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情敌每天都在变美[穿书](4)

作者: 公子于歌 阅读记录

纹身小哥有点激动的样子。

“要合照嘛?”沈金台主动邀约。

纹身小哥狂点头,赶紧掏出手机来:“我女朋友以前特喜欢你。”

那是以前,后来……

后来他女朋友粉转黑。

拍完照以后,纹身小哥就给他洗纹身。

“能洗干净么?”他问。

“你这个纹的太深了,又是彩色纹身,没办法完全洗掉,想恢复以前是不可能了。不过多洗几次的话,能洗的比较淡。”

“会留疤么?”

“这个看个人体质,不过多少会有一点。”

沈金台点头:“洗吧。”

这纹身从锁骨蔓延而下,到了不可描述处,位置十分刁钻,洗纹身的时候感觉很痛,估计纹的时候更痛,胸口流了血,沈金台闭着眼睛躺在那里。

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如果他有这运气,出道就爆红,脑子被猪拱了才会为爱隐退。

尤其为爱隐退的对象,还是死对头那一方的!

沈金台作死,也有几个老粉不离不弃,这些个老粉就是在沈金台纹了阎秋池的名字在身上以后,彻底全部脱粉。

妈的,没见过这么贱的!

纹身小哥一边洗一边兴奋地要跺脚。

纹身,太有故事的一个东西了,很少有比这个更充斥着浓烈爱恨,爱的时候恨不能将对方的名字纹入骨肉,恨的时候恨不得刮掉一层皮,也要脱去对方的痕迹。

这个阎秋池是谁呀?纹的这么深,又纹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感觉这名字有点熟悉,他回去要问问他女朋友!

沈金台约好下周再来洗,便捂着胸口出了门。

虽然做了处理,可皮肤还是时不时就沁出一点血渍来。

爱的代价!

纹身小哥送他出门,等沈金台一走远,立马打了个电话过去:“宝贝,猜猜店里刚才来了谁?!”

女朋友兴致盎然:“谁呀?”

“沈金台!”

粉丝素来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女朋友沉默两秒钟:“你是不是想吵架,不要跟我提那个傻逼贱货好不好!”

外头天色已经黯淡,夜幕上来,路灯却还没有亮。来往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人认出他来,即便他有一头标志性的粉红头发。

他又去了不远处的一个理发店,将发色染了回来,又换了个比较清爽的发型。

粉红色头发都能hold住,自然皮肤白嫩,换了黑头发,肤色更显白皙。

理发小哥夸:“有点像个明星呢。”

想了半天没想起沈金台这个名字来。

沈金台对着镜子笑了笑,大概还不熟悉这张脸,照镜子的时候,倒像是在看别人。清新的五官,但包裹上他这个充满野心和欲望的灵魂,两相交融,却形成了一种矛盾的吸引力,犹如春来江水破寒,春水与碎冰交融。

要是变得更帅,岂不是迷翻娱乐圈!

出了理发店,他习惯性地往兜里摸烟,烟没摸到,却摸到了软软的布料。

掏出来一看,才想起是他塞到兜里的那件丁字裤。

他要丢进旁边的垃圾桶,又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穿的西装外套,极不合身地宽松。

这好像是阎秋池的外套,他情急之下穿错了。

沈金台回到家,把那件丁字裤和那件西装外套挂到了一起,最骚气布料最少的丁字裤,最严谨最落落大方的西装外套,他打算每天看一眼,以做警示,激励。

在家休息了一天,李美兰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沈金台踢开被子,眼睛都没睁开,他习惯睡觉的时候不穿衣服,大喇喇地伸开四肢,大长腿搭在床沿上晃荡了一下:“喂?”

“给你接了一个男二号,你去不去?”

什么?男二号!

当然去啊!这可是男二!

“去去去。”沈金台立马睁开眼睛,精神抖擞盘坐起来:“我还能接到男二呢。”

看来没过气透啊。

李美兰干笑了两声:“不过……”

她又咳了一下:“男一号是白月光。”

白月光,不光是小说人设的意思,它同时也是白清泉的粉丝给他取的雅号。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和白月光特搭。

沈金台和白月光是死对头,人尽皆知。

李美兰估计怕他会拒绝,急忙说:“你也知道,你沉寂这两年,娱乐圈更新换代多快,目前我能给你接到的资源,都是一些十八线小城市的站台活动,剧本一个都没有。”

这也难怪,沈金台出了名的木头疙瘩,不会演戏,他参演过一部偶像剧,因为演的太尬,还出圈成了表情包。

“白月光这人还真不错,他听说你要复出,就立马给制片人打了电话,制片人很爽快就答应了,约你明天去试戏。白月光现在可是顶流,你能给他做男二,已经是你复出最佳选择,你好好考虑下。”