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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快穿之炮灰男的逆袭(231)

“Say,我知道你在里面,你给老娘出来,你有能耐买醉,有本事给老娘开门啊!”

季言之一愣,下意识的就把房门打开了,然后正准备暴力踹门的喇叭花收不住腿儿似的往季言之的身上倒去。季言之一惊,下意识就往旁边一朵,然后…木有然后,本来怒气凛然的喇叭花吧唧倒在了地上,一脸血的瞪着他…

季言之尴尬一笑:“那啥那个谁啊,我不是故意的,你先别这么凶狠的瞪我,先起来擦干鼻血再来瞪行不。”

喇叭花悻悻然的从地上爬起,一边擦着鼻血,一边愤愤的骂娘:“季言之你就是个完犊子的王八羔子,一辈子只配跪舔白雪琳那碧池货,老娘就不该施舍自己被狗吃剩了的点点良心,跑来这种垃圾屋瞧你死了没…”

“很遗憾没死,让你失望了。”

季言之嘴巴一卷,懒得理会眼前这朵说话不中听,长得也不中看的喇叭花,将手上拿着的毛巾往烂得隐约可见弹簧的破烂沙发上一甩,拎起地上堆着的垃圾袋,就径直出了门。

“say,你什么态度啊!”

喇叭花悻悻然的跟上,季言之越不理会她,她的嘴巴就翘得越高,等季言之将垃圾袋全部丢进垃圾桶里时,喇叭花的嘴巴都可以挂油壶了。

季言之站直身子,漂亮精致的桃花眼定定的看着喇叭花。

“王可可,我给你一个建议,你下次来找我能不能不要画欧式女鬼妆,讲真烈焰红唇,熊猫眼不适合你!”所以刚才真的不能怪他躲开,任谁大白天见鬼都要躲开好不好……

王可可:“……”

“Say你就是一个混蛋,活该你家被秦致臻搞得破了产。”

“所以你跑来这种贫民住的廉租屋干嘛?”季言之那双漂亮精致的桃花眼中闪过嘲讽,看似认真实则懒散的道:“如果是想确定我还会不会喜欢白雪琳,那我现在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季言之,从今往后都不会在喜欢白雪琳。”

王可可张了张嘴,到底没再口出恶言,而是转而问季言之当初为什么宁愿破产,也不愿意选择和何家联姻。

“娶了何乐乐,季家就不会破产了?”季言之笑了起来,像是嘲笑王可可的天真,又在嘲笑原主的奇葩坚持。都是当接盘侠,绿帽王,原主咋就甘愿接白雪琳这个盘,不愿意接何乐乐的盘呢。不都是接盘侠吗,人家何乐乐好歹身价百亿,可比身价负百亿口口声声卖初夜救母,结果在男主秦致臻耍百万支票屈辱的声明不要用金钱来侮辱她,成功挑起了男主的注意力后更是各种出淤泥不染言论。

妈个叽,想想一百万字的文,就有五十万左右描写白雪琳这个女主各种的情非得已和超级自尊自爱,各种的与众不同,然后又有五十万字仔仔细细的描写了女主和男主之间的虐恋情深。哦,算起来他这个深情男二所占的比列大概也有二十万字左右,基本都围绕着他对女主白雪琳深情不悔,甚至于打破底线当绿帽接盘侠也甘愿…

讲真,如此清丽脱俗到脑子有病的女主也只有脑子同样有病,偏偏气运加身,不管怎么作都没有将产业作破产的男主受不得了了。反正季言之只要一想起原书剧情,就两个字——想吐。

直男思想的季言之很奇怪,这种颠覆常人三观的文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而且据说还挺火。

胃又一阵涌动的季言之隐晦的抽了抽嘴巴,他见王可可依然用那双画着烟熏熊猫装的眼睛盯着他看,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就请王大小姐你回去吧。我这儿庙小,可容不下王大小姐你这尊大佛…”

“…say。”王大小姐气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你就这么讨厌看到我。”

眼泪混合黑色的眼影,顺流直下,在王可可那精致却足足刷了两车粉底的脸颊上留下了黑黑的痕迹。

季言之眼睛抽了抽,忍不住后退了那么一小步。

“你看着跟鬼一样,我又不是伏魔天师,不躲行吗。”

很好,直男总是不解风情,不会说话。这不,自认精心打扮了一番才特意跑来找季言之的王可可心塞极了。“没良心的玩意儿。”王可可咒骂着季言之,见季言之依然连眼皮子都懒得搭起看她,顿时如同暴龙似的,拿着装有瓶瓶罐罐化妆品的手提包就想砸人…

季言之又不是蠢蛋,自然要躲。然后不知怎么的,王可可左脚居然踩中了自己的右脚,于是就跟先前一样,喇叭花似的王可可又吧唧一声‘印’在了地上…

负责打扫这条街道的清洁工阿姨最近有些疏于打扫,地面上除了有飘落的树叶外,还有类似于烟头尘埃之类的脏东西,王可可吧唧倒在地上自然而然沾了一身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