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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傲娇男主的白月光[快穿](134)

作者: liberal 阅读记录

她也许觉得自己是刚失业的失意者,看了他几秒后突然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饭团出来递给他。

她拍拍他的肩:“ don’t despair,There might be meat in the rice ball tomorrow!”

——“别气馁,明天的饭团说不定就会有肉!”

这鼓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但对那时候的宋时屿来说,哪怕是陌生人给他买的一个饭团,都让他暖意融融。

后来的他也不算顺利,但依旧倔强地不肯回国。幸运的是遇到一位金融大鳄,非常赏识他,在创业路上帮了他不少。

钱越赚越多,人越来越空虚。他太年轻,站得太高,也太过于浮躁。

为了平复自己的情绪,他用一年时间修完了心理学研究生的课程。甚至申请上了哥大的心理学教授职位,慢慢想起来能让他冷静下来的东西。

那个不平静的晚上,出现了让他平静下来的人。

宋时屿这人,说实在的就是过于聪明,太过聪明的人性格都容易有点毛病。他不会追女孩,因为特殊的家世,喜欢他的女生都带着利益关系来追求他。

但林溪溪不一样,她普通又有自己的骄傲,是个单纯又好掌控的人。

他比林溪溪大上一岁,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就已经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而那个时候林溪溪和大部分人一样,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工作,过得勉勉强强。

这是一个机会,宋时屿花了一个月时间把那款软件做出来,让她先了解最糟糕的自己,才会觉得现在的他不算太难相处。

宋时屿显然是不曾谈过恋爱的,他所有的思维都是理性又固化的。如果让他描述在游戏里伪装成程殊、霍叙、陆昼行三个人和林溪溪谈恋爱的感觉,他大概只会用一个“烦”字概括。

他不屑他父亲,但他像极了他的父亲。从来都是目的性很强的人,不喜欢循序渐进,也没这么多耐心做一件得益不大的事情。

可在追求林溪溪这件事上,他有了前所未有的耐心。他不喜欢谈恋爱这个步骤,只想直接结婚,把她圈牢靠。但又喜欢和她在一起的过程,她一开心,比自己银行流水账单里赚了几个亿都让他心情愉悦。

他倾向于把自己变成一个弱者,因为弱者能得到的同情会更多。她会觉得自己是无害的,好接近的,值得信任的。

他伪装自己的偏执和□□,戴起了温和的面具。慢慢地收拢渔网,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攻陷。

心理学家把这叫做:病娇式迷恋。

作者有话要说: 屿屿:我想让你生个孩子,给我看看你小时候的样子

溪溪:别别别!我拿小时候的照片给你看还不行嘛!!多大点事!

第66章

几万刀的大床无疑睡得很舒服,林溪溪起床时觉得自己还在国内,又或者时差还没好好倒过来,看着陌生的房间一瞬间很恍惚。

这好像不是客房,是宋时屿的卧房!

都说从一个人的卧室是可以看出那个人的品性的,但他的房间给和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却迥然不同。

宋时屿是温和又彬彬有礼的,任谁看来都是个翩翩公子。可他的卧室偏暗,冷溯的色调,整间房的设计都很沉冷严谨。

但又有几件和这房间格格不入的东西,琉璃的粉色台灯,一罐大白兔奶糖,周杰伦的歌曲光盘和一把粉色的遮阳伞。

很奇妙,都是她喜欢的东西,这算是找到同好了嘛。

——咚咚。

“醒了吗?”宋时屿站在门前端着一份早餐敲了敲门,笑得清润友好,解释道,“昨天晚上你房门没开,我就擅自把你抱我房间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我睡的沙发。”

林溪溪呆楞地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的。她咬了咬下唇:“又给你添麻烦了,真的不好意思。”

宋时屿浅浅地勾了勾唇:“不用这么客气,洗漱一下过来吃早餐吧。”

“好。”

林溪溪在卫生间磨蹭着刷牙洗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点恍惚。昨天她好像听见宋时屿问的那句话,后面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撑过睡意。

——那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他喜欢她吗,为什么呢?

因为在国内遇见,又在美国认识的缘分还是一见钟情?

她并非对一见钟情有什么看法,感情其实是很普通又神秘的事情。邂逅一个人,眼波流转,微笑蔓延,黯然心动也是很正常的事。

但总应该发生点故事吧?她和宋时屿第一次见面她可是很狼狈地在哭啊,难道她哭起来梨花带雨?

不不不!林溪溪掐灭了自己这种念头,她太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了。她哭起来只会鼻涕泗流,说不定眼妆也花了一大半,像个丑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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