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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之乡村笔仙(16)

“此情此景,倒是想让人高歌一曲。”公仪林也被壮阔的云景震撼,深吸一口气,伸展双臂清声唱道:“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

‘去’字还没唱完,火龙驹一气之下抖了下身体,公仪林维持着张开翅膀的姿势就像一只断翅的蝴蝶坠落下去。

火龙驹暗叫不好,可惜乌云太多,它根本看不清公仪林是从哪里坠落下去,千钧一发之际,巨大的羽翼将乌云打散,鲲鹏一只翅膀用力一扇,原本是要将公仪林重新送到火龙驹的背上,后者却并未如它所愿,而是借力使力,脚尖一点,条件反射得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鲲鹏作为救命稻草。

赶过来的火龙驹惊讶的甚至差点忘记了飞行。

它看见了什么?

一个渺小的人类坐在鲲鹏身上,确切的说,是骑在鲲鹏的脖子上!

那不知天高地厚的散仙转过头,僵硬着笑容对火龙驹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要低头。”

昂起高贵的头颅,做垂死挣扎,才是他该做的。

第9章 山有凶兽

一声清啸响彻天际。

这声音直入云霄,里面饱含着愤懑。

公仪林暗叫不好,俯下身子,用胳膊环住鲲鹏的脖颈,死死搂住不松手。

“叫吧,叫破嗓子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哈哈哈!”

当然这句话只能在心里想想,面对骤怒的鲲鹏,公仪林特别怂的闭住嘴巴,慢慢挪到鲲鹏背上。

高空飞速无死角盘旋,环绕山峰一百八十圈,三百六十度翻身,愤怒的鲲鹏将速度提高最高水平,待完成以上一系列动作,公仪林活像根软掉的面条无力得挂在鲲鹏的翅膀上,最看重的发型也是每根高高炸起。

无力得伸出小拇指勾了勾,企图卷上鲲鹏的一撮羽毛,不至于掉下去。

天地四大神兽,龙,凤,龟,虎,其中以龙的性格最接近凶兽,暴戾护短,也是四大神兽里最不能得罪的一脉,而鲲鹏,贵为凶兽之首,平日里冷冷清清,但就是巨龙,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想与之为敌。

现在居然有人敢骑在鲲鹏的脖子上,正如火龙驹所想,哪怕他就此殒灭,此等壮举也绝对能载入修真界的历史,供无数修真者祖祖辈辈的传下去。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公仪林抓住一根羽毛,露出虚脱的笑容。

“抓,抓住了。”

方才一瞬间,清河是真的动了杀心,但看着此时傻乎乎抓着他一根羽毛的公仪林,怒火竟然诡异得渐渐熄灭,瞥了眼火龙驹,后者立马会意过来,软成一滩泥的公仪林勉强爬到火龙驹背上,晕过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再也不要唱歌了。”

邺城,皇都

路过的姑娘纷纷羞红了脸,走过酒楼时,不自觉得放慢脚步,就为了看楼上的公子一眼。

俊逸的容颜,还有那股飘然若仙的气质,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沉沦。

一个胆子大的姑娘走进酒楼,正要上二楼,忽然有店小二走来,面色有些古怪,递给那姑娘一张纸,“方才楼上的公子让我交给一个时辰后穿紫衣要上楼的姑娘。”

店小二说完这句话面色有些古怪,这姑娘是一家大户的女儿,而那公子说是来卖菜的,怎么看两人也不像有交集。

紫衣姑娘也是疑惑,打开纸条,上面大大写了四个字:拒绝搭讪。

顿时她就恼红了脸,跺了下脚走出去。

楼上的正是边飞尘,他手里把玩着一片龟甲,看了看天空,“有意思,刚刚算出来的卦象明明是晴天,怎么这会儿风势却开始变大,有下雨的征兆。”

“我不管,我就要这个!”楼下一个小孩赖在地摊前不走,看中了其中一枚剑佩。

“快走。”旁边的妇人不耐烦的拽着他。

“我才不,我要买这个送给父亲,父亲是最厉害的剑客。”

那妇人的面色顿时柔和下来,开始和摊主讲起剑佩的价钱。

边飞尘望着这一幕,嘴角不由挂起微笑。

天风二十七年

“这可是上好的紫貂皮,回去正好给义父做一个披肩。”少年神采飞扬,高举着手中的貂皮。

“主子,”他身旁的老奴没有想像之前一样为他感到开心,神情中隐隐有些忧虑。

“林伯,你怎么了?可是身体不舒服?”

“主子。”林伯的眼睛有些酸涩,“王爷的儿子前些日子找回来了。”

边飞尘此时虽然才十五岁,但已经是上过战场的人,心胸开阔,俊朗阳光,他笑道:“这是好事啊,林伯怎么显的有些难过?”

他看了看周围,一些随行的侍从只是将头低的更低。

这些人都是从小进入王府的,尝尽了人情冷暖,自然想的要久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