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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宠入骨(快穿)(210)

作者: 当归陈皮 阅读记录

“你练成了长空决!……”

是的,夜弦自己也没想到,他误打误撞之间,竟然冲破了长空决第九层,成为继谢鹰之后,唯一神功大成的人。

当他发现自己没死的时候,他才悟到,其实,那关于圣物的神秘传说,只不过是个传说罢了。

手串,只是个普通的墨玉手串。谢鹰之所以留下这么个神乎其神的传说,有两个原因。

第一,长空决是谢鹰所创,其练成的要领,便在于鹰之重生。若无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便难以冲破最后的瓶颈,练不成长空决;

第二,谢鹰自己也知道,长空决太过霸道,伤敌一千,却自损八百。他并不希望谢氏子孙,走他的路。

鹰,乃天之王者,想要成为王者,它需要经历一次凤凰涅槃。击打岩石,让喙脱落,拔掉旧的趾甲和羽毛,鲜血淋漓。

此时的夜弦,像狼,也像鹰,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谢明渊,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转身,他来到纪千尘的身边。

她坐在地上,眼神虚弱却温柔。他收起锋利的爪牙,敛住浑身的戾气,半跪于她的面前,变成一只温驯的羊羔。

当被他再一次稳稳地抱在怀里,迈过蜿蜒的血迹和数不清的尸骨,走出崇阳殿时,纪千尘如梦初醒。

她紧紧地搂住夜弦的脖子,深深地确信,他不是鬼他是人,他也不是什么亡魂归来,他是这世间,她最珍爱的那个男子。

**

山明水秀的江南,这里多了一对游侠。

准确地说,是游侠和他的夫人。

游侠虽然武功盖世,可他的夫人除了捉鸡斗狗,做点吃的,别的什么也不会,是个十足的废柴。

树上,开了一树的合欢花。纪千尘和夜弦像小时候那样,坐在茂密的树下。

离京前,纪千尘拜托过忠勇侯赵洲主持大局,推选个德才兼备的人来当皇帝。现如今,金殿的龙椅上坐的是谁,他们一点儿也不关心。

那时,是南宫允赶来,为纪千尘解了绝心丹的毒,可是,心脉到底损伤太重,已是没几年好活了。

纪千尘很知足,这几年时光,是平白捡来的,原本在崇阳殿上,她就该死了。

她接了朵合欢花,托在掌心上,问夜弦:“到我要死的时候,你难不难过?”

夜弦在他的废柴公主面前,倾尽了他一生的温柔,他趴过来,讨糖的孩子似地亲了亲她的俏脸。“没关系,你把过我的脉的,我也活不了几年。”

也对,纪千尘想,生如夏花之灿烂,要那么久做什么?

生也好,死也罢,咱们永远在一起了。

红尘一场梦,人生一出戏。

当纪千尘最后一次陷在昏沉黑暗的梦里,她恍惚中听见系统在唱歌。

“人生如戏,一蓑烟雨,过眼繁花。

叹方寸纸笔,休诉衷情,

泼墨丹青,怎绘芳华?

放歌纵马,风云叱咤,峥嵘岁月难入画。

青梅酒,论将军卸甲,且话桑麻。

恣意嬉笑怒骂,谁不在,他人看台下?

愿寒窗苦读,红袍高马,

快意恩仇,功成名达。

一枕黄粱,粉墨登场,壮志未酬已唱罢。

终不过,是落子无悔,青丝白发。”

她没听懂这唱的是什么意思,只觉得意识像一片小小的叶子,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飘荡。

半梦半醒间,她又听见有人在她的耳边,一声声地叫着:“千千……”

作者有话要说:结尾的《沁园春。如戏》是当当自己写的,献丑啦。

第九十一章 爱我如初(终章)

纪千尘是个二三线的小演员。

她从学校毕业五年, 转行做演员四年,没有资源, 也没遇到过那种被老天爷眷顾的好运气。虽然, 仙女似的颜值也为她圈了不少粉, 但却从来没有大红大紫过。

她似乎很安于这样的日子,不争不抢不故意炒作,闲来无事,她只喜欢插插花,养养猫。她有一只很可爱的橘猫,叫橘子。

早起, 纪千尘睁眼做的第一件事, 是摸到手机,发一条微信。

——我今天要去樟县的塔桥村参加一个慈善活动,可能要在那里住上三五天呢。有人说那里是穷山恶水, 有人说是天然氧吧,我也很好奇,到了会给你发照片的哦。

对方很快回复了一句话:照顾好自己。

纪千尘发了个亲亲的表情,然后才磨磨蹭蹭地起床。

一般人大概想不到, 这样的微信, 不是发给恋人的, 而是, 她的妈妈。

主世界里,纪千尘绝对是妈妈亲生的,手机的屏保是她和妈妈的合照, 一样精致耐看的五官,显示了强大的遗传基因。

纪千尘从小就亲妈妈,母女感情好到让别家妈妈羡慕。就连她转行做演员,也是因为受了妈妈的影响和熏陶,妈妈就是个演员,演了一辈子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