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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英雄失格(32)

“即使在敌人中,阿喀琉斯都是异类。”夜眼说,“与三年前出现并且活跃至今的英雄杀手斯坦因不同,阿喀琉斯的肃清行动无疑更加周密,并且更加得人心,在当时他的崇拜者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数量,甚至将世界上第一个反英雄的名字作为代号送给他。”根据他们的推断,斯坦英正是阿喀琉斯的崇拜者之一。

夜眼的一席话将霍克斯的思绪拉回了四年前,不,应该说是更遥远的七年前,他还坐在英雄行为理论课的课堂上,昏昏欲睡,老师没有起伏的无聊的嗓音钻进耳朵,让他更加想睡觉了。

“我知道,就算是在座的你们,不少也在心中赞同阿喀琉斯的行为。”开头一句话宛若晴天霹雳,把假寐状态的霍克斯给劈醒了,而下首的学生,各个躁动不安,有的人脸上带着被说破心思的心虚,有的人则义愤填膺,认为老师的话侮辱了他们的人格。

“阿喀琉斯,这名敌人的行动模式与其他敌人不同,他的目的十分明确,就是无任何好处地狩猎失格的英雄。”老师说,“但在他的袭击现场中,总能够发现一封信,上面详细记载了失格英雄在暗地里进行的非法活动与罪状,并且在警方介入调查核实之后,发现这些消息通通是正确的。”

因此,阿喀琉斯十分受到普通民众的追捧,他们有人甚至将他比喻成杀毒软件,可以清除英雄体系内的毒瘤。

“但是!”老师眼里的目光扫过所有年轻人的面庞,“这种行为是绝对不值得提倡,并且绝对错误的。”

“众所周知,在我国只要考到英雄执照,适用年限几乎是终身制的,只要不违反重大条例,就不会被吊销执照。”

“而重大条例的首条,就是对敌人的处理方式。”

“英雄活动可以视情况对敌人造成一定的物理伤害,却绝对不能危及敌人的性命。”

“原因很简单,也可适用于阿喀琉斯这一条。”

霍克斯能感到自己的嘴皮子动了动,他知道,从他的喉咙里吐露出的言语同老师说出来的话一模一样。

[无论出于多么高尚的理由,当夺取人性命的那一刻,一切的光辉都会销声匿迹,只剩下杀人犯的头衔,明晃晃地悬挂在他的头顶。]

[英雄如果杀了人,就不是英雄,而是罪犯。]

他认为,这是他在英雄行为课中学到的,唯一有意义,并且唯一对他未来行为造成影响的一句话。

夜眼的声音依旧十分冷静,听他说话与听机器人说话没什么区别,他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我认为,犯人有很大可能是阿喀琉斯的崇拜者。”

霍克斯忍不住伸出手挠了挠自己的脸:“就算你这么说,我也不能一个一个把人揪出来,跟他们聊社会看法啊。”

通讯到此为止。

“什么什么什么?”太宰的脸又凑到了霍克斯的脑袋边上,“你在说什么啊霍克斯君。”

霍克斯向座位的另一端挪移屁股,他说:“那有什么问题再跟我打电话吧,回头聊。”

……

“汪!好久不见,太宰同学汪!”

东京的警察局与静冈市内的警察局不同,无论是规模也好建筑格局也好,都要开阔多了,大厅被修建得宽广而平整,块状的乳白色瓷砖铺在地面上,配合冷白色的灯,以及乳胶漆漆过的墙壁,让其在黑夜中,都比白昼还要明亮。

熟悉的狗头人跟太宰打招呼,大金毛的脑袋一点一点,憨厚可爱。

“面构先生,好久不见。”太宰伸出手摇晃几下。

“请不要叫我面构先生,叫犬金就好汪。”大金毛脑袋说,“叫面构的话,我会分不清楚太宰同学是在称呼我还是我的兄长。”

“那就犬金先生好了。”太宰笑嘻嘻说,“犬金先生是被借调来帮助的吗?有什么发现?”

面构犬金说:“没有任何发现,敌人相当小心谨慎,尸体上没有留下任何的气味,估计是用去除气味的喷雾喷过了,马上我就准备回静冈了汪。”

他还跟太宰寒暄了几句:“说起来,太宰同学也是来参加入学试验的吗?我来的时候在路上看见绿谷同学和爆豪同学了,太宰同学考得也是雄英吗汪。”

“不不不。”太宰笑咪咪地说,“我考得是东大附中。”

面构犬金说:“是吗,很适合太宰同学,不过橡皮头要说不定会挺失望的,他好像很期待做太宰同学的老师汪。”

“诶,是吗?”太宰治说,“完全没想到消太对我如此喜爱,不行不行,等处理好这件事,我一定要去找消太喝酒才行,都说酒后吐真言,我真的超级想看见他喝醉后扒拉扒拉说个不停的样子,一定非常好笑,啊对了,要带着家庭摄影机去才行,那副画面我要拍下来以后想起来就拿出来欣赏欣赏。”

面构犬金:“请不要在警察面前大张旗鼓地谈论未成年人喝酒汪。”

[某种意义上也实在是太惨了吧,橡皮头,太宰同学完全是在以捉弄你为乐啊汪]

“太宰!太宰!”霍克斯的喊声从远处传来,“快点过来,不是你闹着要去看被害人遗体的吗?”

“那我就先失陪了,犬金先生。”太宰转了一个圈儿,轻飘飘地离开了。

“回头见,太宰同学。”

依旧在雄英写教案的相泽消太:“阿嚏——”

……

树理英五郎说:“完全想不到太宰先生竟然会如此年轻,实在是少年英才啊少年英才。”就算是警察局的副局长也听说过《以爱之名》,他先是恭维太宰治一番,随后低声喝令身后垂首的大山潜幸说,“快点,带太宰先生到法医哪里去。”

那呵斥的语态,一点都不像是对下属,反而像是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一样。

大山潜幸低头,一言不发,总是这样,领导的呵斥,同事们的排挤,最苦最累最脏的活都是他来做,这难道就是所谓社会中的新人效应吗?进入单位后新人永远是最底层要受到所有人的奴役。

也未免太残酷了吧?

太宰笑盈盈地看着大山说:“那就拜托了,大山先生。”

[真是可悲又可怜的人啊]

他凑近大山潜幸,轻悄悄地在他耳旁吹气:“为什么啊大山先生,树理副局长对你的态度,完全就不像是对人类的态度嘛?哪怕是养了条不那么名贵的家犬,都应该稍微友善些吧。”

“可以告诉我原因吗?卑微的大山先生。”

[我是个奇怪的人,按照现代社会的说法,大概是天生具有“犯罪意识”吧,那些不合法的、悲伤的、压抑的、可以称之为惨剧的事件,打心底里吸引着我,我扑向他们,就像是飞蛾欢快却又孤注一掷地扑向摇曳的烛火,倘若能够嗅到那些肮脏的,宛若石油一般可贵的血腥气,即使翅膀被烧成黑色的炭,我也就心满意足啦!

——《人间事.假面的自白》]

……

霍克斯原本是想跟太宰一起去看被害人遗体的,但没想到的是,又有一通电话急匆匆地来了,地勤女郎告诉他,歌利亚不知道发现了什么,拿着手机,像是疯了一样冲出英雄事务所,满口都念叨着“要见霍克斯先生”“要见霍克斯先生”。

他只能在警察局的门口等歌利亚,还好他没有让霍克斯等多久,很快,天空中出现了一抹极速翱翔的身影,是歌利亚。

“霍克斯先生!”他一个俯冲,雄健而充满力量的翅膀掀起阵阵起浪,浪花拍打地面,卷升飞扬的尘土,“我刚才又翻看了一遍真一的空间,发现了一件事。”

“这个地方。”他的手指间在手机屏幕上滑动几下,定格在案发前一夜他发的街景上,随后他又向下滑动屏幕,翻到了另一张照片,“这两个地方,其实是一起的。”

第一张照片的左侧是城市公园,而第二张照片则面对一汪池塘。

“他发的照片是附近的一个小城市公园,而池塘则是城市公园内的景点之一,从上一张照片来看,真一并不是随便晃晃到公园中,他是被人约出来的。”歌利亚激动地指向照片中池塘里模糊不清的第二人倒影,“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