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拢在袖中的双手搓了搓,忽然低声唤道:“栖梧。”
栖梧转头,被合欢花藤的汁液糊了满脸。
林信一边往他脸上抹,一边也往自己脸上抹。
合欢花藤的汁液是红颜色的,胭脂似的。他二人来时,为了掩盖身上仙气儿,又裹着黑斗篷。
互相吹捧对方好看,那都是假的。
林信嘱咐他:“等会儿别出声。”
他走上前,朝领头的女子做了个揖。
那女子一袭红衣,烈烈似火。发髻高耸,金钗翠钿,细眉凤眸,两颊描有合欢花花纹。
林信道:“见过王上,我与友人久仰魔界风采,正欲……”
女子懒懒地一抬眼,不等他说完,便打断了他:“抬起头来,给本座看看。”
好直接啊,话本子里强抢良家仙君的经典台词。
林信灵机一动,用手指扒拉着,扮了个鬼脸。
女子轻叹一声,转头看向栖梧:“你也抬起头来。”
于是林信暗中提点栖梧:“扮个鬼脸。”
栖梧用手扒拉着,扮了个鬼脸,抬起头来。
那女子轻声笑道:“是不怎么好看,那就……”
林信暗中:“耶,计划成功。”
她继续道:“犒赏三军吧。”
林信一愣:“啥?”
栖梧气得想杀人:“林信,你和我有仇?”
却不料女子听得“林信”二字,神色微怔,不自觉念了两遍。
似是故人。
林信抬头,仔细地看了看,他与这人,好像是见过。
他那时编《六界美人总榜及分榜》,特意去访合欢花族王,在族王家中见过这姑娘。
这姑娘名叫宿欢,当时还只是族王家中一个小庶女,因为妖力微薄,模样平平,所以并不受宠。
林信遇见她时,她受家中姊妹欺负,正蹲在墙角抹眼泪。
林信为了哄她,就给她画画像,还把她也编进《六界美人榜》里。
有人质疑,林信也没有理睬。
故人相见,分外眼红——
宿欢起身,快走几步上前,握住林信的双手,真切道:“仙君,我找了你很久。”
林信点点头:“好久不见。”
他心中松了口气,原来是故人,那就好办了。
却不料宿欢道:“实不相瞒,自别后,我对仙君魂牵梦萦。”
“啥?”林信迅速抽回自己的手,吓得连口音都变了,“啥玩意儿?”
宿欢一摆手,吩咐底下人:“操办起来,过几日我便与仙君成婚。”
“不要自作主张啊!”
宿欢重新握住他的手,温声唤道:“小九。”
“小九?”林信往四周看了看,“小九是谁?”
“就是仙君你啊。”宿欢用力按住他的手,“本座相信,你们兄弟会相处得很好的。”
“……不是,等等。”林信向后跳开一步,“你都有八个郎君了!”
“也不全是郎君。”宿欢暧昧地笑了笑,“我喜欢你,又不妨碍我喜欢别人。本座只是想把大爱洒向魔界,温暖更多的男子,本座有什么错?”
你说的好有道理哦,我竟无法反驳。
第28章 机灵
雾林外,宿欢微微一抬手:“来呀,请两位仙君回去。”
林信连忙道:“不了不了,我和我朋友还要回仙界去的,就不在这儿长住……”
宿欢回头看他:“林仙君,现在是在我魔界的地界,本座乃是魔尊手下左护法。你一个仙君,修为不高,还被魔气压制,能走出多远?若是被旁的妖精抓去,炼作鼎炉,本座可舍不得。”
听闻此言,林信与栖梧对视一眼。
她说她是魔尊手下左护法,而玄光镜又正好在魔尊手中。
栖梧朝他微微点头,意思是,那倒不如跟她回去。
说得倒轻巧。林信一个眼刀飞过去,感情被看上的“小九”不是你。
思忖了一会儿,林信也还是点头应了。
其实宿欢说的也对,此时几百个人围着他二人,就算他二人勉强冲出去了,再遇上别的什么,也无力应付。
草木动物成精,修行成仙或入魔,仙界与魔界对立千百年。
魔界混乱邪恶,有的魔物抓仙君来,扒皮抽筋,炼作鼎炉,是常有的事情。
总归是过几日才“成婚”,林信想着,只要在这几日里,找到玄光镜,然后逃跑就行了。
他答应了就好,宿欢笑笑,抬手招呼手下:“来,先送九郎君和他的朋友去我宫中。”
合欢花藤一族,幻做人形,俱是女子。
两个红衣女子上前,朝林信一抱拳:“仙君请。”
“嗯。”
一个仙君,勇闯魔界,才进来就被一群合欢花抓去做郎君。
而且还是第九个。
听起来就很丢人。
林信与栖梧达成共识,绝对不把这件事情说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