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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师[快穿](167)

等林寻转过身,将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目光被压在笔记本电脑下露出的半截红皮本吸引。

抽出红皮本,林寻看着房产证上一半自己的名字,琢磨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站起身,套上个卫衣出门。

好歹也算是自己一半的资产,先过去看看究竟值多少钱。

出租车司机看到上面的地址,面色有些惊讶,“小伙子,你确定要去这个地方?”

林寻点头,觉得有必要炫耀一下自己为数不多的财产,“我在这里有一套房子。”

司机看他的眼神变了又变,最终扭过头,一脚油门,车子飞速上路。

车子经过城市中心,又渐渐行至人烟稀少的地方,时间过去很久,出租车才缓缓停下,司机收了钱后,再度是一脚油门,离开的速度比来时的更快。

四周只有乌鸦的叫声,原来大都市里也是有乌鸦这种东西的,而且还不少,只是聚集在偏僻的地方。

林寻看着四周,荒草丛生,远处有几根突兀的电线杆,面前是一幢十分大的宅子,如果忽略门前锈迹斑斑的铁环,还有已经被腐蚀差不多的锁具,宅子依稀能看出几十年前‘豪宅’的轮廓。

从他上方忽然穿来一声叫声,仔细听,有点像鸭子嘎嘎的叫,但又比野鸭多了份喑哑,林寻抬头,看见三四只乌鸦张开翅膀从他头顶掠过。

俗话说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林寻打量完周围的环境,确定除了打电话求救,今晚是回不去了,这里荒郊野岭的,估计一年到头也见不到有车会路过。

林寻掏出手机,搜了下自己这个地址。别看这里偏僻,信号却还不错,那竖着的几根电线杆倒也是有些用处的。

开头第一页就就蹦出‘凶宅’两个字,还是标红的。

点进去,文章里详细介绍了这栋凶宅的来历,建国初,宅子是属于一个大户人家的,后来那家人的男主人在外面养了个女人,女主人几番哭闹下也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大概是心灰意冷,只说最后要吃一个团圆饭。

新年的时候,男主人最后一次坐在家里的桌子前,一家老小看上去其乐融融,饭吃到一半,众人迷迷糊糊,再之后便是女主人拎着斧子赶尽杀绝。

男主人和老人当场死亡,女的也吞药自杀,警方赶到的时候只有五岁的小儿子还残留着一口气,小男孩被自己的舅舅收养,长大后没有再回来这个地方,却不知是不是魔咒,之后男孩年纪大了成家,他的儿子又是被发妻毒杀,故事到最后,老人回到故居将房子便宜卖出去,自己不知所踪。

林寻又往后翻了几页,不意外发现当初这宅子正是被兰氏购买,最开始的时候,兰氏是想将房子拆掉重新盖成小区,谁知后来过来的工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做房地产的人多少还是信些风水,这里的开采计划便被暂时搁置。

林寻摇了摇头,难怪方才司机会用那种见鬼的眼神看他。

大门的锁具已经坏了,推开走进去,顿时一阵阴凉的风袭来,在这大夏天里,生生让人体会到骨头发凉的感觉。

林寻手指快速动了几下,给兰辰发了条短信:你分我的房子当真是‘用心良苦’。

‘嘀’的一声,很快就有短信给他回复,林寻打开一看,一条短信除了文字,只有逗号和句号,当下时兴的表情符号和一些惯用的亲昵语气都没有,光是读着都能从中看出规矩的味道。

——百年后,往日血案被淡化,兰氏会重新开采这个地方。

林寻对着手机屏幕冷笑一声,感情他要利用这个房子发财致富,起码要保证自己活到一百二十多岁。

另外一边,兰辰想到林寻现在有可能气急败坏的模样,嘴角不有勾了勾,和林寻认识后,他从来没有发现过的恶趣味渐渐被激发,似乎看到对方不能得逞的样子,心情就会好很多。

其实他不知道,基本和林寻认识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这不是某个人的恶趣味,而是所有人的共识。

好在林寻是个懂得苦中作乐的人,他在宅子里转了一圈,发现许多不知名的物种,各式各样的蜘蛛虫子,这地方常年没有人气,又过分潮湿,林寻丝毫不怀疑某个角落正蜷缩着几条蛇伺机而动。

偌大一个宅子,没有任何能令人果腹的东西,林寻寻了块破木板,搭在已经长青苔的凳子上,盘着腿坐在上面,静静地一动不动。

要不是偶尔转动的眼珠,他看上去跟一个活死人无异。

大约到黄昏的时候,林寻重新拿出手机,在几个知名的论坛分别注册了小号,然后装成路人在底下留言,甚至他还不忘在微博上浪迹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