的男人来自非常贫困的地方,勤劳数年,赚了些钱后,却一分不留,投资到家乡的教育,帮助比他更穷的家庭。

没有家产,没有房子。

是个人格高尚的人。

而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媒体,却是因为他的小妻子。面前这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子,是个大学毕业生,也是这个男人的同乡,只因在报道里看到了他的故事。

就找到他,然后嫁给他。

故事的前半段很感人,而后半段才是真出人意料。

阴雨天,这房间里又没有什么取暖设备。

时宜和宏晓誉始终坐着,早已手脚冰冷。

幸好采访已到结尾,最后,宏晓誉终于转向那个姑娘:“按照普通人的标准,你丈夫真不算好归宿,你们接下来的计划是什么?”

那姑娘笑笑,看了眼男人:“我们都有赚钱的能力,身体也健康,等过两年回家后,一定会过很好的生活。而且,”姑娘低声笑了会儿,“我不怕他做任何伤害我的事,他是好人。”

小妻子的话,为今天的采访收了尾。

工作结束。

他们就近去了米家泡馍,非常小的店面,人挨人,环境嘈杂,却生意格外好。时宜边吃,边看四周,竟发现还有人捧着碗,站在一旁边用手掰馍,边耐心等着有人空座位。

宏晓誉也有样学样,掰了块馍:“看今天的采访,有没有什么特别感触的话?”

时宜嗤地笑了声:“是不是想写博客,缺引言?”

“死女人,”宏晓誉瞥了她一眼,“快说。”

时宜喝了口汤,想了会儿,才说:“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这个小姑娘很少见,能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本质。”

宏晓誉唔了声:“这话听着有味道,我喜欢,”她往汤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昨天说,那个在广州机场认识的什么研究员,这几天也在西安?”

时宜嘴里还含着东西,唔了声:“他的大学最近在和中科院做项目交流,在这里出差。”

“说实话,我看不出那个人有多特别,长的也普普通通。没想到你竟然主动去认识他,”宏晓誉笑嘻嘻看她,“这就是所谓的看对眼了?”

她翻着眼睛,瞅了宏晓誉一眼:“我只是想认识他,没有任何不良企图……”

话未说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晓誉顺着那只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来,真是巧呵,来的正是两人谈论的人。

这个男人眉宇间书卷气极浓,面容普通,说不上难看,却是过目即忘。他穿着实验室内通用的白大褂,却没有系上钮扣,只是这么敞开着,露出里边的衬衫和长裤。

非常整洁,没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围的环境极不搭调。

时宜则含着口汤,傻愣愣看着他。

她很偏执地觉得,他这样的容貌非常好,不会有太多的攻击性。除了在书卷气中,有浅浅的距离感外,这张脸真的是再好不过,再舒服不过。

他不紧不慢地收回手,坐下来,把手腕搭在桌子边沿,说:“好巧。”

话音未落,就对老板轻轻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待老板应了声,他这才又去看时宜,“这话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呼,换个心情。

喔现在最爱的,是周生辰,握拳!

☆、第一章看不穿前尘(1)

宏晓誉也感叹了声真巧,颇有意味地,看了眼时宜。

若论外貌,时宜绝对是上上品。眉眼,轮廓,都仿佛用手工笔精心描绘所成。她的美毫无攻击性,却不同于周生辰的平凡,尤其看你的时候,眼睛很亮。当你真正在社会上阅览过无数美女后,会发现,真正的美人,她的眼睛一定很亮,而并非是浑浊不堪。

最主要的是,时宜很传统,从来不肯穿露出肩膀的衣服。

一个非常传统的美女,简直是少见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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