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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1)

风雨浓,胭脂乱

作者:尼罗

网络人气大神尼罗再叙民国旧影,抒写最辛辣幽默的乱世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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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浓,胭脂乱》的女主角,有一点特别。她不是娇滴滴的温室花朵;也不是等着王子拯救的灰姑娘;甚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孩”。

她粗野狡诈、自私贪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讲情义不讲道德。

她敢把受伤的年轻军官藏在闺房;敢手执菜刀恐吓一窝蜂的债主;敢面不改色地朝自己胳膊划上一刀;敢不顾脸面地对着心上人眉来眼去。

她吃得多,爱得也多,心肠冷硬,情绪热烈。

这样一个女孩,狂风一般腾云驾雾地刮向你,满腔爱意一股脑地全推给你。

你要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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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粗野泼辣的名门遗孤,到十里洋场最负盛名的交际花,她是明艳动人的亡命之徒,受尽委屈只因爱上了一个人,唐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等到很久以后,唐茉喜回忆的时候,才知道这一眼原来叫做的一见钟情,从此心里住了一个叫万嘉桂的男人。十五岁的唐茉喜也是在这年初春的夜里,突然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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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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