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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炮灰私奔前[穿书](234)

钱是三叔公一家东拼西凑起来,一家人都喜欢李秀兰这个媳妇,人家什么都不要,他们不能不懂规矩,四大件是做不到,彩电该有一台,以后有了孩子也能看电视。

“这……”李妈妈嘴里念叨着浪费钱,嘴角快翘到耳根去了,说话都比先前大了几度。

甭管这彩电是怎么凑钱买的,重要的是叶家有这份心,证明对他们家秀兰看中,有这样规矩的婆家,秀兰往后才不会吃苦。

李秀兰的几个同事不禁吃味,自己要的和主动给的还是有很大差别,现在穷点怎么了,只要人好,早晚日子过得红火。

“堂嫂,结婚快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叶柠进门恭贺道。

李秀兰瞪了作怪的叶柠一眼,“怎么送那么贵重的东西,衣服手洗就行了,哪用洗衣机。”

说是结婚要四大件,其实真正能置办齐全的没几家,因此县城里有彩电的人家不少,洗衣机并不多,一个是觉得费水费电,另一个也是觉得没必要。

“夏□□服手洗方便,等冬天了,有个洗衣机才方便呢,大棉袄,床单被套的往里一扔,洗的干干净净,再脱了水,一天就干了。”一旁年纪大的女同事羡慕道。

等屋里的人走的差不多,叶柠拉着李秀兰到边上,拿出一只小盒子,“刚刚是给堂哥堂嫂的新婚礼,这是我送给朋友的结婚礼物,在香江买的,瞧瞧喜欢吗?”

打开盒子,里边是一条带钻的向量,李秀兰抱住叶柠,“小宁,谢谢你。”

今天叶柠给她挣足了连面,往后再没人说她嫁给乡下人。

“希望你们能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在这边吃了午饭,到时辰了,李秀兰坐上借来的车到安仁乡,要在那边过一夜,明天才能回来,叶柠就不跟着去了。

三叔公一家还有二叔公一家跟着回去了,叶扬留了下来,叶松结婚是喜事,已经在城里吃过喜酒,也祝贺过了,没必要再回去一趟,肯定他工作更重要,三叔公拍板让他留下来。

“现在应该在上班,等下午咱们再去。”

叶扬先在叶柠买的院子休息,她要去找那位老裁缝,店开的比较偏,问了好几个人才找到,进门就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在忙活,叶柠左右扫了眼,好些成衣挂在墙上,手艺很好。

“你好,是来做衣服吗?”金诺抬头见到叶柠,放下手头上的活,招呼道:“打算买成衣还是定做?”

“定做,店里就你一人?”叶柠猜测老裁缝是这姑娘的爷爷或是师傅。

“对,店里就我一人,你是着急要穿?”金诺小心打量叶柠,身形外貌绝佳,心里顿时痒痒,要是她穿上自己做的衣服,一定很美。

叶柠瞧她双眼闪闪发光,微微挑了下眉,“平日也就只有你一人?我是说有没有老师傅?”

感情是担心她年轻做不好,金诺倒是没生气,这又不是第一回,最先进来的人认为她是学徒。

“我就是这店里的老板,墙上挂着的衣服都是我自己做的,偶尔我妈妈会帮上一些,手艺方面,您不需要担心,如果衣服做好后,您觉得手艺不够,您直接退给我。”金诺浅笑道。

她就是那师傅?叶柠瞧她自信的模样,心里已经信了一半,要真是她,那可比老师傅还厉害,这么年轻,培养一下,以后前途无量。

“那帮做一件旗袍,款式,你瞧着什么样的适合我?”叶柠问道。

听到这话,金诺眼睛一亮,还能随意发挥?慌忙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本子,这都是她平日画的图样,都是她的宝贝,她一直认为,人挑衣服,衣服也挑人,这里边的衣服都该找到合适的人才能现世,叶柠就是那个合适的人。

“这两款喜欢吗?”她翻出两张图片给叶柠看,两款都经过改良,更符合现在的眼光,叶柠被其中一幅吸引了目光。

“这件我瞧着和往常的旗袍区别挺大,是你自己设计的?”见她点头,叶柠心扑通扑通直跳,面前这姑娘就是宝藏女孩,她一定要想办法请她去公司上班。

叶柠挑中的正是金诺觉得最适合她的那款,她顿时觉得两人眼光很合,忍不住谈起设计这件衣服的灵感,叶柠认真听完,指出一些小巧思,让金诺更是兴奋,她往常给客人设计衣服,他们只看到好看不好看,谁会注意这些细节。

“你应该也懂做衣服吧?”金诺看着叶柠,心中不禁细算,她这铺子生意不错,还要妈妈帮着做些才能赶完活,有时候还因为来不及拒绝了客户,要是能把叶柠这个漂亮又懂衣服的人招进店里,以后就能一块设计做衣服,衣服穿她身上都好卖。

叶柠还不知道金诺盘算着把她招进店里,此时她正思索怎么跟金诺提去外地上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