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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帝知道(14)

作者: 枼青衫 阅读记录

十七岁的宋晓书就长眠于此。

宋瑾瑜将郁金香放在墓碑前,蹲下身抚摸着黑白相片中青涩的脸。

“家姐,如果有一日你出嫁,一定是这世上最美的新娘。”

“有话说,莫欺少年穷。等我念完书,一定会出人头地,到时我会好好工作养家,将来挣够钱,就搬去住大房子。你喜欢有露台有花园,我们就买半山别墅……”

“家姐,我再也不想让你吃苦,让你受委屈。”

那时候,没人知道明天会怎样,黑暗又会在何时降临。一颗赤子心如雨后椿芽,在旧巷深处一间不够铺面大的旧屋中破土生长。那原本是少年一生最好的年纪,在篮球场挥洒汗水,在教室里奋笔疾书,在糖水铺和女同学共食一碗糖水……而剥夺他一切权利的人,却并非上帝。

她是被眷顾的孩子,她从地狱里爬了出来,还得到了重获新生的机会。可十七岁的宋晓书,再也没有机会看一眼这个世界。

她本可以不再回来,逃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永不再踏上安城的土地。可这九年过去,她始终不得心安,没有睡过哪怕一夜安稳觉。

因为她知道,撒旦始终在人间。

*

两年前,她从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学硕士毕业。她的毕业典礼,只有一位来宾。

穿着学士服的她与他并肩走在中环的路上。他的手里拿着她的学士帽,她的手里捧着他送的百合花束。

来来往往的行人无数,却没有一对似他们登对。

“今后有什么打算?”

她穿着高跟鞋,鞋子并不合脚,一步一顿走着,“我想回去。”

三十几度的天气,印度洋吹来湿热的海风,他的衬衣后襟微湿,仍绅士地放慢步子,“所以放弃几大律师行的邀约,是为了回安城。我以为你一直不告诉我,是要和谁私奔。”

她带着抱歉的眼神,“你一定对我很失望。”

他沉默了片刻,“我以为,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不会想再回到那里去。”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她的眸色黯了黯,“香港是一个法治城市,这里不需要我,但安城需要。”

他轻叹了一声,“你决定好了,我就替你安排。”

她摇头,“你已经给了我很多很多,多到我无以为报。我现在有能力工作挣钱了,所以以后……”

“以后不需要我了啊——”他将学士帽盖在她头顶,“妹仔长大了。”

刘海凌乱的扑散在额前,遮盖了大半视线,她的声音不高也不低,“……以后,我想像女人和男人一样同你见面,我想你送我玫瑰而不是百合,我还想成为你的恋人。”

在她生命中很重要的这一天,她终于说出了憋在心里七年的话。

“以后我在香港,你在安城,我们怎么像男人和女人一样见面,难道要我邮寄玫瑰给你?”他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温柔,“怎么办,我没有要异地恋的打算,不如……”

“不如留下来,专心做我的女朋友?”

他给了她肯定的回答,她幻想、期盼、奢求过无数次的答案。可真的等到了这一刻,她却沉默了。

“留在香港,你的前途无量,可能过几年工作空下来,我也可以陪你一起回去……”他忽然握住她的手,“瑾瑜,留下来陪我吧。”

“我躲了七年,就是为了能重新站起来。如果我始终无法面对过去,我怕我会被它困住一辈子。那样,我也没有资格站在你身边。”

她今日的固执,一如当日的绝望。

香港困不住她,他也困不住她。这本是他意料之中的答案,只是难免失落。

“带你去立法会的酒局,认识那些高官大律师,结果还是白费心思。到时恋上个后生仔,忘记我这个旧人,也不是不可能……”

她斩钉截铁道:“我的人生是你给的,没有你,我什么也不是。所以什么新人旧人,以前没人能替代,以后更不可能。从来都不可能。”

不知不觉走到了泊车处,他绅士的替她拉开车门,“傻女,你才二十四岁,人生不过刚刚开始,又知道都不可能?”

*

从陵园出来,她回到了车里,却迟迟没有离开。目光落在黑色的手机屏幕上,握着手机的手心不觉间已泌出冷汗。她已经维持这个动作很久,一通电话而已,却让她将过去的十年都回顾了一遍。

她最终还是拨通了电话——归属地是香港的电话。

他很忙,是真的很忙,却从来不会厌烦和她通电话,但只是头一年,接下来的日子,他除了反复催促她回去外,似乎已别无他话。

上一次回港,是去年圣诞,她也不过待了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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